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的要求,提起行政訴訟的一般條件有哪些

2021-05-30 12:54:34 字數 1366 閱讀 9858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根據行政訴訟法第41條的規定,一般條件有:

1,原告應該是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4,屬於法院受案和管轄範圍。

2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提起的訴訟。

參見: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覆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卹金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有( )。

3樓:我起不到名字

行政訴訟法是是個人、

抄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bai國家機關作出的du行政行為侵zhi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訴dao訟。也就是民對官,而且必須針對官方的行政行為,上面幾個答案裡,符合條件的只有c。

其中a和b是法規第十三條裡明確說明不受理的,a是地方法規,b是機關內部獎懲。

d中的欠款不屬於行政行為,不在行政訴訟法涉及的範圍內。

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有哪些?

4樓:眾合教育法考

專題10.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下)

5樓:專利知識課堂

《相關法律知識》考點講解!

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作為行政訴訟被告的是? 5

6樓:火妮摩西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二章 受案範圍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一)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二)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釋出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三)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

(四)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

本題(a)

行政訴訟法的起訴和受理,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對於以下起訴( )不予受理。

a c d e a國家立法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範圍。c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決定不屬於行政訴訟範圍d屬於民事案件 e司法行為,非行政行為 行政訴訟法 第十二條 不予受理的案件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一 國防 外交等國家行為 二 行政法規 規章或者行政機關...

行政訴訟法與行政複議法的異同,行政複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區別?複製的話就不用了。能舉例說明一下。好急呀。謝謝大家幫忙哦!!!

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受案範圍是具體行政行為,排除了內部行為 行政調解 行政仲裁 這些本身不是行政行為 以及國家行為 行政指導 法定行政仲裁行為等,對某些法律法規辦法等 抽象行政行為 不服也不能起訴。行政複議可以附帶審查抽象行政行為,而且只能是 其他規範性檔案 而行政訴訟則不可以附帶審查抽象行為。如果你...

請網友幫忙解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八條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除處」,解釋得越詳細越好

屬於法律時效的問題,另有規定除外的意思是其他法律特殊時效優先普通時效,有其他法規出現依據特殊的法規。關於行政訴訟時效期間的具體規定散見於 行政訴訟法 行政複議法 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以及各部門行政法中,由於其中期限之長短千差萬別,立法理論及司法實務因此也從未象民法那樣做種類劃分。筆者參照我國民法通則,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