勞動法有規定待崗嗎 一般不超過多長時間

2025-04-16 10:40:27 字數 3909 閱讀 3879

1樓:順利還舒服丶活寶

勞動法有規定待崗嗎?一般不超過多長時間?1、勞動法沒有規定待崗的具體時間,也沒有規定不能超過多久,只是規定待崗期間的工資的。

2、《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五。

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產,未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敬舉答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1]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修訂時間。1994年7月5日。

釋出單位。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

施行時間。1995年1月1日。

目的。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快速。導航。

內容。修訂。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1994年7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八號公佈,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答宴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全亮慧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修改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二條中的「依照刑法第×條的規定」、「比照刑法第×條的規定」修改為「依照刑法有關規定」。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作出修改。[2]

2樓:doting丶

1、勞動法沒有規定待崗的具體時間,也沒有規定不能超過多久,只是規定待碰盯崗期間的工資的。

2、《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五 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禪顫停產,未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正常工賀吵敗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法規定待崗時間最長是多少?

3樓:法妞問答**諮詢

勞動法並沒有規定待崗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 1994 480號)第12條規定: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李譁工、停產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4樓:李樹的戀愛

待崗管理規定如下。

一、待崗範圍、物件:

1.公司內部由於戰略發展需要,對於因機構改革、人員編制、業務改革、生產任務變化等客觀因素,通過優化組合,競爭上崗等方式未能上崗的人員。

2.實行員工績效考核被淘汰,但未解聘的人員。

3.違反公司制度、勞動紀律,但未解聘的人員。

4.科室、部門定編定員後富餘人員。

二、待崗管理:

1.待崗人員由其所在部門申請,經公司研究討論確定。

2.待崗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發放待崗通知書,所在部門負責送達,待崗人簽字生效。待崗人員拒接待崗通知書或逾一週未回執待崗通知且未做任何書面答覆的,視作本人同意待崗決定。

3.待崗人員應服從公司安排的有關工作或學習培訓,無故不參加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的按辭退處理。

4.待崗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有關管理工作。

5.待崗期間公司如有工作安排,待崗人員應及時上崗。

三、待崗待遇:

待崗人員不享受績效工資、崗位工資和各類獎金,待崗期間按基本工資標準發放。(參考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四、重新安置:

公司人力資源部可根據勞動力餘缺情況,有針對性地安排待崗人員進行崗位培訓,為待崗人員提供上崗機會並經考核通過後進行重新安置。

1.應由待崗人員本人交納的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由公司代扣代繳。

2.員工待崗期間,如其聘用合同期滿的,即終止聘用關係或按人事管理相關制度決定。

3、待崗人員經公司培訓後未能考核通過或經重新安置後不能勝任工作要求的,按辭退處理。

4.因工作失誤而待崗的人員上崗後試用期為2個月。

5.待崗期間員工提出辭職申請的,公司從員工提出辭職之日起停止發放待崗工資及交納保險費用並按公司規定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6.待崗人員在待崗期間違反其它規章制度的,視具體情況另行處理。

5樓:深圳商務

如果您說的是企業停工停產員工待崗,企業是要支付工資的,各地有自己的標準,一般不低於最低工資。有問題可以去當地勞動局問下。

勞動法關於待崗的規定有什麼

6樓:程泉

法律分析:勞動法明確規定息工待崗期間用人單位需為勞動者支付不低於最低工資80%的工資,同時繳納社保費待崗源於計劃年代的國有企業,當然現在很多國有企業也還在沿用該制度,而睜簡拍且,很多非國有企業也採用待崗制度,這一咐唯制度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的情況下可以被認定為合法。按目前的規定,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業的,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提供正悉羨常勞動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勞動法關於待崗的規定有什麼

7樓:律漸

法律分析:勞動法明確規定息工待崗期間用人單位需為勞動者支付不低於最低工資80%的工資,同時繳納社保費待崗源於計劃年代的國有企業,當然現在很多國有企業也還在沿用該制度,而且,很多非國有企業也採用待崗制度,這一制度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的情況下可以被認定為合法。按目前的規定,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業的,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扒棗核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

法律依據:春掘《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巖亂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勞動法關於待崗的規定

8樓:上海婚姻家事梁聰團隊

勞動法關於調崗的規定如下: 1、如果單位未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對崗位進行重大調整,則勞動者有權拒絕; 2、如果單位因此而單方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鋒爛基合同,則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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