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關於傷者本人放棄治療僱用方有責任嗎

2025-03-22 23:25:20 字數 5322 閱讀 9916

1樓:網友

沒有,在工傷中,法律規定勞動者不配合**的旅做,將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工傷保險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鄭罩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第四十二條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喊鎮鬧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三)拒絕**的。

2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是否簽訂勞動合同,都不能隨意開除員工。

只要存在勞動關係,不簽訂勞動合同自入職第二個月開始,要支付雙倍工資,至滿一年,即11個月雙倍工資。

調動需要經過雙方協商,非法調動,員工可以不服從,也可以申請經濟補償金。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近乙個時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因雙方勞動關係難以確定,致使勞動者合法權益難以維護,對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帶來不利影響。為規範用人單位用工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現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櫻彎動者符合法律、法規純頌亂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做檔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關於法律,勞動法

3樓:網友

報警沒有用,不發工資,應該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才可以。

4樓:王春姿

這種情況報警是沒有作用的。

該同事在行為上屬於盜竊,你和另外一位同事知情,可以算作共同實施了盜竊行為,但是數額不夠所以沒有構成犯罪,兩位知情人僅能算作工作失職。

基於上述分析,你們的行為給冰淇淋店造成了損失,或者說有造成損失的可能性,店長按照制度對你們進行辭退處罰,並不違反法律的規定。

但是,以上的種種並不影響你們工資的發放,開除你們不發放工資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你們可以到勞動局對店長進行投訴,接受勞動監察大隊的調解,若還是不能解決,再進行勞動仲裁。

5樓:石老師的課件

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檔案彙編(2008年修訂版)》主要內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等。

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2008年9月1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7月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1995年3月25日)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2004年11月1日)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07年12月14日)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2007年12月14日)

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1994年11月14日)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1994年12月1日)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1994年12月3日)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1994年12月6日)

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1994年12月14日)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1995年5月10日)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節選)(1995年8月4日)

最低工資規定(2004年1月20日)

集體合同規定(2004年1月20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2003年5月30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餘人員的勞動關係處理辦法(2003年7月31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關於開展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協商工作的意見(2006年8月17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2006年12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1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6年8月14日)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2008年9月18日)

法律。。勞動法

6樓:庾佳表羲

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可以找當地勞動部門仲裁或者舉報到勞動執法大隊。

請問勞動法法律法規?

7樓:法邦網專家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其他都在該法有規定。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裁員給予經濟補償。

以及第第八十五條規定未支付工資的責任。其他可以再看看該法律的規定。

法律規定勞動法

8樓:貢永芬夫君

一般提前30日通知就可辭職,不存在用人單位是否同意及所謂的違約問題。

法律問題(勞動法)。

9樓:趙歡慶

可以的,但要舉證證明是存在加班的事實。然後到勞動部門進行仲裁。

10樓:cd陽光大哥

不能全部要回來,原因是法律只保護在時效範圍內的權益。

勞動法保護的是兩年內的權益。當你的朋友知道或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在兩年內未提出維權要求視為放棄權利。因此你朋友可以主張自己最近兩年加班工資的權利。

我也覺得不公平,但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

祝你好運!

法律;勞動法(求助法律人士)

11樓:網友

1. 沒簽正規合同,你與公司也是事實勞動關係。且乙個月內公司不與你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就應向你支付每月兩倍工資了。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每天13小時的工作時間是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按照正常每天8小時來看,你每天加班5小時,每個月就是100小時,大大超出了國家36小時上限的規定,且加班應該按照平時加班按照工資倍支付,週末加班按照工資的2倍支付,直接給600元補貼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你可以去相關勞動部門仲裁,會受理的,但你要留好證據,如上下班打卡的考勤卡,工資單等。這樣對你的仲裁會有利。

3.提出辭職是需要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公司,公司有權要求你再多上乙個月的班再走。但扣工衣費是不合理的,你可以拒絕,或跟公司協商。

因為這個勞動法並沒有具體的規定,但勞動法有規定的是不經過你的同意,公司不得以這類理由私自剋扣。

12樓:網友

雖然沒簽老動合同但是你與公司之間以是事實勞動關係。

不影響你行使權利(和籤合同一樣).

你要辭職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公司,你辭職可以要經濟補償金,工作滿一年給相當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搞不超過12個月。要求他給你交勞保。

其他的沒什麼了。

13樓:網友

最好是申請勞動仲裁。樓上的道理說的很清楚。

勞動法相關法律

14樓: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李明慧。

一)建立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2、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向勞動者支付乙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未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3、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4、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或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而未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

二)關於勞動報酬。

1、用人單位在用工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約定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的勞動者的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的或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2、用人單位在簽訂的書面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的標準引發爭議的,雙方可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沒有集體合同的或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3(七)勞動。

關於勞動法,關於勞動法

1全部1 只要你還沒有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就是應該有基本工資保障的2 公司經常拖欠工資,這屬於勞動法上的法定事由,你可以主動提出辭職,毋須提前一個月的時間也毋須繳納違約金 還可以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討回拖欠工資。還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拖欠行為 3 公司辭退你,按照勞動法首先要提前一個月的時間...

關於勞動法

你辭職的話,要提前至少一個月向公司說明。這也是作為一個負責任的人最起碼的誠信。還有你工作一年以上了,即使不籤合同也屬於事實合同了,這樣對你來說沒什麼損失。倒是公司應該向你賠償的,因為如果公司不籤合同的話,應該向你每月多支付一個月工資的。合同不可以倒籤,只能寫你簽訂合同當天的日期。作為公司,如果不和你...

勞動法關於工作時間,勞動法關於工作時間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