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樓:雁門知州
離職理由很多種,如果下定決心離職,這也是一種理由。
3樓:不足一秒的記憶
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可以。提問。
我公司5月1日-5月4日說是法定假日帶薪休息 然後我在中旬辭職了 他們說工資按正月算不給我們錢了。
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申請仲裁。
提問。公司說第乙個月開支80%過試用期補給我們,他們口頭說使用期乙個月。
但是7天就簽訂正式上崗合同了。
其餘的20%可以要回來嗎。
籤勞動合同了但是沒給我們交五險犯法嗎姐。
每個在職工作的人員,公司都有給個人上手社保的義務,如果你的公司沒有給你上社保,你可以給公司的人資溝通,要求給你上社保或補交社保。一般來說,人資部門分析利害關係都會滿足你的要求。2、當地的勞動部門仲裁當你向公司人資反應情況,人資部門拒絕或推諉,作為勞動者我們有必要申請我們的合法權益,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由仲裁部門進行個人與公司之間的調節。
提問。若公司未與員工簽署勞務合同犯法嗎。
違法的。建立勞動關係起乙個月內沒簽訂書面合同,這一點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合同期限1年內,約定三個月試用期是違法的。
試用期就應當購買社保。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提問。我之前在公司工作 但是 他沒給我開工資說我什麼時候給我添入職單才算 這樣我之前的10幾天都沒幹了嗎姐姐。
不是的,只要你幹了就有工資的。
提問。好的姐姐麻煩啦謝謝您。
不客氣。
4樓:麼瓔璣
應該可以的,但是要保留好證據!
離職後工資沒有按時發放
5樓:李良宵
法律分析:工資拖欠處理方法:
1、和單位進行協商,要求單位支付工資;
2、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監察大大),由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協調,單位支付工資;
3、員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由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仲裁工資支付;
4、仲裁後單位拒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訴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未按時發放工資可以立即離職嗎
6樓:盧澤華
法律分析:可以申請離職,但不能立即離職。公司拖欠(不按時)發工資,如果員工不想再在公司工作下去,可以提出書面申請,公司領導批覆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結算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工資不按時發可以作為離職理由嗎
7樓:付海濱
法律分析:可以但最好不要。
一,可以,公司拖欠(不按時)發工資,如果員工不想再在公司工作下去,可以提出書面申請,公司領導批覆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結算工資。
二,當然除了解除勞動合同,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部門反映,申調解或者向仲裁機關發起仲裁;調解或者仲裁無效的,還可以向當地的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 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未按期發放工資,可以隨時離職嗎
8樓:知法懂法小王
工資不按時發隨時辭職是可以的,這種情況下,員工辭職還能要公司賠償,將之前拖欠的工資補發。公司為員工支付工資報酬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拖欠工資侵害員工利益,員工辭職的時候保留好相關證據,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
一、工資不按時發隨時辭職可以嗎?
可以申請辭職。另外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剋扣工資為由被迫辭職,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員工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情況有哪些?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三、員工辭職後多久結清工資?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結清勞動者工資。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綜上所述,新員工入職後,公司就應當按月支付工資,如果員工沒有拿到工資,可以隨時辭職,但是對於員工來說,應該在辭職之前向公司索要工資,等結清工資之後再辭職就可以。如果公司拒絕支付,員工可以去勞動局投訴。
公司不按時發放工資,職工可以以此辭職嗎?
9樓:陳嘉良
法律分析:可以,老闆不給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剋扣工資,不按時發放工資
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1 最簡單的方法是 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2 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
我們公司發放工資違反勞動法不?
原則上是違反了法律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每月至少要發一次工資,月的工資沒有在月內發放,是違反了。但是實際操作上,也許許多公司都會這樣。視乎你去追討公司的違法行為得益與和公司關係惡化,甚至失去工作,這樣也划不來,所以已經扛過去了,就算了。公司只要每月發一次工資,不以非貨幣形式發放 如發實物等 就不違法,...
女職工休產假期間,單位應該發放工資嗎
根據北京的規定生育津貼即為產假工資,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發。一般的單位女職工休產假是不發工資的只給生育保險金。也有效益比較好的國企會發一部分工資。產假期間的工資一般是按原工資進行發放。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