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l勞動仲裁啊 去當地勞動部門 你舉證就行
不過這方法太慢,也不實際,畢竟公司路比你寬
我覺得****比較實際、便捷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明確一點,無論是否業績達標,勞動者在勞動期限內正常上班,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相應工資。只是涉及相應和業績掛鉤的獎金可能沒有。除非勞動者有違法違紀等情況需要追究責任而在合法範圍內扣除工資的情況外,你應當獲得勞動期間內的工資。
其次,業績不達標不能作為單位扣除工資的理由。此理由不合法。
最後,如果單位以業績不達標和你解除勞動關係,除非你勞動合同約定沒有達到一定業績,勞動合同自動解除,否則單位到時候以業績不達標解除勞動關係,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3樓:周律師說
你好,建議你到當地勞動監察機構去投訴,這樣相對比較快些。無論怎樣工資應該發給你的。
4樓:一粒埃塵
籤合同了嗎?合同有這個規定嗎?
最起碼工資要符合你們當地工資的最低標準;
不能調解,調解不了,去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5樓:匿名使用者
有合同、協議嗎?就算工作不達標,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數的基本工資總該給的
試用期企業以業績不達標不發工資怎麼辦?我該怎麼維權? 5
6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都沒有,只能找證人了,或者找相關的證據,能證明你在那裡做事的,去找勞動部門或者諮詢律師。
這種情況下,公司如果不發工資,我應該怎麼辦?
7樓:華律網
如果用人
單位拖延或者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8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
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裡的工資數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9樓:百度使用者
這件事兒簡化點就是:
我從部門a辭職,當天被人資留下,然後在人資上班七天。
部門a的主管咬住我和人資耍她、跳到人力能漲工資憑什麼,開始給老闆和其他高層鬧,要給手下另外兩個員工漲工資,還說我連起碼的尊重都沒有給她。
其實,我是先辭職,然後才被談話留下。
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一張高管嘴!
10樓:韓全啟律師
1、工資應該及時足額支付,可以拿到。
2、可以拿到。如果拿不到,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
3、都不是,而是以公司為被申請人。
4、沒有繳納社保的,違法勞動法以及社會保險法,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強制性義務。沒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82條,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5、僅供參考。
11樓:劉小欣律師
1、四月份工資肯定能拿到全額
2、能,這個你為公司提供了事實勞動,公司應該發你工資
3、勞動糾紛需要先去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以你公司為被申請人,因為你公司是一個法人,是訴訟主體。勞動仲裁申請時間是從發生勞動爭議起一年之內,如果對仲裁決議不服,可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到法院起訴。沒辦社保,不簽訂合同,可以同時申請仲裁的,不簽訂合同的可以要求一年雙倍工資,社保也可以要求公司補償相應的金錢
12樓:匿名使用者
陝西印象公司,員工幹了一個月離職,就不發工資。說沒有提前三個月說,但是合同也沒有寫提前走不發工資啊!
13樓:懂你
我分析參考意見如下:去勞動仲裁解決,你的情況可以得到仲裁支援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還在試用期,上班十五天感覺不合適提出辭職。公司以規章制度說事,這十五天沒有工資
公司的做法違法,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 1 由於你還在試用期,感覺不合適可以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履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義務並繼續工作至三天屆滿即可。無 司同意與否,與公司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解除,有權得到已工作期間的工資。2 公司的規章制度需經過職代會審議通過,並宣貫至每一位員工,否...
我剛到一家酒店上班公司說月試用期如果試用期到了,我不想繼續
可以是可以,但是你得跟公司的人說清楚,不然公司裡的人是不會給你工資的,不會只好去投訴咯 我去一家公司面試,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剛剛結束,但是我不想繼續在這做了,那試用期工資該給嗎?工資可以拿到啊。實在不放心,等拿到錢再走吧。那你就直說吧,不想幹了。你們那個公司不會小到要訛你那點錢吧。他們應該也不想名...
試用期辭退員工需要提前多久說,公司試用期內辭退員工是否應該提前通知員工 提前多久
勞動合同法 是沒有規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幾天通知員工本人只規定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是沒有規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幾天通知員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