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重慶上班辭職了,老闆說要月之後才可以走,我本來是這個月16發工資我準備發了工資就走

2021-07-04 02:20:34 字數 4958 閱讀 8892

1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到期的,用人單位是應當發放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發放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監理師

老闆說的對。

不過你可以和老闆協商,工作交接完成就可以走。

3樓:小柳柳

看你們合同上怎麼約定的。如果約定了要提前一個月辭職,你就按合同來。如果說沒有約定的話,就可以拿了工資直接走。

4樓:都知道老李

個人認為對公司不太厚道,他說一個月走,可能是要交接工作。我認為公司是一定會給你工資。

5樓:知了叫禪

你給他點時間找人頂你吧

我現在辭職了,老闆也讓我走了,就是說工資要到下一個月才給我,這樣合理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大部分都是走的當天結清工資 但也有少數拖一個月才給的 如果以前的工資你們老闆都是月月發 按時發的話 那證明老闆人品還是好的 守信用的 所以就算拖一個月也沒有太大關係

7樓:匿名使用者

比如你每月10號發工資,你這時候辭職,那得到下月10號發你工資。很多公司都這樣,很合理,畢竟公司發工資還得報稅啥的。都是固定日期結算工資的,除非特殊情況,你真著急用錢可以讓公司給你現結

辭職到期老闆說要下個月才能拿工資,是合法的嗎?

8樓:風翼殘念

不合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針對以上情況:

其一,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雙倍工資。

其二,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合同中的約定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不得無故拖欠和剋扣,對於以上情況,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果雙方協商無果,那麼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9樓:墨陌沫默漠末

不合法的,以廣東省和山東省為例。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工資支付條例》第十八條所稱“無故拖欠”係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包括: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

工資支付:

1.勞動者受處分後的工資支付:

(1)勞動者受行政處分後仍在原單位工作(如留用察看、降級等)或受刑事處分後重新就業的,

(2)勞動者受刑事處分期間,如收容審查、拘留(羈押)、緩刑、監外執行或勞動教養期間,其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學徒工、熟練工、大中專畢業生在學徒期、熟練期、見習期、試用期及轉正定級後的工資待遇由用人單位自主確定。

3.新就業複員軍人的工資待遇由用人單位自主確定;分配到企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0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到期,用人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結清勞動者所有的工資,併為其辦理離職手續和社保轉移手續,用人單位下個月才發放工資是不合法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11樓:健身小果醬

離職後,公司下個月才結工資違法嗎?是俊律師告訴你!

12樓:申屠盛

我和我女朋友一起在飯店上班 上個月19號 到今天7號 正常離職 也提前說了 然後老闆這裡是說上個月的工資這個月15號發 這個月工資下個月15號發 因為最近急用錢 我有什麼辦法麼

13樓:匿名使用者

為何現在的廠違反勞動法沒有被追責,

14樓:

不合法~~我國勞動法沒有這樣規定~~~

工資是勞動者即以得到的部分~~而你的五險一金則可以推遲辦理~~~~~

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去申訴~~15天給你答覆~~~~

15樓:小超

我想知道的是 你們廠發的是現金嗎? 如果是現金的話 就比較麻煩了, 現在*** 全國都基本一樣 稍有良心的押你5.10的工資 被狗吃了的押1個月 就象你說的這個情況來看 是 正常不 過的了

16樓:索憶企業管理

職工辭職後或辭退後,單位應當在半個月內結算清工資,並辦理妥所有的社會保險等終止手續和檔案轉移.

17樓:神傷以往

沒有什麼機會能夠申訴成功。

按正常程式辭職一個月後可以走人,但是公司壓工資讓我再幹半個月,也就是說這個月16號就能去公司辦離職

18樓:北京楊文戰律師

週末無法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順延。但是沒理由要你週末再加班,加班也得付加班費。這種事兒,如果要較真的話,發生爭議協商不成,可以去勞動仲裁。

試用期提出辭職,可是老闆非說要提前一個月提交離職報告,就是說要一個月之後才能讓我走,怎麼辦?

1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 試用期內只要提前3天提出辭職 到時就可以走了 不需要任何人批准 公司做法違法

2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沒簽合同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可以找老闆先要這筆錢,要到手後,再立即辭職,賠公司一個月工資。

21樓:匿名使用者

人家是想挽留你了

那就和老闆談條件,實在不行就找勞動局協調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位同志,果斷點,有好去處就抓緊去,不要因小失大,別為那點工資糾結了。

23樓:齊德隆東牆

很多這樣的老闆,沒辦法,因為這點事走法律不值得

要辭職是老闆要扣我工資,說我未按時上班,但是之前並沒有員工手冊也沒有規定說遲到怎麼扣錢

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請他們幫助你們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求解決。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勞動法 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

我要辭職但老闆說年尾不準辭職要求過年後才可辭職,我應該怎麼辦?在哪每天工作10小時每月只有兩天休息

這麼長時間都幹了,還在乎這幾天,再忍受幾天吧,否則在工資上你肯定會受損失的。現在的社會就這樣,面對現實吧。和老闆協商不成就去申請勞動仲裁 沒合同可以隨時辭職 最好先保留一下能證明你和單位之間勞動關係的證據,像工作證 工資條 出勤卡之類 要求超時工作時間的加班費 入職第二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補償 補償社...

在工廠裡上班我辭職了,但是辭完必須要月才能走,辭職內人不

勞動者按規定辭職即可。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版書面權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提前提出辭職是合法的,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不過,勞動者要留存好按規定辭職的證據。如果用人單位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