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有7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嫌塌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敏寬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芹拿圓均工資。
外企解除勞動合同為什麼多給補償
2樓:潘達談娛樂
一、外企員工辭職是否有補償
1、外企員工在被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情況下,是有補償的。按照勞動年限來進行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若是員工主動提出辭職的,則公司是不需要進行任何補償的。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員工提出辭職的勞動合同是解除還是終止
員工主動辭職是解除合同。員工在提交辭職信30日後可以辭職;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單位即可領取工資、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存在損害勞動者合法利益行為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辭職。
一般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是沒有補償的,但被迫辭職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幫員工繳納社保的、或者未及時足額髮放工資的、未提供勞動條件或者勞動保護的,員工可以據此提出被迫辭職,並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辭職的經濟補償金。
外資企業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有什麼政策,在企業工作了10年,如何補償
3樓:網友
和國家勞動法一樣,沒有什麼第二部法律執行,你按照勞動法上的條文把該要的都要了。
如果你們當地有什麼單獨的規定,或者你怕自己吃虧,那麼你找個律師諮詢一下,花不了幾個錢的,比你上網來問準確的多。
現在一般辦理勞動糾紛的律師**都在200元/小時左右,你就是諮詢一上午也不到1000塊,幫你多要1個月的工資,肯定賺的回來,而且仔細的和律師談談,**也是可以講的嘛。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7年了,現在還有一年勞動合同,如果現在被辭退能得到補償嗎?
4樓:網友
1、你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情形,辭退沒有補償。
2、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辭退,(7+1)個月工資3、按勞動合同法第41條辭退,程式合法,7個月工資補償。
4、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87條規定支付14個月工資賠償。
5樓:監理師
如果合同期滿被辭退;你可以得到工作年限*月工資的補償;也就是工作1年補償1個月的工資;
如果合同工不到期倍辭退;按照工作年限雙倍補償;雙倍補償不超過12個月。
6樓:網友
看你被辭退的理由。如果單位與你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應當支付你補償。
如果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40條、41條第一款解除合同的,應當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單位依據39條規定,解除合同,無需支付補償金。
7樓:明月高樓
如果現在被辭退,你可以獲得至少6個月工資的補償,如果未提前乙個月通知你,增加乙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補償。
8樓:張趙泳
可以的,可以得到7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合同到期後,單位給你更好的福利,你卻不續約,就得不到經濟補償金了。
9樓:網友
那應該給你7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得到七個月工資補償 如果用人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可獲雙倍補償。
如有問題可撥當地勞動部門**諮詢。
國外工作過4年,國內工作1年,勞動合同解除是賠1年還是5年的賠償金?
11樓:監理師
按道理講應該是5年。
但具體是按多少年,你要去和你們公司的認識確認。因為想你這種情況的人比較少。可能要單獨處理。
另外,你在國外工作4年,有社保在國內繳嗎?如果有,肯定算國內工齡,應該得到補償。如果這4年你在國外發工資,而且沒有在國內繳保險,就要看**的政策了,如果把你列為可以補償的物件,就算5年,不然,有可能算1年。
還有,就是你的勞動合同籤的是幾年,是5年,還是4年+1年,如果是5年,肯定賠5年,如果是4+1年,哪4年的工作公司認可也會賠償的,祝你好運!
外資企業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有什麼政策,在企業工作了10年,如何補償
12樓:匿名使用者
第六條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七條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八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九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依據本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第五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13樓:靈力鬱
是根據勞動方面相關法律確定的,跟是否外企無關。
14樓:網友
我在的原國有企業、2003年被外企重組、身份置換費也沒領到手、工作至今企業現在又在減人,企業應怎樣補償我。
我在公司做了9年了。現在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該怎樣做出補償
你是什麼樣的不良記錄?員工如有以下情況,企業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給補償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
請問我在公司工作了八年現在公司和我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該如何賠償我?》
來被公司辭退有兩種情況 自 1 因存在違規違紀行為,而被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沒有經濟補償。2 公司無理由辭退,則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承擔支付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給付你經濟補償金。工作了8年,可以得到8個月工資的賠償金。按照你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給付...
在公司工作8年未籤勞動合同我現在要離開公司,公司應如何補償
你能獲得的補償 1 未籤勞動合同補償,2 未辦社會保險補償,可以按著當地社保繳費基數摺合成現金返還給你,可與公司協商賠償也可到勞動局仲裁賠償,3 雙倍離崗補償,從2001年工作開始計算。你可以獲得8個月的平均工資補償,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應當支付的雙倍工資是從2008年1月份起計算的,還有就是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