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分析題,合同法案例分析題及答案

2022-01-06 04:15:41 字數 5692 閱讀 8461

1樓:匿名使用者

1.沒有依據。 該合同系校方與服裝廠簽訂的合同,由於校方自身的原因導致無法按時接貨,由此產生的損失,顯然應當由校方承擔。

2.「15天后服裝廠才通知某中學領取提存物,」此舉不妥。 服裝廠應及時通知,不應拖延3.

校方去提貨,並交納相應的提存費。

2樓:匿名使用者

1、沒有依據。合同中約定款到三天內送貨,服裝廠照做了,是因為校方的原因不能交貨的。因此校方有責任。

2、「在提存之後,服裝廠認為既然某中學領導班子未定,15天后服裝廠才通知某中學領取提存物,」此舉不妥,合同法要求送貨方辦理提存時要及時的通知對方,而此案中服裝廠是在15天后才通知的,服裝廠的這一行為直接導致了提存費用增加成為了可能。他應為自己的過錯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3、校方去提貨,提存費用視多少由服裝廠和校方分擔。

3樓:匿名使用者

1該中學拒絕支付提存費用是沒有根據的,服裝廠已經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了合同的主要義務,但是在規定的時間交貨時由於學校這一債權人的原因導致無法交貨,服裝廠才將該批服裝提存,其提存是合法的,提存的費用應該有債權人學校予以承擔,學校沒有依據拒絕支付。2服裝廠的行為也有不足之處,服裝廠過了十五天這麼長的時間才告知提存,根據合同法第102條,標的物提存後,除債權人下落不明外,債務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護人。服裝廠未盡到這一義務,所以服裝廠也是有過錯的。

3根據合同法第103條,提存費用由債權人承擔,但是此處債務人即服裝廠也有過錯,在債權人承擔提存費用之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一部分。

合同法案例分析題及答案

4樓:匿名使用者

1.某山區農民趙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趙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過他人得知趙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門索購。趙某不知該花瓶真實價值,李某用1萬5千元買下。

隨後,李某將該花瓶送至某拍賣行進行拍賣,賣得價款11萬元。趙某在一個月後得知此事,認為李某欺騙了自己,通過許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買賣花瓶是雙方自願的,不存在欺騙,拒絕趙某的請求。

經人指點,趙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合同,並請求李某返還該花瓶。

試分析:

(1)趙某的訴訟請求有無法律依據?為什麼?

(2)法院應如何處理?

答案:(1)李某與趙某之間的合同屬於顯失公平的買賣合同,且顯失公平系由於趙某欠缺交易經驗所致,因此趙某有權依據《合同法》第54條的規定,請求法院撤銷合同。買賣合同一旦被撤銷,合同即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依據《合同法》第58條的規定,趙某有權請求李某返還財產。依上述理由,趙某的訴訟請求有法律依據。

(2)法院應根據《合同法》第54條的規定撤銷該花瓶買賣合同。並依據《合同法》第58

條的規定,要求李某將花瓶退還給趙某,趙某將收到的花瓶款退還給李某。若李某願意支付與該花瓶價值相當的價款,趙某也同意接受,趙某可以不用撤銷該合同,由李某補齊餘下的價款即可。

5樓:

法理分析

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我國的合同法律制度規定了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主要包括承擔繼續履行合同、採取補救措施和賠償損失等內容,這三種違約責任形式可根據不同的情況具體適用,既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適用兩個或全部責任形式。

(1)甲油料廠要求供銷社繼續供貨是有法律依據的。因為,雙方合同約定由供銷社**甲油料廠黃豆30噸,現黃豆只**了10噸,所以甲油料廠有權要求繼續供貨。

(2)若合同沒有明確約定是否繼續**黃豆,依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甲油料廠有權要求供銷社繼續供貨。《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訂立合同的目的就在於通過履行合同獲取預定的利益,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對方就無法實現權利。如果違約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對方(受損害方)認為實現合同權利對自己是必要的,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不得以承擔了對方的損失為由拒絕繼續履行合同,受損害方在此情況下,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強制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

所以供銷社不能只賠償損失或者只支付違約金而不繼續履行合同。

重點把握哪些行為屬於違約責任;一旦對方有違約責任的形式;違約責任規則、原則的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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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題

6樓:冒葉太叔寅

(1)甲父與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屬於效力待定合同,即甲父沒有處分權處分了甲的房產,因事後未獲得甲的追認或取得處分權,故該合同未生效(2)甲父最終不能交房,不是因為甲父過失不履行,而是因為合同未生效不得履行;甲父不應承擔違約責任,而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3)乙可以對甲父提起損害賠償之訴。甲父應對乙房屋裝修、搬家等信賴利益損失予以賠償,而房價**的損失不屬於賠償範圍。(因為房價**是市場**波動的結果,不能列入預見利益損失)

7樓:甲蝶漆雪

(1)丙有追認的權利。追認期限為一個月。

(2)乙商場撤銷合同的行為不合法。因為追認期一個月已經過去,丙未表態,表示拒絕追認,此時合同已經無效,談不上撤銷不撤銷。

合同法47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人追人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人追認。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同志的方式做出。

8樓:懷赤

合同有效,但是在劉某支付5000元之前可撤銷。

該合同的性質屬於贈與合同。因為張某的承諾僅僅是不違反法律,沒有實質上對劉某支付對價,劉某片面同意付給張某的錢應該視為贈與。劉某系贈與人,張某系受贈人。

根據《合同法》186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也就是說只要劉某尚未支付5000元,是可以不支付的,當然如果已經支付了,也不能向張某索還。

9樓:笪安晏書白

不可以,物權的風險轉移到了甲方,當初到貨時甲方有檢驗產品質量的義務。

合同未履行部分可以解除。因為乙方違反了約定的時間,在甲方實施催告權後乙方仍然未能及時供貨,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乙方造成的違約甲方可以選擇繼續履行提供合格產品,或者延遲履行,或者要求賠付違約金,或者要求雙倍賠付定金。甲方在選擇違約賠付的時候有選擇權,但不能同時主張違約金和定金一起賠付。

乙方應承擔延遲交貨給甲方造成的可預見損失,包括利潤。

乙方還應承擔賠付合同規定的違約賠付責任。

乙方應該

合同法案例分析題及答案

經濟法案例分析題

10樓:

甲企業向乙企業發出傳真訂貨,該傳真列明瞭貨物的種類、數量、質量、供貨時間、交貨方式等,並要求乙企業在10日內**。乙企業接受甲企業傳真列明的條件,並按期**,並要求甲企業在10日內回覆;甲企業按期回覆同意其**,並要求籤訂書面合同。乙企業在未簽訂書面合同 的情況下按甲企業提出的條件發貨,甲企業收貨後未提出異議,也未付貨款。

後因市場發生變化,貨物****。甲企業遂提出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買賣關係不能成立,要求乙企業儘快取回貨物。乙企業不同意甲企業的意見,要求其支付貨款。

隨後,乙企業發現甲企業放棄其對關聯企業的到期債權,並向其無償轉讓財產,可能使自己的債權無法實現,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問:1)甲企業 傳真、乙企業** 、甲企業 回覆行為的法律性質。

2)雙方買賣合同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3)乙企業發現甲企業放棄其對關聯企業的到期債權,並向其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乙企業可採取何種措施保護自己的權益,法律對此有何具體規定。

答:(1)甲傳真訂貨行為的性質屬於要約邀請。因該傳真欠缺**條款,邀請乙**,故不具有要約性質。

乙**行為的性 質屬於要約。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要約要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內容具體確定;第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乙的**因同意甲方傳真中的其他條件,並通過**使合同條款內容具體確定,約定回覆日期則表明其 將受**的約束,已具備要約的全部要件。

甲回覆**行為的性質屬於承諾。因其內容與要約一致,且於承諾期限內作出。

(2)買賣合同成立。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本題中,雖雙方未按約定簽訂書面合同,但乙已實際履行合同義務,甲亦接受,未及時提出異議,故合同成立。

(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銷權的請求,撤銷甲的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以維護其權益。對撤銷權的時效,《合同法》規定,撤銷權應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該權利消滅。

11樓:匿名使用者

1,不能,勞動合同 要式行為,口頭的不能算2、有效,a預設。

b公司承擔,因為貨物尚未交付給c,風險尚未轉移。

對a承擔違約,c不承擔

12樓:項寄隗麗芳

甲和乙有權向追償。

個人合夥中各合夥人對外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若合夥協議中載明個合夥人的出資份額及責任承擔方式的

,有關合夥人在對外清償之後可以按照合夥協議向其他共同合夥人追償。

本案中對於剩餘的4萬元按合夥協議,甲應承擔1.6萬,乙和丙各承擔1.2萬。

而甲實際清償了2.4萬,因此可以向丙追償8千元,乙實際清償了1.6萬,因此可以向丙追償4千元。

13樓:孔德文雙琴

a縣與c、d、e、f四縣相鄰。a縣某加工廠與b縣某食品廠於2023年10月8日在c縣簽訂一真空

食品袋購銷合同

。其中約定:「

運輸方式

:加工廠代辦託運;履行地點:加工廠在d縣的倉庫。」「發生糾紛的解決方式:在e縣

仲裁委員會

仲裁,也可以向c縣和e縣的人民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後,加工廠即在其設在e縣的分廠進行加工,並在f縣車站發貨。食品廠收貨後即投入使用。

因真空食品袋質量不合格,致使食品廠已封裝和銷售出去的袋裝食品大量腐敗變質,損失6萬多元。兩廠之間協商多次未果,食品廠的法定代表人即找到律師

陳某諮詢。最後提出:「怎麼起訴都可以,但必須在我們b縣法院

打官司,你能辦到就委託你,否則我另請高明。」

現問:(1)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此糾紛應通過仲裁解決還是應通過訴訟解決?請說明理由。

(2)e縣法院是否有管轄權?為什麼?

(3)c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4)d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5)f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6)a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7)如果你是陳律師,能否滿足食品廠提出來的要求?為什麼?

[答案]

(1)本案應通過訴訟解決。因為合同中約定的仲裁委員會並不存在,該

仲裁協議

無效。(2)e縣法院無管轄權。因為合同中選擇e縣法院管轄不合法。

(3)c縣法院無管轄權。因為合同選擇兩個法院管轄,該條款無效。

(4)d縣法院無管轄權。因為合同雖然約定履行地為d縣,但實際履行地並不在d縣,因而d縣法院無管轄權。

(5)f縣法院有管轄權。因為合同中雖約定了履行地點為d縣,但實際履行地為f縣,因而f縣為履行地,合同糾紛中

合同履行

地法院有權管轄。

(6)a縣法院有管轄權。因為在合同糾紛訴訟中,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轄權。

(7)陳律師能滿足食品廠的要求。陳律師可建議食品廠按產品責任糾紛起訴,b縣為侵權行為地,故b縣法院有管轄權。

合同法案例(兩題)求答案,求合同法案例分析題答案

該合同沒有成立。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條的規定 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 數量 質量 價款或者報酬 履行期限 履行地點和方式 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故對方要求變理仲裁機構是對該合同的實...

勞動合同法案例分析題,關於勞動合同法的案例分析題

1 試用期間應該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間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2009年6月9日至2011年7月8日。2 工資應按月足額支付。無權分期支付工資 3 法定節假日加班,即使調休,也要支付加班工資。4 只有公司員工嚴重違反勞動公司勞動制度的才能解除勞動合同,但現在公司沒有勞動制度,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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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違約責任以無過錯責任為規則原則,過錯為例外。過錯責任的情形主要有 1.贈與合同 合同法 第189條規定 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 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2.客運合同中承運人對旅客自帶物品的毀損責任 合同法 第303條規定 在運輸過程中旅客自帶物品毀損 滅失,承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