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同意樓上看法,這個問題你要權衡一下,如果礙於親戚臉面,那你就喪失了你的合法權益,包括:12個月工資的賠償金(6個月未籤合同)、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你提出辭職的話)、所欠工資、加班費(逾期不支付的,勞動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像這種小公司一旦倒閉,你想拿到上述的款項都難,因此建議你好好想想,是要顧及親戚情面呢還是維護自己的權益去勞動仲裁。
2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去勞動仲裁 不要去什麼110 上面的律師只會嚇唬你 騙你顧他們
3樓:於蓬堯律師
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拖欠工資。
你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主張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你可以獲得雙倍工資,去勞動局吧,公司都倒閉了到那個時候那個還有錢給你啊
5樓:海風
你說的問題,現在在很公司都補角普遍。現在找工作確實也很不好找,所以呢,有好些公司,尤其是很多私人公司,就利用新找員工的這種心理,把工資啦、福利啦什麼的都拖者不發。現在國家的要求是只要是大學生,一旦聘用就要簽定勞動合同,而且必須購買社保。
至於你說的情況,你可以去找當地的勞動保障執法大隊去諮詢,這部門就屬於勞動局的,不出以外的話,他們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的。按照政策,只要是在公司工作,是沒有任何理由不發工資之內的待遇的。
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怎麼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是幹什麼的?
勞動監察一般都是男的,承擔企業職工討要工資,勞動保障執法工作,其實還不錯,沒有那麼忙,主要工作就是面向企業執法,屬於人力資源局主管,參公,我是人力資源局機關的 應該可以,我一個同事就考那去了,你說的時哪個市 啊?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是幹什麼的?1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是勞動保障行政機關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
關於勞動仲裁問題,關於勞動仲裁的一些問題
有工資條,有一些領導簽字,或者 記錄足夠了,沒簽合同如果有社保記錄話直接上記錄,1年半,一般按照n 1的話,就是補償兩個月的工資,再加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如果沒有合同,你上班期間最多11個月可以全部按照雙倍工資進行補償支付。直接找勞動監察或勞動仲裁,如果按你所說都是企業的問題,那麼一共要再支付你1...
關於勞動法方面的問題,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1 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 個體經濟組織 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 以下稱用人單位 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 履行 變更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說明民辦學校也是適用勞動合同法的。2 你與學校建立勞動關係,學校就應該為您辦理社會保險,從入職日就應該辦理。3 聘用協議書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