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繳納社會保險和你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沒有聯絡的。
繳金是答公升不需要原公司開具繳金調轉證明的。如果社保需要調轉的話,等你離職公司自然會給你停社保,然後你直接去社保局或社保中心褲顫辦理轉移手續就好。
關於直接從原公司走人這個問題的話,法律上是規定勞動者有提前乙個月通知公司的義務,當然法律上並沒有說沒有盡到這個義務會怎麼樣,所以如果你是公司的高層領導,掌握著公司的很多關鍵資訊,公司在打官司的時胡舉敗候可以提供很多你損害了公司很大利益,這個時候你需要賠償,不然不會對你有很大影響,可能公司會押你一定的工資。當然這個工資在法律上公司也是沒有理由扣押的,也必須支付給你。所以即便自離,你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那部分扣押的工資。
接下來的問題就因前面的而不存在拉。不知道你是否滿意,呵呵。
2樓:婉順又敏銳灬小鷗
您好滾遲,只要雙方之間存在事實勞動合同就受法粗畝律保護。
因為你已經簽署,單位補蓋公章就可以了。合同肯定是生效的。但是單位應繳納勞動合同給您乙份。
如果離職,需用提巖備森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3樓:網友
實習合同???試用期應計入勞動合同期限內。這點應該不合法,自用工和大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前胡,你簽訂實習合同時是否已畢業?
如果是學生身份,那麼還不存在太大問題,如果已畢業,那麼這樣的情況是違法的,應當支付未籤慧棚攔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的。
而且,你籤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多少?按你陳述的情況,試用期期限是不合法的。
關於勞動關係和勞動合同的問題,急求幫助
4樓:法律快車專家
1、該企業的做法是否合法?——不合法!2、我現在要求將原臨時工身份時的工齡接續上,是否合理,能否得到法律支撐?
能!3、如果我因工齡的問題尋求法律幫助,以至拖著不籤,該企業是否有權利強行與我解除勞動合同?——如在原來的合同期內的,你可以堅持要求履行勞動合同!
關於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的問題,請各位哥哥姐姐幫幫忙!
5樓:網友
只要構成勞動事實,而沒有簽訂合同跟繳納社保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賠償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這裡的「繳納社會保險」,司法實踐中一般理解為足額,如果公司已經繳了,只是沒有足額繳納,不應看做是未繳納社會保險,補繳即可。所以員工不能擁有單方解除權(也就是不寫辭職報告,說走就走的權利),也就不能享有獲得經濟補償的權利,甚至還要因此對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6樓:網友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依法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必須繳納。但是我國目前的社保制度並不支援繳納雙份,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規定,你要保持雙重勞動關係需要兩個單位同意,否則,任何乙個單位都可以因此解除合同。
如果兩個單位都同意你保持雙重勞動關係,社保的問題你可以和單位協商解決,並最好諮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的意見。
有關勞動合同的問題,大家看看吧,關於勞動合同 幫忙看看有什麼問題急 !!!!!
其實你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尋求法律幫助,可以調解就直接調解,不可以調解,可以將對方告上法庭,最好是想問問律師!建議您找當地的律師幫助吧,祝福你了。關於勞動合同 幫忙看看有什麼問題急 這位朋友你好 在你的勞動合同裡 第三條 工作時間就已違反了勞動法,我不知道你是否在深圳工作,如果是,按照深圳市勞動法規定,...
勞動合同糾紛問題請專業人士解答,勞動合同糾紛請專業人士解答
在b公司事實上工作了多久?中途從a公司調到b公司有相關的證明嗎?比如說調崗通知之類的,檔案或者郵件 或者公司公告等,這些都屬於證據。與兩個單位的勞動爭議,若與單位協商不成,可以請求調解。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
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問題請幫忙
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是勞動合同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一種引導用人單位的有效手段,是一類與勞動者密切相關的重大經濟利益。在制定勞動合同法過程中,圍繞著經濟補償各種觀點激烈交鋒。最後勞動合同法根據常委會委員和各方面意見,對經濟補償作了明確規定。一 經濟補償的性質 各方面對勞動合同中經濟補償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