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2022-04-18 03:20:10 字數 914 閱讀 1989

1樓:捷鑫鵬

應補你3個月工資(是平均工資而不是基本工資),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要再追加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注:若勞動者收入沒有高於本條規定的三倍,則補償年限不受最高12年的限制)

3、以上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時間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依法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勞動者按照約定與用人單位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2樓:匿名使用者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樓:西政自由鳥

應該3個月。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樓:漆雕真

如果是無理由辭退需支付6個月賠償金,如果是有合法的辭退理由的話是三個月賠償金,但我看你07年4月開始到12月這段時間沒簽合同的話,公司還需要支付你2倍工資呢,具體你可諮詢勞動保障部門。

5樓:匿名使用者

你還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諮詢,這樣比較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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