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簡簡單單
工傷休息三個月,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按受傷前的工資標準,按月支付工資待遇的,法律依據如下: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樓:周律師說
1、**工傷需要確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工傷的醫療機構出具意見,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一般不超過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一般來說,應該是按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發放工傷停工留薪期工資。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在公司上班兩年,現在工傷了,工資應該怎麼算。醫生建議休息三個月
3樓:伊克賽赫
法律規定:工傷醫療期內,職工的工資待遇不變。以前是多少,現在還是多少,不得減少。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真有工傷就不對跟著辦走的 我們這就是這樣的
公司員工工傷應該有哪些賠償,工傷公司要賠哪些費用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 中支付 一 工傷的醫療費用和 費用 二 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 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 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 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
我月固定工資1600元,公司說月4天休息日,7月份
你被忽悠了 這肯定不對啊.26天算滿勤給1600 加了2天班28天才給1600 30 28 1493.33.你不覺得奇怪麼?應該是1600 26 2 1600 1723.08如果每月只給休息4天 那7月31天 滿勤應該是27天1600 27 0.5 1600 1629.63 2 2000 21 7天...
生病了需要在家休息月公司勸退我辭職
如果你在合法的醫療期,那麼公司不能辭退你,不然,反映到勞動局 仲裁委員會處理,申請賠償。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 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