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親親小保達人
公司未繳納我的五險一金,可以要求公司根據工作年限來進行賠償,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如果公司拒絕賠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有證據你給他打工時長,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肯定能拿到補償。。。
3樓:
你管他要肯定不會給你,這種情況只能勞動仲裁了,但你得提供你工作十年的證據,如工資卡,入職證明,或工卡,只要能證明你在他這工作的紙質材料就行!
4樓:王元頁
解僱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按你工作年限補償10個月工資
如果交失業保險,可以去社保局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金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在一個小加工廠做了十年,沒有籤合同,也沒有什麼保險,現在老闆要把我辭退,我能有什麼補償嗎?
5樓:火柴溫暖天堂
您好,根據您描述的情況,本律師提供如下意見:
第一、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自2023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字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第二、您現在的情況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您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
第三、您最好不要自己辭職,因為你主動辭職,就拿不到經濟補償金。
由於你介紹的情況過於簡單,本律師只能解釋至此。若有疑問,可再諮詢。
祝 一切順利
你好:我在公司幹了10年了,但是就和我簽訂了一次勞動合同。如果公司要辭退我的話我能找公司要補償嗎?
6樓:寶瓶哦
能要求補償,一年一個月來補償,如果沒有提前30天通知可以要求補償一個月的待通知金,而且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三種形式,形式不同賠償標準不同,勞動者應該結合自身實際和勞動法規定來進行判斷賠償金額,過錯性解除是沒有賠償金的,非過錯性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而且還有一個月的待通知金,以下為詳細解說,可供參考。
一、協商解除
二、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或者依照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被勞動教養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以上過錯性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補償金,但是一定要收集好足夠證據。
三、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以上非過錯解除,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支付1個月工資(代通知金)後解除勞動合同,同時還應支付補償金,補償金根據工齡來算,一年補償一個月,不滿一年按半年支付。
生育保險:領取生育保險,最低必須是連續繳費滿一年,且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具體金額以當地政策為準。這個是強制保險,一直繳費到退休,金額由用人單位承擔。
7樓:
不管有沒有合同,不是你的過錯公司辭退你的都能得到補償,按照下面的結算補償。
1、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根據勞動法規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如何合同到期沒有和你續簽的,還可要求用人單位應從合同到期後的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
8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必須給你經濟補償!如果沒有和你訂立勞動合同,你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當然你要提起仲裁才有可能獲得相應的賠償。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按照工齡補償。
縱橫法律網-上海凱曼律師事務所-周雪峰律師
幹了十年的公司,但是沒有籤勞動合同,老闆辭退了怎麼樣要補償
10樓:帥氣的小宇宙
公司屬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勞動仲裁、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1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的理由,則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2、依據《勞動合同法》87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即可獲得20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3、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屬違法行為,你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向單位索取二倍的工資。你的情況應當從2023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頒佈之日起一個月後開始計算雙倍工資。
4、從用工之日起不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也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單位依法補充建立並補交所有相關費用。
5、依據***頒佈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是必須執行的,你至少可以每年享受10天的帶薪休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你可自2023年1月1日起每年要求支付10天,共計20天300%的休假工資報酬。
6、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你只有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7、通過仲裁解決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工資、加班工資、經濟補償金等,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8、仲裁時,你可儘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利於裁定,沒有也不要緊,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的規定,勞動糾紛案件舉證的主要責任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你不用擔心。
9、再者說,沒簽勞動合同,要證明勞動關係,可按照「勞社部發〔2005〕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你只要有在單位工作的任何證據,工作證或者同事證言、證詞都足以證明勞動關係的成立。
我在這個廠沒有籤勞動合同提前十天跟老闆口頭辭工到了可是他沒有結清工資違法勞動法嗎
你好,樓主,老闆的做法違反勞動法,你一進廠就說明你與老闆之間存在了勞動關係,受勞動法保護,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提前辭職的時間是這樣規定的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過在下面的情況下...
合同跟公司籤的,但一直被借調到機關單位上班。年終獎是次年發上
那就到期了在辭職唄 合同不到期就辭職從法律上來說是你單方面終止合約 如果遇到講理點兒的公司還會給你結清 可是如果遇上不講理的公司 呵呵 看老闆的心情了,一般情況是沒有的,因為年終獎不是強制性的 本人想辭職,但是現在的情況是 我現在被借調到其他的單位,如果要是和原單位辭職的話應該怎麼辦?你可以書面提出...
工作了兩個月了,沒有籤合同,也跟老闆請辭了,老闆說要招到人才讓我走,我想馬上走,要怎麼說
工作了二個月為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單位二倍工資的補償,並以未籤合同為由,提出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參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