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原則上是違反了法律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每月至少要發一次工資,7月的工資沒有在8月內發放,是違反了。但是實際操作上,也許許多公司都會這樣。視乎你去追討公司的違法行為得益與和公司關係惡化,甚至失去工作,這樣也划不來,所以已經扛過去了,就算了。
公司只要每月發一次工資,不以非貨幣形式發放(如發實物等)就不違法,沒有規定具體日子前發放。
2樓:
勞動法律還真有這麼乙個空白,上月工資最遲不得在某日之後發放的規定還真沒有。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到是規定了一些對勞動者很有利的條款,有空時可以看一下。
拖欠和剋扣工資,可以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和《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保護自己。
3樓:網友
支付週期不得超過1個月。
4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的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的做法違法,你可以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法工資發放規定及違法
5樓:謝建陽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按月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果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投訴或者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勞動法工資發放規定及違法
6樓:京師周潔
勞動法中工資發放規定是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也就是說乙個月的工資,必須當月結清。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一、勞動法中工資發放規定是怎樣的。
勞動法中工資發放規定是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也就是說乙個月的工資,必須當月結清。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工資支付的形式。
工資作為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主要支付形式有:一種是以貨幣形式支付,極個別是以實物形式支付。一般來講,工資主要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
勞動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五條規定「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有價**替代貨幣支付。」
其原因有三:
1、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貨幣是價值尺度。
它能準確衡量所有商品和勞務價值;
它能更好反映勞動者個人實際支付勞動量與勞動報酬的關係,有利於寒現按勞分配;③它便於勞動者之間進行比較,有利於貫徹同工同酬原則。
2、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貨幣擔負交換手段、支付手段的職能,在經濟生活中起媒介作用。以貨幣作為支付形式有利於充分實現勞動者的消費慾望。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利。
3、以貨幣形式作為支付工資的基本形式,符合國際通行的做法。可以加強對工資分配的管理,使勞動者個人收人貨幣化、規範化。這將有利於清理各種工資性收人,提高收人分配透明度;加強對用人單位收入分配的巨集觀調控和財務監督,抑制工資外收人擴張。
也有利於建立個人收人申報制度,強化個人所得稅調節收人分配的功能。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達成勞動關係,勞動者在規定的時間裡完成自身的義務,那麼用人單位將按照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薪酬,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並且用人單位不能拖欠勞動者工資,如果存在用人單位有拖欠工資的情況,那麼將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公司不按時發放工資違反勞動法多少條?
7樓:王澤峰
法律分析:不按時發工資違反勞動法第五十條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的規定。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敬枯報,由喊稿巧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鄭鍵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違反公司規定不發工資合法嗎
8樓:王長玉
只要員工和公司有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可以不發員工工資,即便是員工造成了單位損失,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一、單位陪老亂罰款怎麼辦。
單位亂罰款一般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主張合法權益。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支付工資。若是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二、公司是否有權扣款?
公司無權隨便扣款。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另外,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三、員工工作失誤怎麼賠償。
員工崗位工作出現失誤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中華人蘆巨集公升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絕冊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公司不按時發工資是違反勞動法嗎,不及時發放工資是否違法
我國法律法規主要作以下規定 我國 勞動法 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按月支付 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
公司在15號發工資,請問是否違反勞動法呢?請用勞動法發條
公司在15號發工資是合法的。工資的發放形式通過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達成合意,因此公司每月按時發放工資,且足額符合規定應當是合法的。若勞動者有特殊需求可與用人單位協商,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利益,勞動者也可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應按約定的日期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未及時支付的...
公司不按勞動法,也不準時發工資。有的工人上班就是不給乾貨,很不服管,他們心裡是這樣想的,公司這樣
你和老闆商量,他如果真正按他的做法堅持,你只好跟著大局走,你走出這個廠老闆就不會知道你是誰了,你還是幫工友這邊吧,工友出來碰到了還會對你有幫助,我也是個做管理的,我有我很多的這樣例子 1 公司不準時發工資,說明工資還是會發,只是不準時。積極瞭解不準時發工資的根本原因,是回款問題還是其問題。2 收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