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老驥
勞動合同的續訂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繼續簽訂與原勞動合同內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以下情形,符合續訂勞動合同的條件:
1.雙方協商一致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滿,存在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不續簽,雖然視為自動續簽,但一些關鍵資料會隨著工齡增加而變動的。
最好還是重新續簽,一,每年的工資會有所變動,一般來說,會增加工資,要在合同中把工資變更一下。二、公司對員工工齡的獎勵,也要在合同中變更。
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到期後繼續在原單位工作,原單位繼續支付工資,可以視為以前合同繼續履行,你說的這種情況,最好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3樓:庹欣笑
不需要。一般公司想留你會提前幾天續簽合同了。公司註明合同自動續簽是怕春節假期沒人幫你續簽或人事請假了沒人幫你續簽。
勞動合同補充條款有哪些
4樓:北京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勞動紀律;
十)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5樓:植夏侯旋
:1、乙方願意成為甲方員工,將其智慧貢獻給甲方事業,受僱於甲方不違反其任何約定或。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權對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進行適當。
工作時間雙方約定實行計時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將安排乙方補休或。
教育培訓:甲方有為乙方提供學習條件的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
6樓:情感諮詢小能人
勞動合同補充條款,我認為這女孩非常不正經,很高境界不同標準,所以認為正經還非常適合給剛剛把門經濟部中使用情況,所以我認為這個應該是非常好點,可以跟我爸他們打那個不中標了,被稱為這個訊息,按照這個應該是公司這個應該相關證,應該高興就不愁所有人為證,你還非常好的補充一些什麼情況,所以中間非常不俗的。勞動合同補充條款,我認為這女孩非常不正經,很高境界不同標準,所以認為正經還非常適合給剛剛把門經濟部中使用情況,所以我認為這個應該是非常好點,可以跟我爸他們打那個不中標了,被稱為這個訊息,按照這個應該是公司這個應該相關證,應該高興就不愁所有人為證,你還非常好的補充一些什麼情況,所以中間非常不俗的。
勞動合同補充條款
7樓:駱寶龍
法律分析:補充條款不得損害勞動者的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
8樓:律漸
一、簽訂目的。
二、協議內容。
三、生效要件。
四、簽訂雙方資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規定
9樓:律漸
補充條款一般是對勞動合同中為約定的事項進行的一個補充,它可以對許多方面進行補充約定。補充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1、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約定好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在法律保護範圍之內。如果用人單位或是勞動者想要調整的話,就屬於勞動合同變更,需要雙方協商決定。2、工作時間:
雙方約定實行計時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將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用;乙方自行加班的,根據甲方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安排,乙方屬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甲方不再作加班處理。3、教育培訓:甲方有為乙方提供學習條件的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提供的各項培訓,以提升自身素養與職業技能/乙方自願參加甲方提供的培訓,正常工作時間外安排的培訓不計入加班時間。
4、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內部的一些管理制度,也可以納入勞動合同補充條款的範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三)數量;
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關於勞動合同中的附加條款,關於勞動合同附加條款
作為附加條款不違法,企業可以根據經營和生產情況適當調整工資,有很多企業都這樣,為了不欠員工工資。但產生相應成本變更又涉嫌霸王條款。你好,根據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變更工作崗位一般需要雙方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方可變更 但因為單位享有經營管理的自主權,實踐中,如果調整崗位是合理的,也會被認定為有效,...
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有哪些,勞動合同必備條款都有哪些?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 用人單位的名稱 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 勞動者的姓名 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 勞動合同期限 四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 勞動報酬 七 社會保險 八 勞動保護 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 ...
關於勞動合同甲方乙方簽訂的問題,勞動合同中的甲方乙方簽字公司只蓋了公章,但沒有法人簽字,這樣有效嗎
一 合同是成立的。勞動者述說的合同的差別,主要還是有無公章的問題。我個人認為,兩份合同都是有效成立的。當然,簽章的合同最具法律效力,因為一方是用人單位,而另一方是勞動者,公章就是單位的意思表示。而法人代表則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他有權代表單位對外為法律行為,包括簽訂合同在內。因此,即便是僅有法人代表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