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從你講述的情形來看,你阿姨應該是因工死亡,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2011年修訂版)中第三十九條有關因工死亡職工待遇規定計算死亡後的待遇。
如果通過司法途徑進行索賠的話,你們應當準備的材料主要有幾個方面:(1)該工程的具體資料,包括投標、中標、承建、分包等;(2)證明你阿姨在該工程工地工作的材料,包括合同、工作牌、考勤記錄、工資收入、工友證言等;(3)勞動部門作出的工亡認定材料;(4)承建商與工頭之間關係的證據材料,例如承包合同什麼的。
但讓伏念是,由於你阿姨在包工頭承包的工地上工作時,沒有注意自我保護,缺乏勞動合同、工牌、工資憑據等證據材料,那麼,通過正常途徑如打官司等方式來索賠廳散的話,會比較麻煩,尤其是如果包工頭和承建商蓄意逃避責任的話,你們承擔的風險和耗費的精力都會相對較大。
因此,如果能協商解決(私了)的話,最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了的,只能在坦困當地找個熟悉這方面規定的律師跟對方打官司了。
2樓:網友
應當向當地安監局報案,這屬於安全生產事故鏈沒,企業應當向安監局報案,但企業擔心會受到行政處罰而進行隱瞞。
你等到安監部門調查處理後,就可以申請工傷絕喚局認定。雙方協商不成時,可以申並讓請勞動仲裁。
3樓:網友
好像是賠20年蠢猛困當地年度平均工資 你查下資料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 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找出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 還有知咐08年帶念以後的 無勞動合同要付雙薪的。
沒有勞動合同的工亡怎麼賠償
4樓:張鵬飛
法律分析:沒有勞動合同的工亡,但有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工亡職工近親屬依法獲得工傷保衡脊鍵險賠償。以下憑證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勞動者填寫的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和社會保障咐巧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野埋)、(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沒簽勞動合同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5樓:夏振超
法律分析: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符合工傷死亡認定條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請工傷死亡認定,要求單位進行賠償。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扮森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廳握畝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皮檔。
沒有勞動合同的工亡怎麼要求賠償
6樓:懂視生活
沒有勞動合同的工亡,要先通冊茄過勞動仲裁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然後申請工傷認定,最後獲得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根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州磨察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遊虛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我在工地受傷,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一 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因工受傷賠償金額只有等勞動能力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1 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醫療診斷證明等 2 如果經...
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勞動合同解除賠償
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那個員工應該是過了試用期的。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單位主張二倍工資,並可以與單位補籤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