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盜竊,犯罪嫌疑人還錢了,還能判定他有罪嗎

2021-05-29 08:57:59 字數 516 閱讀 3674

1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當然可以!完全錯誤的觀念!盜竊罪是公訴案件!在犯罪嫌疑人盜竊結專束,就

已經是盜屬竊既遂,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以為還錢不用追究刑事責任是在痴人說夢!毫無法律意識!當然盜竊後,退贓退賠,屬於有悔罪表現,量刑上會予以考慮!

2樓:羅律師上海

抄一、對於盜竊罪,犯罪嫌疑人還錢了bai,是否du還能判定他有罪,要看具

zhi體情節而確定;

二、符dao合《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規定情形之一,則可以不予起訴;

三、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令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安檢察機關在審訊犯罪嫌疑人時,犯罪嫌疑人不承認犯罪事實。公安檢查機關是否需要拿出證據與其指證

是的,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只不過是其中的證據之一,只要其他證據充分,可以零口供批捕 起訴和判決的。是否出示證據反駁犯罪嫌疑人屬於偵查手段問題,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是隻要不構成刑訊逼供即可。如果沒有被告人供述,只有證人證言,但沒有物證等其他證據得,檢察機關一般不會認定犯罪並提起公訴,而是退回公安機關補充...

關於傳喚和犯罪嫌疑人的問題,被傳喚的犯罪嫌疑人 有什麼權利

傳喚是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的一種途徑。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規定安機關對於不需要拘留 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 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傳喚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出示傳喚證和偵查人員的工作證件,並責令其在傳喚...

犯罪嫌疑人什麼時候可以開始聘請律師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就可以聘請律師,聘請律師實際上等於增設了一項對司法機關相關活動進行監督的有效機制。對防止偵查機關刑訊逼供 誘供等違法現象的發生,避免冤假錯案,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起著積極的制約作用 能夠有效地促進偵查機關從偵查階段開始就注意全面 客觀地收集證明當事人無罪 罪輕以及能減輕 免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