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夏一陣風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你是正式員工的話是需要提前三十天的,但是如果公司有損害你權益的行為你是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這個你不需要支付賠償;
如果公司沒有過錯,勞動者最好喝公司協商解決,否則後面會有很多麻煩,比如公司說你曠工,不支付你工資都有可能;
希望回答對您有幫助!
2樓:相相
提交辭職信不應該扣工資。
3樓:
看合同內容 如果沒有合同就按你上班的天數發工資
4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法中是沒有急辭職一說,如果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沒滿試用期辭急工扣多少工資???
5樓:張
辭急工,也就是不提前三天直接走人,造成損失需要賠償,根據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試用期未滿提前三日通知單位即可離開;如果單位因為員工急辭工而剋扣工資的,屬於違法行為,員工可以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6樓:桂秋翠
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離職,不需要提前申請。如果過了試用期,應當提前30天提交離職申請,否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一般也就是扣一部分工資。
如果企業違規剋扣工資,你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注意:不是工商部門)投訴,一般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和當地的人才市場在一起,找到人才市場就能找到勞動監察部門。
7樓:芸墨以成傷
這個要看你公司的規定了!我們公司扣一周加班費!
8樓:yo小姐一一
不扣,沒有這條法律規定
試用期辭急工應該扣多少工資(是否按合同要求)
9樓:安靜的女漢子
勞動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在試用期內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不會扣工資。
在合同合法的情況下應該按照合同。
10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也是雙向選擇,老闆可辭退員工,員工也可辭職,只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為試用期工資標準相對較低,所以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給予了較寬的規定。
這家廠的:」辭慢工要做滿一個月並且要在每月的1號,辭急工要扣一個月的基本工資「的規定,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可以依法取得全部的工資報酬。如工廠置之不理,你可以依法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仲裁科申請仲裁,以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11樓:匿名使用者
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節選: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你可以根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三日提出辭工,這樣你是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扣你一分錢的工資;勞動合同上註明急辭工扣一個月的工資不符合勞動合同法!
在試用期內急辭工會不會扣工資
12樓:微風
在試用期內急辭工,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一定比例的損失賠償,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按勞動法員工急辭職要扣百分之幾的工資?
13樓:國暉律師事務所
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就著急走人,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屬於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等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沒滿試用期可以辭急工嗎?辭急工扣一半工資合法嗎
勞動法規定 沒滿試用期的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一 試用期勞動者需解除勞動合同的,可提前3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儲存已遞交的證據,可採取郵寄的方式遞交辭職通知書。二 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扣一半工資是違法的。勞動者可向勞...
試用期月辭職,需要交違約金嗎,試用期一個月辭職,需要交違約金嗎
你不需要交納違約金。而且你的工資,該單位應當支付。試用期勞動者辭職應當三天前通知用人單位,隨時都可以提出,而且不用對方批准。按你所說交納的違約金其實是用人單位變相的押金,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或者仲裁,要求退換違約金和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試用期一個月辭職,是不需要交違約金的,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辭職,只需...
在沒有簽訂合同時,還是試用期,如果辭職,老闆突然要扣你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只要你和單位不存在一下問題單位就不能向你索要賠償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