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和別的公司簽約勞動合同嗎,合法嗎

2022-02-25 08:29:33 字數 4648 閱讀 4389

1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你具體情節沒有詳細說,所以只能通過猜測來回答你的問題,抱歉,一、所謂一式兩份的勞動協議(我判斷為勞動合同性質的文書)你沒有看見他們籤(不等於他們沒有簽字,因為你簽字了,他們在你不在場的情況下簽字也表示合同成立)不等於合同不成立。二、後來你毀約了,他們口頭同意(沒有書面依據,口頭同意可以以後不認賬的)三、所以為了避免以後公司告你合同違約,你必須寫一個單方要求中止合同履行的書面通知(具有要約性質)要他們簽字表示同意,這樣,有了這個文字的東西,你才可以安全地與別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2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情況,現行法律規定,並不限制勞動者在已經存在勞動關係的前提下與別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勞動者可以與別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3樓:

為避免日後糾紛,建議你要求公司開具勞動合同解除證明,如果企業合同存在違法現象或者未經過社保局鑑定,那麼企業一般情況下是不會開具證明給你的,擔心你以此為據來索賠。這種情況你可以到社保局勞動稽查大隊申請由稽查大隊出面要求企業出具合同解除證明。

4樓:楊翔翎

可以,你的前勞動合同已口頭撤消了,用人單位無須出書面撤消協議.

跟公司簽訂了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 10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跟公司簽訂了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可以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為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八十六條 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合同不違法定無效情形或者存在重大誤解、顯示公平的條款均為有效合同。只要對方給付你當地人均最低工資就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7樓:霸氣航行天下

非法的勞動合同就是無效的。

8樓:life落葉為誰傷

律師您好!我們單位受到員工舉報,勞動監察大隊來檢查,企業為了不幫員工交保險,強迫員工籤空白辭工單,以空白勞務合同簽字,不籤不要上班。謝謝你,幫忙指點一下。

我是事業單位人員,還可以跟別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嗎

9樓:漂網一葉舟

對於勞動者來說,

同一時間只能簽定一個勞動合同,

不能有多個勞動合同同時存在。

而勞務合同則可多個同時存在,

需要注意的是,

一般簽訂全日制勞動合同的單位會限制勞動者在外另行打工,事業單位還應有特別規定,

所以要謹慎行事。

10樓:微風

雙重勞動合同均可以同時合法存在。只要兩份勞動合同不互相影響執行,對公務員或者國有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有限制不得從事其他與職務相關的任職。

其一,依法成立且生效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亦是合同,除了由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特別規範外,有關合同的訂立、履行、效力等方面可以適用《合同法》、《民法通則》一般原則之規定。

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只有不違反法律法規定強制或禁止性規定,依法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樣,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亦具有法律效力。

不因是否能同時履行而影響其法律效力。

其二,雙重勞動合同並非不可能同時履行

作為勞動合同關係提供勞動力的一方,儘管可能面臨同時履行雙重勞動合同之客觀障礙,但也並非不能同時履行。下列情形,就不影響勞動者在雙重勞動合同關係中同時履行:

勞動者與a公司和b公司雖同時訂有時間重疊的勞動合同,但其中a公司經營面臨困維,出現勞動力過剩又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下崗或不需要對a公司提供勞動力,而可以在同一時間向b公司提供勞動力;

勞動者與a公司和b公司雖同時訂有時間重疊的勞動合同,但其中a公司是全日制用工,b公司是非全日制用工,勞動為兩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互不影響;

勞動者與a公司和b公司雖同時訂有時間重疊的勞動合同,但兩公司採用的是不定時工作制,如聘作勞動者為經理、業務外銷員等崗位,勞動為兩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互不影響。

其三、勞動合同的效力與能否履行並無直接聯絡

無論依據《合同法》,還是《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均無合同履行不能則合同無效之規定。勞動合同如果存在因時間衝突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能的情形,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要求另一方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但認為其因此無效並無法律依據。

其四、勞動合同法亦不禁止存在雙重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我是企業法人,可以再找別的公司籤勞動合同嗎?

11樓:n尼古拉斯_過兒

企業法人不可以再找別的公司籤勞動合同。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431343037

作為企業的法人不僅是責任的問題,若企業法人在求職到其他類此的企業時,一般會因為商業競爭而不被允許入職。

企業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資金數額、企業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住所等法定條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的社會經濟組織,例如有限責任公司即是企業法人。

企業法人就像自然人一樣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比如納稅,消費,投資,發起或接受訴訟,參加社會活動等,但不能隨意與別的公司籤勞動合同。

12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法人是得承擔風險的哦,別以為只是做法人那麼一回事,走的時侯,可以讓公司更換法人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你是公司的職工,公司的股東任命你作為法定代表人,這樣程式合法是可以的。另外只要你不是公司的股東,在你離職的時候自然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可以另外找工作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不要同意,作為一個企業的法人代表,不僅是責任的問題,如果你在求職到其他類此的企業一般會因為競業禁止不被允許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走的時候可以更換企業法人呀,然後這個事要好好想想諮詢一下法律人事,企業法人是蠻大的一件事,要擔責任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1、不會影響你和別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

2、不過法人的責任你要仔細考慮一下。

公司經營狀況良好,現在要把員工的勞動合同轉到另一個公司,要我們和新公司籤合同,合法麼,專業的來

17樓:炫酷小汙桃

無論是協商終止原勞動合同或簽訂新勞動合同,都是需要經過勞動允許的,用人單位不可能單方面完成操作。

對於勞動者來說,這種情形影響最大的就是工作年限的問題。如果新公司答應繼續計算之前的工作年限,或者原公司答應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為了公司的發展或管理需要,可以配合的公司完成該項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8樓:六和尚

把勞動合同轉到另一家公司,有幾種方式:

1、先解除原單位老合同再與新單位簽訂新合同的,這是違法解除,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

2、因公司改制、合併等方式過渡的是合法的。

這是公司降低經營成本的一種方式。

員工在一家企業連續工作年限,與自己有巨大的利益關係,包括以下幾種:

1、休假期的長短

2、醫療期的長短

3、醫療期工資的比例

4、醫療救濟金的比例

5、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

6、海外定居經濟補償金的多少

7、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的多少

……還有更多的東西,目前就能想到這些。

19樓:法律實務研究

籤新合同要經過員工同意,不能強制。

員工同意的即為合法。

20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太支付賠償金

公司的法人可以再和別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嗎

只要法人代表沒有與該公司簽訂競業限制的條款,就可以與其他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法人代表是指根據法律,其行為被視為法人的行為,其行為所產生的一切法律權利和義務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擔。根據 公司法 的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 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法人代表 是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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