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公司要求領現金,可我在外地回不去怎麼辦

2022-06-05 11:55:11 字數 3367 閱讀 2234

1樓:濤聲海韻

當事人可以與單位協商解決,將自己實際情況解釋,取得單位諒解和配合,將款額直接匯入當事人戶頭,如果不能匯入的,可以委託親人朋友替為領取,確實不能的,就之後自己回來領取。

離職時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一次性結清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舉報。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樓:蒼洱白子

你可以與單位協商解決,要求單位打銀行卡,不然,為了工資,你還是得跑回單位領取的,而且要儘快處理的。

公司辭退,讓我去領現金,但門口保安不讓進怎麼辦?

3樓:卓行天下

建議你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申訴舉報,他們主管企業違法行為!

4樓:edison大哥

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一般做一年賠一個月工資。

不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不服仲裁,可去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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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我已經辭職了。手續辦完了。但公司不給工資。要求一個月後本人親自來領。不給與打卡或領現金。我急著回家

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離職員工的工資在勞動關係解除,辦理工作交接完畢的當日予以結清。如果公司部給你,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估計那邊一個**就公司就把錢結給你了。

如果還不給的話,就只能仲裁了。

沒有辦理離職手續就離職了,公司說工資必須本人去領現金,不能找人代領怎麼辦?

6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儘量本人去好了,不過如果本人實在沒時間,在本人的授意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委託書),那公司就沒理由拒絕了,他實在不給,就只能來點硬氣話了,會給的。

離職後要我自己去公司領工資,可我去不了,怎麼辦?

7樓:佐助鳴人

和單位領導好好溝通一下,讓同事代領再打自己卡中。

8樓:蓋普希金

可以讓公司打到你的工資卡里,或銀行卡里。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

只要公司沒破產。

離職後領工資要求別人代領公司不給怎麼辦

10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離職時應該立即結清工資的。 現在沒給,可以跟公司協商,不管哪種方式,只要雙方都認可就行。如果公司執意不給,則親自討回,並要求賠償路費損失,必要時訴諸法律。

公司欠你的錢,當然是還的。不肯由別人代領或打到卡里就是故意拖欠。但如果通過法律途徑和很難由別人代辦。

你可以明確給公司負責人說:如果不打到我卡里非要我自己去拿的話,絕對不是隻要工資這麼簡單,非搞你個七零八落不可。不需要那麼文明。

關於離職後公司簽訂保密協議問題?

籤不籤保密協議,對公司的商業秘密都負有保密義務。籤不籤保密協議,離職時,公司都要和你結清之前的工資。與公司簽訂的保密協議在離職後多少年內有效!一 目前沒有法律規定保密期限,保密費需要勞資雙方協商。約定保密期限為無限期 保密費為0並不違法。二 協議中競業禁止條款違反了 勞動合同法 第24條,競業限制期...

您好,我離職後公司以我為提前月打離職報告為由拒付我2月份的工資,但是公司未和我籤合同,也未交保險

1 由於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形成的是事實勞動關係,可以隨時解除。所以,你離職無需履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義務。2 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違反了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的規定,需要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時間從進入公司工作滿一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3 社會保險屬於國家...

辭職後單位扣證怎麼辦,離職後公司扣押證件怎麼辦,是打電話給勞動局

辭職幾年了,原單位還在用當事人的個人資料,還扣了個證不給,當事人可以與原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侵權。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當事人起訴時要考慮民事訴訟時效,我國法律條文的規定 1 普通訴訟時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