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兩個月的錢,你看勞動仲裁爭議委員會可以給你解決不,要不你先和單位協商.
2樓:
到期終止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你 除非合同有約定。
沒到期解除合同 如你所講 要那麼補償!
但法律不限制協商解除合同,只要你樂意就行。
如果你不同意,要同意公司先解除你。但不要亂籤放棄權利書 這樣你可以申請仲裁 進行追討。這樣就不是協商解除,而是公司解除你 然後你知道權利被侵犯的維權行為。
放假不給工資的話 你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這樣是欠薪 你根本可以不同意。
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3樓:天天說情事
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樓:京師周潔律師
情況不同,具體的賠償情況也不同。
1、如果由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標準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支付雙倍賠償金。
2、如果由員工提出辭職解除勞動和東,在雙方協商一致,和平解除合同下,除了正常支付工資可能就不存在其他經濟賠償問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5樓:晴朗藍天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根據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規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和不能勝任工作解除勞動合同的,年限需要封頂,即經濟補償不超過12個月 而對於因醫療期滿 裁員 發生重大客觀情況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也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不受上述12個月的限制 工資基數,按照解除勞動合同前12...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要求甲方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
買斷工齡與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這二者有什麼區別?對工齡有什麼影響?退休時計算工齡的依據是什麼
買斷工齡是指把今年之前的工齡一次性結算。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因僱傭方原因不再聘用,給予補償經濟損失。買斷工齡不是勞動部下達的規範性解除形式,是一些地方的 土話 經濟補償是指企業違約,需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給勞動者的違約金,對工齡沒有影響,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繳費年限,退休時計算退休金時視同繳費年限和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