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南京民事律師
刑事犯罪已經立案的,受害人不要求追究刑事責任只是作為一個量刑情節來考慮,除非情節顯著輕微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否則依然會被通緝,建議自首。因為自首也可以從輕處罰
刑事案件被網上通緝,對方撤案能撤銷通緝嗎
2樓:諾諾百科
1、刑事案件立案後,由公安機關依照職權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追究。受害人無權要求撤案,更無權要求撤銷通緝。
2、刑事追訴是由國家機關以國家權力強制實施的,不受當事人(報案人、受害人)的控制。公安機關只要發現有犯罪行為發生的,即應當依法立案偵查,並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
3、對於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責任問題,受害人可以與犯罪嫌疑人進行民事和解。但民事和解並不影響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
故意傷害,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手指被砍能接上的,應該不構成重傷,但具體還要以法醫鑑定為準。
因是共同犯罪,會區分主犯和從犯,如果是主犯,會判重一些(可能會是3年),從犯的話會判輕一些(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都有可能)。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涉嫌故意傷害,是公訴案件,公安機關肯定不會撤銷案件,因為有明顯的犯罪事實。再次因為已經立案,所以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砍斷3手指,應該是輕傷害,這個需要鑑定的,所以勸勸你兄弟,自首吧,爭取寬大處理,否則一輩子都要躲躲藏藏。
4樓:匿名使用者
手指被砍斷三根,根據鑑定標準都達到重傷了,量刑得在三到七年。刑事案件屬於公法調整的範疇,且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偵查並在網上通緝了,就算是和被害人達成賠償協議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公安機關也不會因此而撤銷案件,不過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的話,人民法院在量刑的時候是會酌情考慮從輕處罰的,記住,只是酌情而已。勸你朋友還是投案自首吧,爭取主動有益無害。
5樓:匿名使用者
1、公訴案件,即使受害人去撤案,犯罪嫌疑人還是會被通緝,確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故意傷害,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手指被砍能接上的,應該不構成重傷,但具體還要以法醫鑑定為準。個人認為應該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因是共同犯罪,會區分主犯和從犯,如果是主犯,會判重一些(可能會是3年),從犯的話會判輕一些(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都有可能)。
立案了之後,原告不予追究了要求撤案,請問可以撤案嗎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所以說,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原告是可以申請撤訴的,但必須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7樓:
你好如果詐騙金額涉及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初次犯罪的,在坦白認罪、積極退賠的前提下,可以不做犯罪處理;
如果有前科或者法定刑3年以上的,公安機關不可能撤銷案件。
立案後,原告要求撤案,可撤嗎
8樓:匿名使用者
看案件性質,如果是刑事案件,立案或者撤案都是公安機關權力,當事人不能介入,只有是民事案件起訴及撤銷案件的權力在當事人。
1118
立案後發現沒有犯罪事實,需撤案,撤案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刑事訴訟法》中沒有規定,是立法疏忽?
9樓:文化解密者
是《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有相應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撤案的法律規定:
要根據是否是自訴案件還是公訴案件,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是國家行為,而不是私人行為,並不是私人想調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預。
屬於自訴案件,我國刑訴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
公訴案件,如果已經立案的話,就得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偵查終結後公安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的才決定撤銷案件,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接受調解。
刑事案件立案後不能按原告或受害人的要求撤案。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中規定:
(1)對於公安機關立案後的刑事案件撤案必須附合法定條件才可以。
(2)如沒有犯罪事實的或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3)對於民事責任部分,雙方通過調解達成諒解的,可以作為量刑的酌定從輕情節。
(4)如果不是犯罪的,會撤銷案件。
參考資料
派出所撤案需要什麼手續.華律網[引用時間2018-1-12]
10樓:戚廣利
立案後發現沒有犯罪事實需撤案,撤案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
撤銷案件是指偵查機關對立案偵查的案件,發現具有某種法定情形,或者經過偵查否定了原來的立案根據,所採取的訴訟行為。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11樓:baby聰慧敏捷
沒有什麼大問題,很明顯的一個道理,這個在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辦案規定中應該有規定
如果不是刑事案件,原告要求撤案能不能撤怎麼個撤法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看你具體是什麼案件了,部分自訴案件是可以撤訴的,跟民事案件類似,但是有些不可以的,要檢察院同意。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是刑事案件的自訴案,,原告要求撤案的,一般法院是會同意的。可向法院經辦人提出申請,按要求籤字,即可。
報案後如何撤案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否可以撤案,需要看刑事案件的性質:如果是自訴案件,被告人是可撤訴的;但如果是公訴案件,被告人則不能撤訴,因為公訴案件,就是由各級檢察機關依照法律相關規定,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案件。
15樓:謹慎
這要根據是自訴案件還是公訴案件,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是國家行為,而不是私人行為,並不是私人想調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預。
屬於自訴案件,我國刑訴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
公訴案件,如果已經立案的話,就得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偵查終結後公安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的才決定撤銷案件。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接受調解。
立案後的撤案情況:
按照我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的有關規定,立案以後,如果經過偵查,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或者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等等,應該撤銷案件。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對於經過偵查,發現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不是被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夠刑事處罰的,應當對有關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並對該案件繼續偵查。
擴充套件資料
1、立案
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
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2、第三條 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基本職權,是依照法律對刑事案件立案、偵查、預審;決定、執行強制措施;對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已經追究的撤銷案件;
對偵查終結應當起訴的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對不夠刑事處罰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送有關部門;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代為執行刑罰;執行拘役、剝奪政治權利、驅逐出境。
16樓:匿名使用者
有些案子是不可撤銷的,關鍵要到什麼程度了。最好還是直接去報案的公安局諮詢辦理,在這裡等訊息,只會拖延時間,讓案子真的無法撤銷了。
17樓:李建成律師
如果是必須提起公訴的案件,只要公安局立案了 那麼是不能撤案的。其他案件總是要寫一份不予追究責任的書面證明 就可以撤案了
18樓:huang碧波
去報案的派出所,先跟派出所所長溝通一下,就有可能撤案了
19樓:西奧電梯維保
刑事案件立案後不能按原告或受害人的要求撤案。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中規定:對於公安機關立案後的刑事案件撤案必須附合法定條件才可以。如沒有犯罪事實的或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因此對於進入司法公訴程式的刑事案件,不能由受害人或控告人提請撤訴。
對於民事責任部分,雙方通過調解達成諒解的,可以作為量刑的酌定從輕情節。
20樓:華律網
立案之後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銷,有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已過追訴時效等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撤銷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報經上級領導審查批准,然後寫出撤銷案件報告。
檢察機關在辦理直接受理偵查的刑事案件,對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被告人,可以決定撤銷案件。對決定撤銷的案件,應制作撤銷案件決定書。公安機關對決定撤銷的案件,應寫出「撤銷案件通知書」,報送檢察機關。
刑法裡網上通緝可以取消嗎
21樓:匯法網
無法取消,除非證明你是沒有犯罪嫌疑。
以下是有關法律規定:
1、刑事案件立案後,由公安機關依照職權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追究。受害人無權要求撤案,更無權要求撤銷通緝。
2、刑事追訴是由國家機關以國家權力強制實施的,不受當事人(報案人、受害人)的控制。公安機關只要發現有犯罪行為發生的,即應當依法立案偵查,並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
3、對於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責任問題,受害人可以與犯罪嫌疑人進行民事和解。但民事和解並不影響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
刑事案件對方一出諒解書和申請撤案公安部門必須在幾個工作日放人
22樓:雷神之戀
出具諒解書和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近親屬、**律師的撤案申請,都不是撤銷案件的理由,諒解書只是表明了犯罪嫌疑人具有悔罪表現,積極賠償損失,並不是刑事案件作出處理的依據,觸犯刑事法律的事,不是當事人之間的事,這涉及到對國家所珍視的利益的侵害,當事人之間的和解,不會取代國家對犯罪行為的懲處。
公安機關辦理程式案件規定
第一百八十三條 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對於經過偵查,發現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不是被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夠刑事處罰的,應當對有關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並對該案件繼續偵查。
如果及其輕微的案件(那為什麼要立案),做撤案處理的話,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應當立即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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