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各地律師費用不一,具體到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商。參考如下。
北京市律師訴訟**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則悄(試行)二、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
一)民事訴訟案件按審判階段確定收費標準。
1、計件收費標準。
每件收費3000—10000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標準。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10%(最低收費3000元);
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6%;
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4%;
1000萬元以上,2%。
按當譽早事人爭議標的額差額累進計費。
3、上述收費標準下浮不限。
二)實行風險**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孫虛渣高於與委託人約定的財產利益的30%。
三)再審、申訴案件分別按照乙個審判階段確定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四)乙個律師事務所**乙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
2樓:網友
律師都是按場次收費的,一般每場在2000---3000元左右。如果有具體金額,還要按比例進行抽成。
進行工傷認定用不用找律師?
3樓:覃永雄
可以自己申報工傷工得到相應的賠償。是否需**賠償事務。看自己的能力而定。
可以自己去辦,直接到勞動部門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相關證據即可;當然也可**。工傷認定不需要請律師的,自已準備資料申請就可以的。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遊掘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一、工傷認定後主動辭職怎麼賠償?
第一,不論是否工傷,一般職工主動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的,但被迫辭職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幫員工繳納社保的、或者未及時足額髮放工資的、未提供勞動條件或者勞動保護的,員工可以據此提出被迫辭職,並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辭職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因為工傷辭職,雖然其工作年限神枝核的經濟補償金單位可以不支付,但工傷保險待遇不能因此而剝奪。離職後依然可以請求工傷賠償,工傷傷殘的,可以請求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搭如傷醫療補助金,其中,前一補助金是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後二項賠償是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支付的。
如果在有關工傷待遇方面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訴訟之前必須先經過仲裁,否則法院不予受理。
工傷認定需要請律師嗎
4樓:王民商事普法
工傷認定一般不需要律師受理,由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向當地勞動保障保障行政部門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填報《事故傷害報告表》即可,同時申請人應在**事故發碧冊培生或職業病確認診之日悔唯起30日內填寫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和首診病歷本、旁證材料、身份證等有關材料。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姿桐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何認定勞動工傷,如何認定工傷
這5種情況,應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患職業病的 因工外出...
臨時工工傷未認定該怎麼辦,臨時工工傷怎麼認定 老闆不簽字蓋章證明勞動關係咋辦
一 工傷未認定,就不能享受工傷鑑定結論所應當享受的權利,也沒有辦法要求公司承擔起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社保部門應當承擔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等自己應有的權利 二 如果你發生工傷以後,公司不積極配合你去做工傷鑑定,受傷者的近親屬以及有成立工會的公司的工會工作人員都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時間...
認定工傷有那些條件,認定工傷有那些條件
下面是我國工傷保險條例中關於認定工傷的相關規定 符合這些規定的,就可以認定為工傷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