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楠楠豬楠楠豬
正常提出離職的,上個月有12萬的業績,按照在公司時的薪資計算應該有(12萬萬)×的提成加上底薪3000應該有6900的工資(公司提成是6個點,因為我接的市場有老客戶所以每個月有萬的基數不算提成),但是實際只給我發了4900,找公司理論給的回覆是公司兩個月一起考核,所有基數和底薪乘倍算,提成超過基礎任務部分按6個點,沒超過按4個點,結果我的全部按照4個點。
離職那個月我就沒上班肯定也沒底薪了,所以我的底薪沒有乘,但是不算提成的基數乘,就是不算提成基數部分變成了萬,也就是我的提成只有(12萬萬)×,也就是1400加上底薪也就只有4400,公司的意思是還給我多發了,要扣回去!我覺得這樣太不合理,要麼就底薪和基數都按照倍算,就按照兩個月的考核算,要麼就按乙個月正常計算,不然憑什麼我上乙個月班要扣我兩個月的基礎任務,各位覺得公司這樣算合理嗎?
這明顯是你老闆給你穿小鞋。不要魯莽,先拿這個截圖去問你老闆怎麼回事,將老闆的話錄音,看他怎麼說。然後可以先自行跟用人單位協商,協商未果,準備材料勞動仲裁,如果情況屬實,一般一告乙個準。
遇到不公平待遇就必須拿起法律**捍衛自己的權益,不要慫,收集證據找老闆要。當然,你要權衡一下索要的成本。
涉及提成的事往往比較麻煩,員工個人的舉證責任比較重。如果有提成計算的規章制度,可以考慮帶著身份證、勞動合同和提成制度、能證明最後乙個月業績是12萬的證據到公司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去舉報。
2樓:點行**
先找到單位人事部門和財務部門,持離職證明檔案要求發放應發而未發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樓:譚談社會
自己再多算幾下,讓同事幫算一下,確定少給之後應該和領導溝通,如果溝通無果,直接找記者,或者是鬧到勞動局。
4樓:職場人**墨水
可以反應給公司。如果公司不不發工資的話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獲得自己相應的工資。
5樓:全世界都知道
發現這種情況的話要及時和公司的財務部門聯絡,問清楚工資少給的原因。如果是自己的原因就算了如果是公司原因的話要搞搞清楚,不能自己吃虧。
6樓:網友
我覺得你可以去財政部門反映自己的工資少發了。如果財政部門不補發給你,你可以去相關的機構進行報備申訴。
辭職了工資少發了怎麼辦
7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第一,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第二,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建議及時蒐集相關的證據,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義務。
如果飢缺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胡純。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一)勞動褲肢咐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辭職後工資少發了怎麼辦 -法律知識
8樓:汪正樓
法律分析: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磨握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宴族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晌遊弊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過後 發工資的時候發現工資不對?
勞動工資糾紛當事人可以協商處理,當事人不願協商 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 主要指人民調解委員會或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申請調解 不願調解 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你好,...
正常流程辭職原來公司不發工資?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後,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把一切責任推到你身上,也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資找到藉口。你提前天 試用期提前天,下同 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 內件品名 欄...
每月發工資就想買衣服正常嗎,我發的工資老是愛買衣服,不買感覺就很難受,咋辦啊?
沒什麼正常不正常的,每個人的錢用途都不一樣 非常正常啊,你那麼努力的賺錢,不就是拿來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嗎 正常啊,人喜歡漂亮的衣服包包鞋子是應該的,更何況衣服更新的那麼快,如果每個月都沒有買新衣服的慾望,整日穿著過時的舊衣服,那才是不正常,也沒人喜歡這樣的人 我發的工資老是愛買衣服,不買感覺就很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