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是要賠償的!
《勞動法實施細則》對這方面規定如下:
23、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從第2個月到第12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從第十二個月開始,視為與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後未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繼續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24、勞動者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一個月內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且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一個月內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工超過一個月後雙方仍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即使每用支付了二倍工資,也不能隨意終止勞動關係,應按照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如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則須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辦理。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補籤勞動合同時,勞動合同期限應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3樓:冰淥述
律師您好,我剛進公司的時候,老闆說的如果長期乾的話,可以交社保,現在我已經幹了六年多了,從來沒有提簽定勞動合同的事情,隻字未提,也不給我交納社保,我現在提出想讓公司交納社保,公司讓我自己承擔社保扣除的所有費用,我想資詢一下這合不合勞動法的規定。?
4樓:月夜
去當地管轄的勞動局,沒有籤合同的,賠付兩倍工資賠償,不過要帶工資條去仲裁,
5樓:第二自然
只要公司沒有將你的勞動關係轉入b公司也沒有解除a公司的勞動合同,你最多應該算是借調,公司應該不算違規。再者說,職位工資都沒有變。你為什麼要跟公司翻臉那?
6樓:永吉家的木魚君
根據你的描述,未必能認定為未簽訂勞動合同。因為你的工作地點和崗位都沒變,只是轉入同一集團下的另一家公司,而且你已經與a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在你轉入b公司前,已經與a公司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向你支付了經濟補償金,你再轉入b公司,那麼這時可認定b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需支付雙倍的工資,否則你的訴求未必會獲得支援。
7樓:
你好,根據你的情況,你進入b公司後b公司並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應自用工之日起第二個月計算雙倍工資,但雙倍工資的期限已經超過仲裁申請時效,因此很難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的賠償;你和b公司之間已經形成事實的勞動關係,而在同一行政區域內搬遷的,不同意搬遷的情況下,不存在經濟補償金的可能;建議你考慮以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要求其按照你進入a公司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要辭退員工怎麼補償。 10
8樓:律圖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9樓:勤勞的老克
您好!按《勞動合同》規定,不籤勞動合同用工,應從員工入職第二個月起至不滿一年,支付員工二倍的工資,需賠償該員工2個月工資。無論是否中層管理者的疏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已成事實,就當拿錢買個教訓吧,否則該員工投訴或申請仲裁,不僅照樣拿錢,而且還影響了公司的聲譽。
10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與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要辭退員工的,補償員工的標準應以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為基礎,
每滿一年向員工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其中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應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是可以申請仲裁併賠償員工雙倍工資的。並且辭退員工如果不是符合勞動合同法中所規定的的條件還要給予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籤勞動合同辭退員工怎麼補償?
12樓:華律網
未簽訂勞動合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否跟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的賠償標準一樣呢?未簽訂勞動合同工傷怎樣賠償呢?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出現工傷的,受傷職工仍可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要求工傷待遇。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則應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賠償全部的工傷待遇。如果用人單位與職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並不影響勞動關係的成立,也就是說雙方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傷的,仍屬於工傷,可以要求工傷待遇。在處理工傷時,應該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工傷並**終結後再申請傷殘鑑定,之後再根據鑑定的傷殘等級等情況確定具體的工傷賠償金額。
對於賠償金額,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1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未籤勞動合同辭退員,未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主動辭職或勞動者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辭退都是沒有補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4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在當月內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未簽訂,從次月起雙倍支付工資,並且可以一直領到第二年,就是共有11個月的雙倍工資,超出一年的每一年補償一個月,也就是補償11+13=24個工資,可以直接向老闆提出,如果他不同意,才向勞動局反映,但是要出具工作的憑證,例如工牌,工資條等。
下面是各類注意要點以及需準備材料
1、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
擴充套件資料:
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5樓:墨汁諾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試用期內也應當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雙倍工資的請求訴訟時效是逐月失效的。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的平均。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後多久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法規定 用人單位如果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應該向勞動者每個月支付二倍工資。員工入職多久後公司應予以簽訂勞動合同 1 按規定,勞動合同最遲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必須簽訂,否則會承擔法律責任。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
員工勞動合同沒到期,公司打算與員工重新簽訂一份勞動合同,重新簽訂後原合同是否自動失效
首先,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是失效的,所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需要收回原勞動合同。其次,調崗不一定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一般同種待遇的話不需要重新簽訂,就單位的調崗程式進行調崗,部門主管簽字,告知本人簽字就行了。如果你要降低工資等條件的話,為了避免糾紛還是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為好,但是一般勞動者不會...
公司沒有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隨時辭職嗎
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可以辭職。一 由於用人單位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用人單位以暴力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採用拘留 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剝奪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體活動的自由行為 2.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