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見習期辭職違約金我在徐州礦務集團機電安裝處工作不到一年,現在辭職要5000違約金,說是礦務局規定

2022-11-22 07:25:04 字數 4396 閱讀 7835

1樓:其人

第一要看勞動合同上有否簽訂違約金的賠償標準,沒有簽訂的則賠償不成立。

第二如你只是在該企業內對某崗位的工作進行熟習的話那麼該單位根不存在培訓損失,培訓損失的標準應該是由該單位對外交納一定費用作培訓你學習某些技能,且需要於勞動合同上註明才成立。

第三保密協議是指你因工作需要掌握了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雙方約定你有責任保證不把這些祕密外涉,但被你外涉造成損失。競業限制是指雙方已有約定你的某些特殊技能只能為用人單位進行工作,但你卻以該技能為其它單位工作。在職期間有以上這些行為就是違約,是要依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標準作賠償或者依照用人單位的實際經濟損失作賠償。

如果你在單位工作時不存在以上的情況的話,那麼即使你的合同期限到期與否都無需作任何賠償的,你只需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申請即可離職,於離職的二年後就更加不會有競業限制的存在了,如用人單位因為違約金而扣押你的工資就可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行了。

2樓:匿名使用者

你自己都把法條找出來了。我只是把這些法條文字想要表達的意思給你說下。

整個意思就是勞動者支付違約金只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單位為勞動者支付了培訓費,並且這個培訓費還必須是支付給單位以外的第三人(我估計你們單位應該沒這樣做),還約定了服務期。

第二是單位支付了保密費,而職工違反了保密規定(應該對你不適用)。

雖然你沒說你的情況,我估計不存在違約金的情形(有違約金的太少了)

3樓:摯愛蕭邦

這些條文都是給司法考試和人力資源考級用的。對你幫助不大。看得愈多越糊塗

說明白點吧,只有以下幾種情況存在勞務違約金:1、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並且在合同中寫明具體金額,你簽過字。 2、公司出巨資讓你外出培訓,或是跨國培訓,和你簽訂過違約協議。

3、你在公司極為重要崗位工作,掌握決定性商業機密。和公司簽訂過保密型競業限制,幾年之內不得從事同行業,否則要支付違約金。

除了以上三點,勞動者都不需要支付違約金,即使對方是國營企業。

而且三點都有幾個共性,1、也就是當事人都是正式員工,屬於該企業員工編織。2、都是簽訂過違約協議,當事人是知曉違約的細節和賠償的金額,並且簽字同意。3、在國家人力資源部是有本案的。

還有一點也就是最重要的一點,試用期、實習期、見習期期間辭職離職只需要提前3天告知就可,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這一點是最新變更的勞動法中提及。此法是***釋出,礦務局只不過是***的幾十個下級單位的一個,根據上位法規定,應無條件服從***的規定。

我在一家國企工作,不到一年,我們單位實習期是一年,我還沒轉正,現在想辭職,請問違約有什麼說法嗎?

4樓:奮鬥的

沒有!看看協議裡是怎麼約定的,如果你已經畢業,不存在實習期一年這一說,公司已經違法!你隨時可以走。

如果你沒畢業,按照實習協議約定提前提出申請就可以離職了,即使公司沒通知到了日期你也可以走。

應屆生在國企工作不到一年辭職需要交培訓費和違約金嗎

5樓:

辭職是員工的權利的

除非是有公司花錢去培訓的,而且簽訂了培訓的協議

不然就是沒有補償金的說法的,不需要交一毛錢的

我在國企簽了5年的合同,上了不到一年我就辭職,公司要拖1個月,於是我就曠工了1個月 ,合同當時籤的違約

6樓:

員工辭職或被辭退是不需要交納違約金的。該約定無效。

但是如果你不回去辦理離職手續,則你到下家找工作就有一定阻礙。

7樓:海棠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以此可以看出:

1.用人單位出資讓勞動者去培訓,可以約定服務期違約金,但金額最高不能超過用人單位支出的培訓費用,且按約定期限逐年遞減.

2.關於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的保密協議,可以約定競業期違約金,約定勞動者在離職後一段時間不得到同類的公司就職.但最多不得超過兩個月,離職後原用人單位需按月向勞動者支付不能到同類單位任職的經濟補償,否則勞動者不算違約。

除了這兩條之外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至於你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要看你是否符合上述條件。如果不符合,你直接回去解除勞動合同即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如果公司非要要求你支付,你可以先辦理交接手續,辦理之後在和公司商量違約金的事宜,協商不成可以直接去當地的勞動局。

8樓:匿名使用者

後果就是根據實習協議和見習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公司給你發的錢都不叫工資,頂多是實習報酬和見習報酬。

你與公司之間未成立勞動關係,因此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辦理。

9樓:

簽了合同就按合同辦事咯

在國企工作一年剛轉正就辭職請問用拿違約金嗎

10樓:勤勞的老克

勞動者按規定辭職的,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不過勞動者要留存好按規定辭職的證據。

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在服務期內辭職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我今年剛畢業在一家國企工作,簽了五年的合同,一年內辭職交5000違約金,我現在想考研但不想辭職,2

11樓:蒙太尼裡主教

病假2個月,如果不是重大疾**工傷殘,一般是不會批的。曠工2個月,是重大違紀,算作自動離職。需要交5000元違約金。採納我哦,親。

12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有違約金條款,你可以看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不符合規定,可以與單位協商解決。

2如果曠工2個月被開除,估計學校不會再錄取。風險很大。

選擇先後是從左至右:請領導同意,或支付違約金(爭取不付少付),或被開除。因為萬一錄取了還需要原單位蓋章、調檔等

見習期辭職需要賠付違約金嗎

13樓:蓋普希金

見習制度是國家對大學畢業生分配派遣到用人單位的一種實習、考核制度。畢業分配是指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大學或中專畢業生就業按國家下撥的計劃指標進行統一安排,現在一般很少對大學生進行畢業工作包分配。

試用期辭職需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般實踐中,在校實習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實習協議》並不是勞動合同,不受《勞動合同法》的調整,因為在校學生不具有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且學生去實習,並不是為了給用人單位創造價值,而是為了自己的學習,用人單位為實習生提供了實習場地,實際上也為學生提供了方便。《實習協議》本身就是一種普通的合同,依照《合同法》和《民法通則》協調法律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實踐中事業單位人員的構成是由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不適用《勞動合同法》,一般勞動者適用《勞動合同法》,實行聘用制的人員部分適用。

《勞動合同法》"附則"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將實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員交由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來來決定,部分適用於事業單位,擴大了調整範圍。

14樓:

勞動合同只有試用期,沒有見習期。

想辭職的話,有違約金嗎,辭職要給違約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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