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退役士兵解除勞動合同適用於《勞動合同法》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合同解
內除的容
相關規定。
單位辭退退伍軍人分三種情況:
1、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8條,87條規定,單位違法和退伍軍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退伍軍人的軍齡和在本單位工齡之和,每滿一年賠償2個月工資。退伍軍人也可以要求繼續在單位工作,不要經濟賠償金。
2、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47條規定單位和退伍軍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按照軍齡與工齡之和,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工資補償。
3、如果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單位和退伍軍人解除勞動合同的,退伍軍人是不會得到經濟補償的。
合同未到期辭退的,適用以下規定:
1、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要按照軍齡與工齡之和,每滿一年,給予退伍軍人一個月的工資補償
2、如果單位沒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情況,退位軍人主動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是不給經濟補償金的。
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勞動合同解除賠償
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那個員工應該是過了試用期的。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
勞動合同法中對退役士兵的兵齡如何計算
第一,軍齡視同繳費年限,也就是說你當兵的幾年,按照過去的說法,就已經認定工齡了,現在叫視同繳費年限,和在職職工同等待遇,沒有區別,並不是白當兵了,因為已經認可你的軍齡為繳費年限了。沒有任何特別的待遇。只是認定視同繳費年限 第二,人社局的回答是正確的,兵齡只是認定繳費年限 就是過去的工齡 沒有別的待遇...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應補你3個月工資 是平均工資而不是基本工資 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要再追加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1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2 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