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酒城律師顏陽
如何界定你所謂的不公。如果協議約定的賠償金額與依照工傷賠償標準相差太大的,而當初簽字時沒有諮詢過律師或者存在其他顯失公平、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可以要求撤銷,但是你要承擔舉證責任證明上述情形的存在,否則法院不會支援。
2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由雙方協商一致後決定,簽字表示表示認可並同意。
在不考慮其他因素的前提下,反悔不予支援。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提起法律訴訟,可以到法律平臺:lvba n 3 65找律師尋求給出的法律幫助,走法律流程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啊。
工傷死亡賠償協議需要直系親屬誰來簽字
4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需要由分配權的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代表簽字。
職工因工死亡獲得賠償,不是死者的遺產,是對近親屬財產損失的補償,因此,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其中,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供養親屬撫卹金,都有明確的指向性,不能作為共同財產損失參加分配。
僅可以參加分配的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對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分配,司法實踐中,一般是參照繼承法關於繼承人的範圍確定,考慮與受害人的關係、勞動能力及共同生活緊密程度,照顧婦女兒童的原則確定。
因此,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近親屬達成的工傷賠償協議書,享有分配權的是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由所有有分配權的近親屬簽字,也可以由近親屬授權的代表簽字。近親屬推舉代表,應當出具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一般應經公證。
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妻子或者父母,如果都沒有兄弟姐妹簽名也是可以的。
因工死亡賠償協議書籤過字後沒有公證有效嗎 10
6樓:簡簡單單
因工死亡賠償協議書籤過字後沒有公證,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都是有效的,但是死者家屬仍可以去申請工傷認定的,並不會因為簽訂了協議而喪失申請工傷認定的權利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7樓:匿名使用者
因工死亡應按工傷保險條
例規定賠償,如果賠償協議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就是有效的,如果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任一方可以主張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賠償。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都是有效地
廣州律師管東平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經過有關機關處理,僅僅是你們私下達成的協議,無**證不公證都是無效的。可諮詢**435469056
工傷死亡賠償認定下來了,工傷局通知家屬簽字是籤賠償協議嗎?
10樓:麥迪麥無敵
工傷和工亡是勞動局認定的,不存在工傷局這種單位。至於家屬簽字的話,應該是在對於工亡結果認定書,賠償協議需要單位和你們進行協商,這個不是勞動局的法定職權,勞動局最後也就是從中給你們進行一下協調。如果單位不願意賠償,你們可能還需要通過勞動仲裁程式才能拿到賠償。
11樓:寄居客
是在認定書的送達回執上簽字,不是簽訂工傷賠償協議。
工傷死亡賠償合同我簽了字沒給錢,我該怎麼辦 5
12樓:匿名使用者
找律師,到勞動局仲裁
委員會申請仲裁。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樓:匿名使用者
與用人單位達成協議的,申請
勞動爭議仲裁;經調解組織調解達成協議的,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職工因工死亡,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工亡職工近親屬與用人單位通過協商達成了協議,但用人單位並未按協議履行支付義務,工亡職工近親屬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十六條規定,經調解組織調解達成協議,用人單位不履行的,工傷死亡職工近親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14樓:
要看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了,需要旁證來佐證的!
工傷賠償協議受傷家屬簽字生效嗎,工傷賠償協議雙方協商私下籤訂是否有效
職工在工傷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根據 雙方意願可以達成調解協議,調解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經調解員簽字蓋調解組織章後才具有法律效應,私下籤訂的賠償協議,不具有法律效應。參照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第十四條...
工傷死亡如何賠償,工傷死亡要如何賠償
工傷死亡的賠償標準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 領取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 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工傷賠償協議不是受傷本人簽字受傷者可以重新要求傷殘賠償嗎
如果既非受害者本人簽字確認同意也非經受害者授權的人簽字確認的協議,對受害者本人沒有約束力,受害者仍有權要求傷殘賠償 工傷賠償協議受傷家屬簽字生效嗎 工傷copy賠償協議,屬於下列情形之bai一的,家屬籤du字生效 一 工傷職工zhi本身已經屬於無民事dao行為能力狀態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不能進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