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工資需要每個月計提的,可以先不付。
你這正好反了。
借:管理費用--工資
營業費用--工資
製造費用--工資
生產成本--工資
貸:應付工資
社保,公積金,是在發工資時扣除
借:應付工資 1000
貸:現金 900其他應交款--社保 100
如果是幾次先入付工資,月底結為管理費用等,還可以,比如離職了,先領工資,但這時工資表還沒出來,可以先這麼做。
但是長期的是允許的,因為只有出來工資表以後(計提工資),才能知道該發多少錢,沒有說先發在做表的。
你之前已經做了的,現在補上。以後改過來就行。
2樓:匿名使用者
在做工資表時肯定要做沒有領的人的工資。所以沒有你每月的應付工資應該比你付出去的要多,多出部分就應該轉入其他應付款-未付工資,
借成本或費用。
貸應付工資
發放時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未付
貸現金月末應付工資科目為0,
保險部分按正常的處理方法處理起走,只是未領工資部分的保險個人支付部分可以衝減其他應付款的未付工資。到年底統一支付工資,
借其他應付款-未付工資,
貸現金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3樓:
當月沒領的工資你可以掛在其他應付款-個人頭上。
扣的保險,如果是公司承擔部分在應付職工薪酬
如果是幫個人交納的代扣部分在其他應付款下面。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少了計提的那那一步,必須補上去。就是說你的工資沒有記入成本,造成應付工資為借方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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