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鬆君飛翔
律師可以會見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2樓:北京杜律師
當然,刑事辯護律師最重要的一項服務內容就是去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關押在何地看守所呢?
可以進一步聯絡。祝你好運
3樓:風_輕狂
電視上好多都可以的。應該是可以的。
4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可以要不要律師幹嗎呢,難道只有在法庭才能用
5樓:匿名使用者
但是如果是已經判刑了的,可是在監獄接見律師嗎?
6樓:
罪犯改造行為規範
刑訴法33條規定的是嫌疑人有權委託律師,我的意思是犯罪嫌疑人有律師了,在看守所關押期間想會見律師了 10
7樓:亦如望舒的夢
可以向看守所申請見律師。
現在可以請律師到看守所,會見被關押的的人嗎?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被批捕後是可以申請會見律師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9樓:匿名使用者
犯罪嫌疑人在被羈押期間,一般情況下是不允許與外界聯絡的。不過**律師通過司法程式應該有機會接觸委託人,只是談話內容和時間有嚴格限制。
10樓:
如果你請的律師得到了法院的認可,那麼是可以去看守所。看被關押人了。因為這作為當事人的律師是可以會見被關押的人了。
刑事案件偵察階段當事人在押,律師能接見幾次?親屬可以為他辯護嗎?
11樓:寇遠孝沛柔
律師可以會見,一般在偵查階段不會超過三次.當然審判階段親屬可以替他辯護,但效果不如專業法律人員辯護好.
12樓:匿名使用者
偵查階段可以會見當事人,先提交申請會見的申請,同意後拿著律師證、介紹信去,不過看守所有的時候會找各種理由拒絕會見,要有心理準備,這時就要向公安局的領導投訴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偵查階段,律師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
案件到了審查起訴之日起,律師也可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在案件進入審判階段時,親屬可以充當辯護人。但親屬沒有取證權。
第三十六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14樓:在延福寺學畫畫的白玫瑰
律師帶上律師函可以會見
家屬可以辯護
在押人員在看守所只有律師能看見嗎?
15樓:想哭想瘋想遺忘
羈押期間也是要來分的
在公安自機關的偵查階段
bai是絕對不可能見du到的,zhi
只有律師可以見到。
在審查dao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家屬在經檢察院或者法院許可的情況下可以以辯護人身份見到犯罪嫌疑人。
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第三十六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但copy
是如果抓不住bai的話要多等一段時間~~~~因為du程式是這樣走的 ~~zhi~在進看守所第一天36天之dao內接逮捕令~~然後一星期內接檢察院核實犯罪情況(也叫一審)然後在60天內接律師通知~~然後1個月內接收檢察院第二次審查(二審)然後就**審判~~~~至於你說的這情況犯罪團伙沒有逮奇~公安部門可以檔案遞交檢查院申請時間繼續破案~~~這個時間就看遞交的檔案和他們犯的是否罪大罪小了~~~最小時間就短~~~最大就長了
、拘後偵查及報捕。(時限:3天至1個月)
刑事拘留後,要在3天內公安機關要向檢察機關報捕,可延長至7天,案情複雜的,經上級的檢察機關批准後,可延長到30天
2、檢察機關的審查逮捕。(時限:7天)
檢察機關在收到報捕材料後,在7天內決定是否批捕,如果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則公安機關要馬上放人。
3、公安機關的捕後偵查。(時限:一般為2個月)
如果檢察機關批捕,案件又會再從檢察機關送回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進行捕後偵查,捕後偵查期為2個月,經上級檢察機關批准,可延長1個月,交通極為不便的地區的重大案件,可再延長2個月。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團伙成員全部到案,只要案件查清了就可以**。
18樓:靈感源自自然
2樓的,你進去過嗎?一審完就是2審。呸!回答你問題,再沒判完之前,只能律師接見,盤完以後,可以申請借鑑,還要花錢託人!
律師去看守所會見嫌疑人,會見時候做的會見筆錄,是否必可以給嫌疑人家屬看呢?
19樓:淮安浙江人
1、如果跟家屬有關,當然應該給家屬看,比如:生活上的一些安排等。
2、如果是跟案情有關,原則上這樣的筆錄,可能涉嫌案件機密,所以,家屬是不能看的。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家屬可以知曉的事項可以向律師詢問。律師會依法回答你。
3、有個概念你要搞清楚:你請來的律師是依法替犯罪嫌疑人辯護,他有自己的職業操守,不是替你來消滅罪證,或者幫你來通風報信的。不能理解為:你花了錢,就必須聽你的。
4、反推一下就更明白了:如果筆錄你完全可以看到,那不等於你也到看守所去探望了?既然可以,那為什麼法律規定羈押期間只有律師可以到看守所去會見犯罪嫌疑人呢?
5、能不能看,不是你說了算的。必須依法律規定!否則,律師的飯碗也到頭了,他自己還可能進班房去!
6、說句不好聽的話,萬一家屬是同案犯,暫時還未被發現,你說這筆錄能給看嗎?
20樓:延安學人
個人認為,律師大可不必將會見筆錄交給嫌疑人家屬去看,有什麼問題都可以想律師進行詢問。
21樓:劉大來律師
律師會見筆錄在偵查階段是祕密,不能給當事人家屬看的,這也出於對雙方的保護。如果連律師有沒有會見都信不過,那也沒有必要請律師。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規定的吧。有一些可以有一些不首款引入吧。
23樓:鴻安危險品運輸
應該給家屬看的,但也許他們也有他們的策略,給那些無知的家屬看了往往會起到反作用啊。
24樓:匿名使用者
不必要。
律師去會見嫌疑人是律師的權利,有權不被監督。連公檢法機關都無權過問,更別說其他的私人了。就算是嫌疑人的家屬也無權,頂多在可以去會見嫌疑人的時候問嫌疑人自己吧。
25樓:yu努力
自己家有人進去就算了,別害律師。
公安檢察機關在審訊犯罪嫌疑人時,犯罪嫌疑人不承認犯罪事實。公安檢查機關是否需要拿出證據與其指證
是的,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只不過是其中的證據之一,只要其他證據充分,可以零口供批捕 起訴和判決的。是否出示證據反駁犯罪嫌疑人屬於偵查手段問題,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是隻要不構成刑訊逼供即可。如果沒有被告人供述,只有證人證言,但沒有物證等其他證據得,檢察機關一般不會認定犯罪並提起公訴,而是退回公安機關補充...
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病在身,看守所會讓他們看醫生嗎
看守所要依法確保人犯的人身安全和合法利益,對患病的人犯要及時予以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 對患病的人犯要及時 人犯服藥,看守幹警要在場監視。發現人犯患有傳染病要立即隔離 病情嚴重的,可以住院 如辦案機關決定變更強制措施時,依照規定辦理。人犯患病出現死亡危險時,要邊積極搶救邊告知辦案機關。人犯...
關於傳喚和犯罪嫌疑人的問題,被傳喚的犯罪嫌疑人 有什麼權利
傳喚是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的一種途徑。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規定安機關對於不需要拘留 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 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傳喚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出示傳喚證和偵查人員的工作證件,並責令其在傳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