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紅軍_騎士
我深有體會這個事情,雖然是違法的,但是你生活在中國,就必須接受這個事實。如果不服,要麼出國去西方國家,要麼重新投胎,找個有權人家出生。好像其他辦法也沒了
2樓:百度律師
加班,係指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目前,我國除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企業單位,要求員工在正常休息時間加班的,應嚴格參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三倍或以上工資補償。我國機關事業單位在佔用職工法定假期或者雙休日正常上班的,應參照《公務員法》嚴格執行額外調休。
《勞動法》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律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勞動合同法》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公司讓職員義務加班該怎麼辦維權?
3樓:科學小智囊
義務加班是屬於違反勞動法,可以要求公司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費。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是應當足額支付其加班費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加班費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加班費。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追討兩年前的加班工資,但是需要勞動者承擔全部舉證責任。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
5倍,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影、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根據具體問題型別,進行步驟拆解/原因原理分析/內容拓展等。
具體步驟如下:/導致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
公司叫我義務加班,我不去屬於違反勞動法嗎
4樓:baby無知的螞蟻
1、不違反勞動法
2、勞動法規定,單位需要員工加班必須支付足額的加班費,如果沒有加班費,員工可以拒絕加班。
請問公司強制性要我們加班,是不是違反勞動法?可以告勞動局嗎?
5樓:開飛機的l舒克
可以向勞動局投訴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加班】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6樓:弘巨集茂
公司在沒和職員溝通協商,強制員工晚上加班,且又沒有任何工資津貼,是嚴重違反勞動法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維權。
7樓:欣寶貝喲
如果沒有給予相應的加班補貼,可以去勞動局反應情況
公司要求無條件義務加班
8樓:酒城墨客
我仔細地閱讀了你提出的問題及描述,我的回答如下:
首先,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安排勞動者加班,應該據實支付加班費或者安排調休。
所以,公司要求勞動者無條件義務加班,明顯是不合法的,勞動者有權拒絕並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局舉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願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讓你滿意。
9樓:鑫壬
這肯定是不合理又不合法的,首先,如果公司需要加班,那應該要付給相應的加班費,更不應該調離崗位,你和可以和公司協商一下,如果實在不行,那就找勞動仲裁部門來解決,看他們還敢不敢無故加班?
該怎麼辦?被工廠要求義務加班,勞動法有這項嗎?法律到底保護誰的
10樓:禪心
加班應支付加班工資。單位違法了,交涉無果,可去投訴仲裁。
1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假節日加班會付出3倍工資
12樓:learner過
沒有 加班有更高工資的
謝謝,當然是公司違法,強行要求員工義務加班,不給加班費?
13樓:山人老施
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同時《勞動法》第38條也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除此之外《,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1、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直接通知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要求單位足額支付加班費用,並且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費,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費及經濟補償金。
公司隨便強制職員加班是不是違法?
14樓:華律網
工廠強制性加班是不合法的。根據《勞動法》以及 《***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家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對用人單位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需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延長工作時間。(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5樓:匿名使用者
最佳答案: 有許多人對加班理解不夠透徹,今天我就加班的問題談談自己的認識。一:
加班必須是自願的或者是與勞動者協商了的。否則,愛幹不幹。如果沒有加班通知書或者其他協商性質的書面文字,勞動者完全可以拒絕,不要擔心你可能會失去工作,實際上,造成勞動者加班的原因是深層次的,哀其不幸,恨其不爭。
是勞動者本身放縱了企業加班的這種惡習。二:協商是加班的一切前提。
法律保障的是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權,健康權。等。因為我們是人才享受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我們不是驢不是馬。
拿自己健康換幾個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東西錢。所以個人一直痛恨那些無良企業,視員工合法權益如草芥,甚至強迫員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費。這都是獸行。
個人予以強烈抨擊。所以很負
責的告訴天下勞動者:除開極少數特殊行業經過審批可以實行綜合工時錢度以外,其他都應遵循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天不超過八小時的工時制度,加班必須與勞動者協商,並遵循每天不超過三小時,不得連續超過三天,每個月不得超過36小時的規定。任何擅自要求加班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不與勞動者協商的,嚴重超時的,都有權利拒絕並提請行政機關給予處置。
所以面對強勢,我們不必要去出賣自己的靈魂,忍氣吞聲,百害而無一益。
16樓:心為寧碎
強制 是違法的
不是強制的,如果加班,然後支付相應的加班費的話,那是合法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違法。
實際上不違反。因為勞動法在中國屬於廢紙一張。
18樓:漢唐山
理論上是違法的,但是實踐當中這樣的情況太多了,違法也沒辦法,勞動部門根本就不管。
19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要看你公司型別跟是不是合法企業有關 還有你們是不是有養老保險的企業那種
20樓:失望
法律對勞動者是有保障的,但是公司方面強硬的做法法律卻根本不制裁的,所以鬧到最後頂多給勞動者一些賠償然後辭退,這點賠償不能不能支撐你找到下一份工作呢?另外2023年全國經濟不景氣,2023年更甚,現在全國範圍性的公司都在裁員,我們公司已經裁員30%了,這個時候領導要求我們加班,我們根本無法拒絕,因為拒絕就會失去工作。
所以有時候風骨很重要,有的時候識時務更重要。
21樓:東郭訪
強制你加班 又不是不給加班費 肯定是有需要才讓你加班 這麼斤斤計較 幹什麼啊
這樣對你自己 對別人都不好
22樓:
廣東胡律師:
屬於違法行為,勞動法規定公司是不能強制要求員工加班的。
23樓:君哥大叔日誌
是違法的,
加班必須要有加班費或是補休
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反映情況
《勞動法》第36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勞動法》第41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法》第44條規定,在3種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點,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給勞動者正常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為什麼公司領導都喜歡讓員工加班,為什麼中國很多公司領導都強迫員工加班
實質上是剝奪員工的剩餘價值,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 為了賺錢唄,加班衝業績。領導不喜歡員工加班的原 因有 一 可能由於加班費過高,公司的經濟效益不好,或者近期公司的訂單不是很充足。二 一般勞動者加班需要寫加班申請表,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和領導的批准。為什麼中國很多公司領導都強迫員工加班 因為大部分勞動者...
我們公司讓員工雙休日上班卻不給加班費,請問是否違反勞動法
違反勞動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
公司義務讓員工休息日去搞活動,不參加,公司還扣員工獎金是不是違法行為
這個不算違法吧。copy 公司搞義務活動,這無可非議。也許是為了給公司宣傳,或者增加公司的口碑,咱們員工只能配合。那你不參加,就是不團結的行為,所以人家扣你獎金,你也說不出來啥。因為你的集體觀念不行,大家都能去,怎麼你就不能去。公司要求員工必須出席週末休息日舉辦的活動,缺席者扣工資。是否違反勞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