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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傷認定行政訴訟案由的規定: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將案由分為三大類,即:作為類、不作為類及行政賠償類。每一類的案由結構分別為:
(一)作為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作為類案件的案由確定方法為:行政管理範圍 具體行政行為種類。具體對管理範圍而言,是否分解,應當結合案件實際,以表述簡潔、清楚為原則;對具體行政行為而言,以種類的形式出現,而不出現其具體表現形式。
(二)不作為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不作為類案件的案由確定方法為:訴 行政主體類別 不履行特定職責或義務。
(三)行政賠償類案件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行政賠償類案件的案由確定方法為:
1、一併提起行政賠償的,在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案件案由後面加「及行政賠償」即可;
2、單獨提起行政賠償的,案由結構為:行政管理範圍 行政賠償。
工傷認定行政訴訟案由的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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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訴訟案由新規定
案由是案件的名稱,反映了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關係的性質,是人民法院將訴訟爭議所包含的法律關係進行的概括。案由規範與否,影響著案件的準確性,亦從很大程度上體現了辦案的質量和水平。當前,關於行政訴訟案由,我國尚沒有類似《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具體規定,現存的關於行政案件案由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僅有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而該通知也僅僅是起到了指導性的作用,各個法院在適用案由時,仍然會遇到各種問題。
二、現行行政案件案由的規定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將案由分為三大類,即:作為類、不作為類及行政賠償類。每一類的案由結構分別為:
(一)作為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作為類案件的案由確定方法為:行政管理範圍 + 具體行政行為種類。具體對管理範圍而言,是否分解,應當結合案件實際,以表述簡潔、清楚為原則;對具體行政行為而言,以種類的形式出現,而不出現其具體表現形式。
(二)不作為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不作為類案件的案由確定方法為:訴 + 行政主體類別 + 不履行特定職責或義務。
(三)行政賠償類案件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行政賠償類案件的案由確定方法為:
1、一併提起行政賠償的,在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案件案由後面加「及行政賠償」即可;
2、單獨提起行政賠償的,案由結構為:行政管理範圍 + 行政賠償。
三、行政案件案由適用時問題諸多
由於行政案件案由規定出現的較晚,出現以後規定的又比較寬泛,因而人民法院在適用行政案件案由時,往往會出現一些問題。
1、在具體行政行為后冠以「糾紛」二字的案由形式還時有出現。行政案件案由與民事案件案由結構的最大不同在於行政案件案由中不使用「糾紛」二字。這是因為行政案件是發生在非平等的主體之間的爭議,其一方是行政主體,一方是行政相對人,行政相對人訴至法院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受理案件後,在保護相對人利益的同時控制行政權力的濫用,制約和監督行政權力的使用,在保護與控權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
而民事案件是發生在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爭議,法院對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的保護是同等的。
2、行政管理範圍在何種情況下予以分解尚不夠明確。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對於行政管理範圍是否分解,原則是:行政管理範圍寬泛的則予以分解,管理範圍窄的,則不予分解。
是否分解,應當結合案件實際,以表述簡潔、清楚為原則。而在實際案由的適用中,根據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後所附的行政管理範圍,只對有些行政管理範圍作以分解,具體為公安行政管理、資源行政管理、城鄉建設行政管理、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管理、農業行政管理、交通運輸行政管理。而對於有些應該分解的沒有分解,使得按照該檔案的案由結構表述出來的案由不是那麼精煉明確,如具體行政行為為行政登記,行政管理範圍為民政,作為類的案由就會表述為:
民政行政登記,而如果我們想表述婚姻行政登記,用民政行政登記來表述就不是那麼精煉明確了。
3、對於行政訴訟案件和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的案由未區分,容易形成混亂。行政訴訟案件與非訴行政執行案件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如前者提起主體是行政相對人,而後者的提起主體則是行政機關;前者適用的是訴訟程式,後者適用的則是執行程式等。
不服工傷認定決定,向法提起行政訴訟,是什麼案由?
3樓:匿名使用者
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不服工傷認定,向法院行政訴訟的案由?
4樓:左思苗
對勞動局的工傷認定不服的,應該提起行政複議,複議不成再提起行政訴訟!
不服工傷認定決定,向法提起行政訴訟,寫什麼案由
5樓:阿元
向法院提起訴訟,不需要寫案由。只要寫清楚訴訟請求就行了。
案由是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確定的,是法院內部對案件的定性和分配案件使用的。
行政訴訟的訴訟時效,行政訴訟時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十一條 第四十二條 第四十三條之規定,行政訴訟時效應當分為以下兩種 第一,一般訴訟時效。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訴權或起訴期限之日...
什麼是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是個人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主體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訴訟。行政訴訟是訴訟的有效途徑。行政訴訟法 是規範行政訴訟活動與訴訟法律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是規定人民法院 訴訟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者在訴訟活動中形成訴訟法律關係的法律規範。行政訴訟是一種訴訟程式法,主...
行政訴訟二審終審不服怎麼辦,行政訴訟,不服二審裁定如何依據法律條文去申訴
一 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已經生效的判決想推翻,不容易。二 對終審判決不服的,對你而言,只能是通過申訴,申請再審一途。我國 行政訴訟法 第62條規定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但判決 裁定不停止執行。申訴應由申訴人向人民法院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