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紫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必須遵守取保候審的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到案,不得離開指定區域,不得接觸被害人、證人和其他涉案人員等。如果犯罪嫌疑人違反取保候審規定,情節嚴重,可能會面臨以下後果:
1. 被撤銷取保候審,被收押在看守所或監獄等拘留場所等待審判;
2. 被判處罰款或者拘留、管制等行政處罰;
3. 被追究刑事責任,可能會影響其案件的審理和判決結果;
4. 可能會影響其社會信用記錄,影響其日後的工作、生活等方面。
因此,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應該嚴格遵守取保候審的規定,避免違反規定,否則後果可能會非常嚴重。
適用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是犯罪情節較輕的嗎
2樓:謝秋傑
法律分析:適用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並不一定都是犯罪情節較輕的,例如犯有嚴重罪行的嫌疑人,患有嚴重答顫疾病、生活不能自拿舉和理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也可以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消盯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犯罪情節嚴重的可以取保候審嗎
3樓:李建明
法律分析:只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條件就可以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答扮陵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缺者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清戚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犯罪情節嚴重的可以取保候審嗎
4樓:點行**
只要符合《中薯扮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條件就可以取保候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巖手枯:
一)可能判處管粗洞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違反取保候審規定情形之一
5樓:都燕果
違反取保候審規定情形包括未經批准擅自離開所居住的市或縣、干擾證人作證或者毀滅證據、串供等。
對於違反取保候審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應的處罰是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全部保證金,同時區別情形責令其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或提出保證人,必要的可予以監視居住或逮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桐此槐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扒山候審不致發局友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九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時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取保候審的期限 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已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案件起訴到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對於符合取保候審 監...
公安檢察機關在審訊犯罪嫌疑人時,犯罪嫌疑人不承認犯罪事實。公安檢查機關是否需要拿出證據與其指證
是的,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只不過是其中的證據之一,只要其他證據充分,可以零口供批捕 起訴和判決的。是否出示證據反駁犯罪嫌疑人屬於偵查手段問題,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是隻要不構成刑訊逼供即可。如果沒有被告人供述,只有證人證言,但沒有物證等其他證據得,檢察機關一般不會認定犯罪並提起公訴,而是退回公安機關補充...
關於傳喚和犯罪嫌疑人的問題,被傳喚的犯罪嫌疑人 有什麼權利
傳喚是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的一種途徑。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規定安機關對於不需要拘留 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 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傳喚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出示傳喚證和偵查人員的工作證件,並責令其在傳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