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泡芙妞妞
你好,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工傷賠償協議談好之後公司不履行賠償義務怎麼辦
2樓:草民學法
我認為,在你與單位已經達成賠償協議的前提下,單位推諉 延遲履行給付賠償的義務,系債務人怠於履行義務,你可以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 釋出支付令。 督促其履行給付賠償的義務
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16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17條、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的書面異議後,經審查 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式,支付令失效,支付令失效,轉入訴訟程式,但申請人一方不同意 提起訴訟的除外。
此,我認為 最為快捷的方式 就是先申請支付令,你應向法院提供你與單位之間簽訂的賠償協議,以及對方已經支付部分款項的證據,並形成書面材料予以說明。我認為法院會支援你的,即便最終轉入訴訟程式(我認為可能性不大),那麼你也可以在訴訟程式中積極應訴,最終勝訴,先申請支付令 是最快捷的,
解答完畢
3樓:二次元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這是節約成本、最直接、最快捷的方法。雙方達成賠償協議,說明雙方已無爭議,債權債務關係已經確定,只待履行即告消滅。一方不履行協議,另一方可以依據該賠償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
因工傷賠償事項已轉變為債權債務關係,可以不經過勞爭議仲裁程式,自然不受申請仲裁期限的限制。
也就是說,如果雙方沒有達成協議,那麼雙方的爭議受仲裁時效約束。但是雙方已經達成協議了,就不再受仲裁時效的約束了。雙方達成了協議,如果對方不履行協議,就相當於違約,可以起訴到法院,這時候的糾紛不是在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內了。
用人單位不履行工傷賠償協議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32條、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成立。
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本案中,你與單位已經就因你工作期間受傷的賠償事宜 達成書面協議,雙方當事人均以簽字或者蓋章,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承認之威簽訂合同的情形,且也不存在對於訂立合同的後果存在重大誤解,內容看了 也並不違法法律 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因此 該合同不存在可撤銷、無效的法定事由。
有公章 能證明不存在欺詐 脅迫 對方支付了部分價款更進一步證明了不存在欺詐 脅迫 或者對於合同訂立所能產生的後果存在重大誤解的可能,因此該合同受法律保護
綜上,單位作為履行合同給付賠償費用的一方 應履行協議中的給付義務 對於拖延 推諉系違約行為,你有權要求法院釋出支付令。記得向法院提交 單位已經部分支付賠償的證據,銀行卡的專款 存款 記錄 以及你們之間的**錄音,你也可以再採集一下 你與對方的錄音做進一步證據。
5樓:匿名使用者
到法院起訴,要求支付賠償,最後申請強制執行。
6樓:淮南程律師
拿著協議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
工傷老闆不賠償我去打他犯法嗎,工傷老闆不賠償後果
1.毆打他人當然犯法,建議通過正常的工傷賠償程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採取過激方式,以免激化矛盾,害人誤己。2.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3.工傷的賠償標準是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以及各...
工傷死亡賠多少,工傷死亡賠償多少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 領取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 喪葬補助金為 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 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 配偶每月 其他親屬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者孤...
工傷賠償協議受傷家屬簽字生效嗎,工傷賠償協議雙方協商私下籤訂是否有效
職工在工傷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根據 雙方意願可以達成調解協議,調解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經調解員簽字蓋調解組織章後才具有法律效應,私下籤訂的賠償協議,不具有法律效應。參照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第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