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命中註定的
勞動仲裁期間未辦理離職證明,勞動者仲裁之後根據勞動仲裁的裁決結果,如果判決勞動雙方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依法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如果勞動雙方持續履行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樓:匿名使用者
不過,如果你的仲裁請求與存在勞動關係相關聯,那就有問題,如果離職可能仲裁庭會駁回請求,有敗訴的危險。你要慎重考慮。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把辦理離職證明這一項寫在仲裁訴求書裡,一般公司會拖欠你錢,但不會在這一項上卡你的,不然因為這個強制執行也太不上道了。
但必須仲裁勝訴之後才能拿到。
有離職證明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4樓:四川文典律師事務所
離職後一年內可申請勞動仲裁
5樓:陳_華宇
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6樓:活寶素念
可以啊,最好還有其他證據
勞動仲裁期間單位可以不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轉移以及開具離職證明手續嗎
7樓:泰來樂園
只要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管是不是在
勞動仲裁期,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你可以繼續通過當地社保局幫助你解決
8樓:騰飛之路
不可以的。必須仲裁結束後才能離職,
我這種情況是否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局是否受理
按實際情況,只要屬於勞動仲裁的範圍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另外勞動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而不是由勞動局受理,請找相關的部門進行處理。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 因訂立...
我如果申請勞動仲裁,是否可以成功
首先你這樣的情況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 1 你們這樣的工作條件已經違反了勞動法,比如上廁所的時間 開會的時間等,這樣的情況你可以申請仲裁甚至起訴 2 新勞動法規定辭退的條件,你所犯的錯誤根本達不到辭退的條件,所以他們才想方設法的讓你自己辭職 3 再一個你簽訂的同意辭職報告是在被他們壓迫的情況下籤訂的,不...
申請仲裁過了時效該怎麼辦,申請勞動仲裁過了時效怎麼辦
申請仲裁過了時效,那申請仲裁恐怕就不行了。如果當時合同沒有限制起訴,那就申請法院判決吧!如果可以讓對方簽訂重新確認存在債權債務的說明,對賬單等檔案的話,可以申請仲裁。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