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起然
所有的客戶名片都應該留給公司,公司要求的沒錯,因為一旦有什麼問題了,你不在了,公司可以聯絡到客戶,想開點,應該留給公司,再說你要了也沒有用的,沒有名片你也可以找到你的客戶的,是吧,朋友
2樓:嗜血亂舞
這說明公司很小心啊,
怕一不留神你跑掉把客戶也跑掉哈哈。
名片你也可以影印啊,
交就交唄,有什麼關係。
3樓:幸福的二牛哥
怕你出去到自己做去,要求是不對的,你可以象徵性的給公司一些業務關係不大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打算還做這方面的工作的話,給個鳥蛋給他,不給.
如果你打算從事其它行業,或者不打算做這方面的工作了,大方點,名片給他吧
5樓:
道義上講,你應該把名片給老闆,但是太委屈自己了,影印一份留著唄。
如果離職還用公司名片有什麼法律責任
6樓:檢察官小小
這在民法上叫表見**。當然也是無權**的一種法律效果就是:
1、訂立的合同有效
2. 本人(被**人)對相對人(善意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
3. **人對本人(被**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4.無權**人對被**人的費用返還請求權。
離職後公司給自已印的名片應該怎麼處理
7樓:1桶天下
走法律程式的話就很繁瑣了,公司這樣完全是流氓行為,因為他並沒有實在的證據證明你存有名片。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名片還給他,如果還不發,要不就告,要麼就死纏到底,對付流氓就要用流氓招數,兄弟,狠點
8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說那 這個問題不好說
離職時如何處理名片?
9樓:匿名使用者
對的,走的時候,把名片放到桌子上就行了,讓單位自己處理。
10樓:
這是你的人際關係,你可以帶走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留著啊!
這是你的人脈!
不要浪費了啊!
關於兼職離職問題,關於兼職離職問題?
可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37條 視為試用期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你去提出離職只要主管同意了其實都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不同意的話可能麻煩點看你們當初怎麼約定的了,不會對你有什麼太大的影響,最大的影響可能就是他會拖欠你這幾天的工資,不會那麼愉快的給你結算。沒有問題的,兼職又沒有簽訂...
請教職場高手,急!請教職場高手!我已提交離職信,但公司部門內部有主管 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和我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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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保險的問題,離職後保險問題
2個月哪來的醫保卡呀!老闆給你辦失業證也沒有用呀!請問你是自離的還是老闆炒你的呀?失業證只是給你去勞動局找工作方便的而已,沒什麼用的!交滿1年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你才2個月,所以沒用。1 哪些失業人員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 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