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秋天
簡單來說,只要你沒有違反公司的規定,在勞動合同或是使用期期間的勞動協議到期前,公司都是不可以強行解除的,如果是這樣的話,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去仲裁處理。
如果是你違反了規定那就沒得說了。
2樓:網友
你說你簽約半年,那就是最多前三個月是試用期,這個期間可以無條件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但是你又說你是第四個月了,你還問「試用期」內。
不明白。試用期內可以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你的情況不可以,公司違約了。
試用期最多三個月,如果你現在還是在試用期內的話,你得公司已經違約了。
3樓:網友
公司這種行為違約,
試用期內公司能隨意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這樣合法嗎?
4樓:易小敏帶娃日記
最近剛有分公司的hr諮詢過這個問題,我從法律規定和實操兩方面說說我的看法吧。
在員工沒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下,辭退還在試用期的員工,一般就用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勝任工作為由。
不符合錄用條件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規定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但是否符合錄用條件不是公司單方說了算,要有證據證明,例如員工入職時簽署了崗位確認書、錄用條件確認書等,員工不能達到這些確認的條件,就屬於不符合錄用條件。如果員工都不知道有這些錄用條件,公司也沒有證據證明已經告知員工錄用條件,那公司就沒法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辭退員工。
不勝任工作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與是否在試用期沒關。不勝任工作不能直接辭退,要經過調崗或培訓,仍不勝任工作的,公司才能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公司要提前乙個月通知或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並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不足半年支付半個月。
試用期工作不足半年,那經濟補償金就是半個月工資,公司沒有提前30天通知的話,要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總共就是個月工資了。
另外,公司是很難證明員工不勝任工作的,如果是考核形式來證明的話,績效考核不合格不代表一定不勝任工作,公司要證明不勝任工作,必須證明績效考核標準是合理合法的,且提前告知員工考核標準。末位淘汰和不合理的績效考核都不能證明不勝任工作,如果公司不能證明員工不勝任工作而辭退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是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即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實踐中,因為試用期員工工作年限不長,要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是賠償金都不高,很多公司為避免麻煩,是願意支付補償金讓員工離職的,如果要證明員工不勝任工作,還要培訓或調崗,制定可量化的工作指標,公司投入的成本會更高,還不如給點補償金讓員工趕緊走人。
所以試用期員工被辭退的,沒必要跟公司死磕,死磕也拿不了多少補償,硬留下來不一定能成,即使留下來了職業發展也艱難,應當跟公司好好協商,拿點補償趕緊重新找工作。
5樓:怪獸別怕
在試用期內,公司確實能夠隨意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但是一定要按照合同上的原則來判定,如果說員工並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公司還隨意的撕毀合同隨意的裁員的話,那麼我認為這對於員工來說是一種非常不合法的行為。
6樓:乙個
這樣做是非常的合法的,因為試用期就是乙個試用階段,所以有權決定員工的去留可以去解除合同。
7樓:情感小小磚家
公司這種行為其實也是不合法的,哪怕是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也應該給員工結清工資,並說明緣由。
8樓:阿星的時光機
這樣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因為試用期結束之後才可以選擇將這個人留下,還是不用這個人,在試用期內,這樣做是不合法的。
9樓:王志剛剛剛
這種做法是合法的,在試用期期間公司可以隨便開除乙個員工,因為這個員工工作能力不行,所以可以開除。
10樓:愛情來了擋不住
這樣做法是不合法的,企業公司也已經違法了,一定要有合適的理由才能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
11樓:撒的謊
這樣其實不合法,也不能隨意的解除,雖然是試用期期間,但是同樣也是受勞動法律保護的,不可以隨意的開除別人。
12樓:行樂樂樂
這樣是不合法的,對於試用期的員工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也不能夠很好的工作。
13樓:魚與魚塘
這樣合法,因為公司不認可你的能力,可以解聘你。
14樓:史蒂芬斯
這樣的做法是合法的,因為是在試用期內,還不屬於公司正式的員工,所以公司是有資格這樣做的。
試用期期間,公司能隨便解僱員工嗎?
15樓:劉沛雯
試用期內是可以辭退員工的,但是不能隨意辭退。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也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建立了勞動關係的,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依舊收勞動法保護~就像兩個人銷橡結婚,即便剛認識不久就領了結婚證,那也已經締結了婚姻關係,除非雙方協商一致,不能隨意解除。
那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係的依據有哪些呢?
除了普通的解除勞動關係的原因,比如雙方協商一致、勞動者過錯,試用期內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在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在這裡我們要關注的重點就是錄用條件的問題。
1、招聘時,明確錄用條件。
錄用條件包括錄用勞動者的學歷、工作經驗、工作背景、上乙份工作平均薪資。學歷和工作經驗都是一般企業能夠想到的,而勞動者為了獲取下乙份工作的高薪,很有可能虛報上乙份工作的薪資,如果加了上乙份工作的平均薪資,則可以在發現這種情況猛差之後迅速直接開除相關員工。
另外,對於一些銷售崗位可以明確約定相關的業績考核標準。一些事務性崗位,則可以約定以公司領導、同事的評分來作為錄用條件。(具體的實用錄用條件大全虧知旁可以****之後私信獲得)。
2、公司規章或者勞動合同中明確考核條件。
如果錄用條件中列舉了一些拷克標準與結果,那麼與這些考核相關的考核方式、考核內容、考核標準都需要約定明確,並且制定出相對可實施的方案。
3、蒐集、儲存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據。
說到證據這一塊,首先要儲存的就是錄用條件的相關證據,比方說招聘公告、招聘資訊裡寫的招聘內容;其次就是員工試用期的工作表現記錄;最後就是員工試用期考核的相關材料。
有這些證據就可以證明員工不符合招聘條件,從而解除勞動合同。
16樓:無能為力大蒜
肯定是不可以隨便解僱員工的,如果是被隨便解僱的話,那麼員工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可以獲得經濟賠償。
17樓:黎昕科普知識小屋
公司是不能隨便解僱員工的,因為在試用期期間是簽了合同的,如果被解僱的話可以投訴。
18樓:夾竹桃
當然不能因為這會違反勞動法,除非這個員工有重大過錯才能結構。
19樓:拋亮帳碩尤匙
當然不因為這違反勞動法,除非這個員工有重大過錯才佈局。
公司是否可隨意解除試用期員工勞動合同
20樓:法律部落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埋頌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彎凳鄭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粗擾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因此,公司不可隨意解除試用期員工勞動合同,除非其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法律依據】
單位能在試用期隨便解僱員工嗎
21樓:法律部落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孝遲除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否則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液御: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巧埋李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2樓:點行**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不可以在試用期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可見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是有前提的,即必須能舉證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指或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橡桐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 勞動者不能唯如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試用期快到就解僱員工,這合法嗎,試用期內辭退員工,需要提前通知嗎
先說說你的試用期,由於你簽訂的是3年勞動合同,因此試用時間為3個月是正常操作,半年以下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5天 一年以內為30天 一年至兩年是不得超過60天,以此類推你的試用期時間上公司是合法的。如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是有權無賠償解僱的。但是前提條件公司要證明你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明,如公...
試用期辭退員工需要提前多久說,公司試用期內辭退員工是否應該提前通知員工 提前多久
勞動合同法 是沒有規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幾天通知員工本人只規定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是沒有規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幾天通知員工本人...
試用期辭退員工需要書面通知嗎,試用期內辭退員工,需要提前通知嗎
問題 一 調崗調薪1 調薪 調崗屬於企業的自主決定權嗎?2 在什麼情況下調薪 調崗才算合法?3 強制無薪休假 停薪留職 待崗合法嗎?4 薪酬必然隨著崗位的變化而變化嗎?5 違法降薪 調崗的風險及補救方式有哪些?6 如何通過勞動合同的約定規避調崗 調薪的法律風險?7 員工同意調整崗位後,企業應該與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