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手拿萬寶路
那你的單位麻煩大了,他屬於對你無合同用工,你可以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提出合理的補償金要求,否則的話單位怕你告到勞動監察大隊或人力資源保障局,他要賠你至少十乙個月的工資。
提出離職公司不給籤離職合同怎麼辦
2樓:潘達懂發
員工主動離職不籤離職協議是沒有關係的,根據合同上的相關約定情況對於主動離職超過規定期限的,就可以合法的解除勞動合同,即使不籤離職協議也可以合法的解除勞動合同,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而定。
一、員工主動離職不籤離職協議怎麼辦?
通告要求其規定日期內到公司辦理離職手續,如不辦理按自離處理。員工沒有簽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那麼公司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因此,員工要簽字,而且辦理離職手續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主動離職不需要支付賠償金,但是員工是可以要求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粗畝脊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巖滲工資。
二、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耐孝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我國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了員工主動離職的情況下,應當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並對相關工作進行交接,避免出現違約的情況,另外對於因員工主動離職造成了用人單位的經濟損失的,還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要求賠償相關的損失。
提出離職後讓我籤合同我沒簽
3樓:
摘要。親,您好,沒有籤勞動合同的,可以請求用工單位的賠償,無過錯被辭退的可以尋求經濟補償。
親,您好,沒有籤勞動合同的,可以請求用工單位的賠償,無過錯被辭退的可以尋求經濟補償。
親,根據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型灶知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辯羨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卜消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親,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悉畢答: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2.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數談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睜慧勞動合同的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5.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讓我籤離職協議書後怕賠償又讓我回去上班
4樓:
摘要。親,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你這也不想離職的話,就當沒事發生。如果不想幹了,自己主動提出離職,那正如他們所願。
親,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你這也不想離職的話,就當沒事發生。如果不想幹了悶埋型,自螞猜己主動提出離職,那正如他們液派所願。
所以呢,繼續回去上班,辭退需要賠償的。
我跟公司談了賠償,找他要乙個半月工資他又說總經理沒同意離職讓我回去上班 我該怎麼辦。
可是他們已經給我發了這個離職協議了,我再回去肯定也帶不舒服。
親,繼續上班,要不只能主動離職。我建議先繼續上班,有合適的再辭職。
我回去上班這個月績效考核肯定不合格 因為我請假了,他會不會拿這個理由開除我。
不會的,親。
如果因為病假辭退,也是需要賠償的哦。
如果因為病假扣績效,這個要看公司規定了。
我建議您邊幹邊找工作,有合適的就換一家,沒有先繼續幹著。
跟公司耗著,兩敗俱傷,不如找個合適的換一家。
用人單位不肯和我交接,也沒簽合同。我都辭職乙個多月了。我怎麼辦
5樓:網友
你要思考的就是幾個問題:
1:現在打官司很麻煩的,一般人一般公司都沒那個時間和精力去弄。肯定是嚇唬你的,根本不用理會!況且你們又沒有籤任何合同。在法律上你陪謹不用負蘆雹任何責任的。
2:那給你發威脅簡訊的目的又何在呢?肯定有其他目的想讓你留下,我猜測你可能是個女生,而且還是長相不錯的女生。
或者你擁有一些比較好的客戶資源。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可以直白的告訴對方讓他們去告你吧,你懂法,沒有籤合同他們是打不贏的,當然也可以換個號碼避免蘆譁基騷擾。
6樓:網友
你已書面提交的話就算辭職了,乙個月後就自然生效了,不需要領導同意不同意。只攜鎮要以上條件達到的話就自然生效了派帆,所以你不存在法律責任,也不用管他跟你交不交塵隱雹接。
7樓:凌凌
不算。應當在離職前乙個月,以文書形式遞交乙份辭迅慎職報告。辭職是不需要單位批准的。像你這畝圓敬情腔檔況可以打12333。
在公司離職前檢查出職業病怎麼辦?
您好,首先應當申請職業病鑑定,其次可以在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申請工傷認定。根據 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 規定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機構作出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職業病診斷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
去公司上班要求入職前體檢,還要自己交錢,合理嗎
1,也不一定,體檢只是針對一些特殊的行業以及不同的工種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二十七條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用人單位錄用女職工,不得在勞動合同中規定限制...
工傷鑑定公司非讓你籤什麼離職書,個人風險承諾書是不是不該籤?
工傷鑑定由甲級醫院或者司法鑑定所來鑑定,個人風險承諾書是不應該籤的,這是單位逃避賠償責任,如果你要是簽了,單位就不負法律責任了,所以說工傷鑑定公司非讓你簽訂什麼離職書你不能籤千萬不能籤,只等你的工傷鑑定下來之後,看看是幾級工傷,然後拿到你的工傷等級證明你再去聘請一位有資質的律師,到法院去提起訴訟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