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二手房,竟是被查封后過戶的房子,現無法過戶給我,我該怎麼辦?請高人指

2021-07-30 22:08:47 字數 4333 閱讀 8657

1樓:越1寶1兒

如果真像你所述,你可以行政訴訟房管局,因為房管局的工作失誤導致你現在的房財兩空,法院的查封令不好更改,但房管局的明顯失誤導致你付出房款、繳納相關稅金而不能靜房產過戶,故起訴房管局,向他追討損失。同情你。

2樓:昌溪潭

因為你二手房交易時沒有去公證,不能保證交易的真實性,你只能請律師或是向本地12315求助。

3樓:不用真名字

找個律師瞭解這種問題怎麼處理

4樓:書生

這個房管局一開始不一定能知道房子情況,這個查封過的房子可能被抵押過這個問題可能是房管局和法院檔案的時間差造成的,比較難以解決,你最好找律師幫裡看看可以向哪一方或哪幾方起訴,或者通過協調拿回房款或房產。如果起訴成功率有多大,成功後拿到的償款有多少?對方有無能力償還

「1、這個房子既然在2023年6月16日被查封,為什麼在2023年1月能成功過戶到前業主之子的名下?」這個是屬於正常過繼,不屬於限制交易的型別

「2、這個房子既然從2023年6月16日就被查封了,為什麼我們買房簽定合同之前在房管局查冊均在可交易狀態,且在2023年1月25日成功遞件,交稅?」這個房管局應該是不知情的,政令不通

買了二手房單沒辦理過戶手續,因原房主拖欠別人債務而被法院查封怎麼辦?我們之間的買賣合同是否還有效?

5樓:精彩百曉生

1、只有在房產在被查封時已經過戶,才可以構成善意取得,這時你可以取得房產的所有權,法院對原房主的債主的異議應當予以駁回。

2、但是,若房產沒有過戶,那麼,你僅享有對原房主的債權(即要求過戶的權利),不享有房產的所有權,一般而言,這種情況無法解封,但是,特殊情況下還是可以處理的,例如:《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17條規定「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3、建議委託律師處理!

6樓:匿名使用者

交付了全款並不能說明產權轉移了,現在原房主依然有權處分那套房產,所以其債務糾紛依然可以造成房產的查封.你現在可以要求原房主退還全部房款和因此造成的財產損失.另外既然法院查封,那麼可以以第三方的身份提起訴訟,以保護你的權益

7樓:廣州周玉忠律師

房屋被查封過戶不能,物權仍歸賣方,現其敗訴法院可能需要處理此房還債,你已不可能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將房屋過戶至你母親名下,在此條件下,你應儘速起訴賣方違約追究退還房款利息及賠償的責任,並參與分配。否則房屋處理終結後將更加可能被動。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的買賣合同成立。但是沒有過戶,說明房屋所有權還屬於原來房主。

在房屋被查封是可以起訴原房主返還購屋房款,賠償經濟損失。

9樓:匿名使用者

賣房子推延過戶肯定有隱情。樓主你大意了。速度瞭解下出賣人的基本情況(財產線索)。

我買的二手房,已經辦理了過戶,等待房產證期間,被法院查封了 5

10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

內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容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第十八條 被執行人購買第三人的財產,已經支付部分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第三人依合同約定保留所有權,申請執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餘價款或者第三人書面同意剩餘價款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第三人依法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已經採取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應當解除,但人民法院可以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執行被執行人因支付價款而形成的對該第三人的債權。

11樓:匿名使用者

已過戶的房子證明房子就是你的,法院怎麼查封。

12樓:匿名使用者

找相關方面的律師,或者至房地產交易中心瞭解,這事不好太過久擔誤,一線城市房價還處於平穩有升的階段。

我買的二手房,已經過戶,在等待房產證期間,房子被查封,請問法院合法嗎?

13樓:真有這麼糗嗎

如果是通過正常的買賣程式,法院不會查封!

如果已經過戶,房子是不會被查封的!應儘快在當地委託律師辦理,追討購房款或者索回房產!

14樓:李建成律師

買的二手房,已經過戶,在等待房產證期間,房子被查封,法院做法合版法,可以申請複議。

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買了二手房但沒辦理過戶手續,因原房主拖欠別人債務而被法院查封怎麼辦?我們之間的買賣合同是否還有效

15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會判斷債權人的先後順序,再把拍賣所得分掉,現在不確定你是第一債權人還是後面的,也不知道你能分到多少。除非申請拍賣的人撤銷,交易可以重新進行,過戶完成,你拿到新產證才算安全。要不然就把錢退給你,不要買這個房子了

16樓:眼神很疲憊

請問你簽訂買賣協議書沒有寫交易時間嗎?

17樓:紫染涵兒

要求退回買房款,或者起訴賣房人

我買的房子未過戶被法院查封了怎麼辦?

1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北京市高院的規定,在審判階段,如果買方要求辦理過戶的房子已被法院回(本法院或其他法院)查封,審判法答官是不會支援辦理過戶請求的,儘管該買賣雙方的購房合同有效,但因法律上履行不能法院並不支援辦理過戶。

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如果買方在其他債權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前,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入住,且自身沒有過錯的,法院是不應該查封該房產的,已經查封的,買主可以在執行程式中提出執行異議,維護權利。

19樓:影視明哥盤點

買房未過戶就被法院查封,該怎麼辦,買房人該如何取得房屋所有權

2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

襲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法院可以查封: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2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內條規定「容

金錢債權執行中,買受人對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提出異議,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權利能夠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佔有該不動產;(三)已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部分價款且將剩餘價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執行;(四)非因買受人自身原因未辦理過戶登記。」購房者可以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執行異議,凡符合上述情形的,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對該標的執行。

買的二手房雙方契約簽了,稅也全部交了,幾天後房管局通知過戶的房子被查封了,我現在該怎麼處理。

22樓:匿名使用者

要搞清楚什麼原因查的,如果是前房主原因可以告他

23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房子有沒有被抵押,如果有,就是你被騙了,房子相當於二次銷售。如果沒有,在你購買之後才發生的問題你可以起訴

二手房買了房子過戶後就是屬於我的財產了嗎

24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層面來說,二手房買了房子過戶後就是屬於你的財產了。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房屋權利的證明。

《房屋登記辦法》:

第二十五條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根據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繕寫並向權利人發放房屋權屬證書。

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房屋權利的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等。申請登記房屋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證上註明「共有」字樣。

預告登記、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後,由房屋登記機構發放登記證明。

25樓:陽春天白雪

就是的啊 ,房產證過戶成你的名字後 ,就屬於你的私有財產了 ,毫無疑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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