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蒼洱白子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要支付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前告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缺悔困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伏念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喂嶕蕩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除用人單位維持輪兆或者提臘帶租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行廳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此公司不用再支付補償金。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會有補償金嗎
3樓:陳金蘭
法律分析: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會有補償金豎旦笑,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法律依據:餘含《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遲團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與企業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有嗎
4樓:周業懇
如果是巧檔喊用人單位提出來的,則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在用人單位無過錯的前提下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則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一、強制離職怎麼賠付。
用人單位強制單位員工離職的,如果該員工在沒有任何錯誤的情形下被單位強制離職的,則該單位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合同,勞動者在被單位強制解除勞動關係後,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則用人單位要按照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轉孝野正時被辭退怎麼賠償。
轉正後被辭退的話是按照勞動賠償來進行賠償的。具體而言,員工轉正後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也是會根據勞動者在本公司的工作期限來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如果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同時用人單位,如果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則需要按照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補償也是按照工作年限來計算的。
三、在公司試用期跑超過法定期限了要怎麼辦。
試用期是乙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約定的最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在這段期間內,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的工作能力,勞動者也考察用人單位的實際情況,經過相互的考察,決定是否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的相關內容做了更加嚴格細緻的規定,對於用人單位違法約定試用期的行為,也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1.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本規定針對的是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尚未履行的情況。雖然試用期尚未履行,但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責令改正。2.
支付賠償金蠢輪本規定主要針對的是用人單位約定試用期超過法定上限或違法延長試用期的情況。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實際履行的,則用人單位應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3.
補足差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剝奪和剋扣勞動者全部或部分權益,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和補足,同時,還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後協商解除有經濟補償金嗎
5樓:唐玉娟
勞動者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勞動者被迫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或者合同期間內用人單位主動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公司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主動表示不續簽原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於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工作單位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由於勞動者的過失。
二、辭職具體有幾種型別。
辭職具體的型別有:1、勞動合同期滿,員工主動提出不再續簽;2、員工主動辭職,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進行協商實現離職。主動辭職不可以得到補償,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簡述勞動合同變更與民事變更的差別。
1、這種情況下,如是單位提出的協商解除,能依法取得經濟補償金。2、關鍵是單位不提出,個人提出的時候,就要看工作地點的變更,是否屬於「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一般情況下:
市級行政區域內搬遷的,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者因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不予支援。用人單位由市行政區域內向市行政區域外搬遷的,勞動者可以拒清跡絕去新的工作地點工作,並可以依據勞動法要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侍兄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員工與企業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有補償嗎
6樓:張龍
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辯氏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同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一樣,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請求後果完全兩樣,勞動者首先提出解除請求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首先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怎麼解除勞動合同?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陵御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法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勝任、醫療期滿以及客觀情況尺灶巖發生重大變化為由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義務,如果沒有履行該通知義務,則需要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另外,在一些地方性法規中,對於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用人單位不續簽也有提前通知的義務。
二、解除勞動合同給單位造成損失怎麼辦?
因違反規定或約定解除勞動合同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勞動者應予賠償的損失作了具體規定: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主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單位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還支付補償金嗎
7樓:王煥坤
單位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支付補償金看是哪方先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公司主動解除的,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如果員工提出解約,公司是不支付補償金的並且如果雙方在巖凳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公司可能會向員工要求支付此違約金。
1、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是的可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如果公司主動解除的,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標準對勞動者發給經濟補償。
2、違約金的合法合理性。
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公司可能會向員工要求支付此違約金。因此要注意合同中所約定的違約金是否合法,因為有些地方法規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的,僅限於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和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其餘關於違約金的約定無效。
同時,根據《勞動》及相關司法解釋,違約金高於企業損失130%的,員工可以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違約金過高,請求降低。
3、進行工作交接,並拿到離職交接單。
我們提醒員工,別以為工作交接是企業的事情,一些管理優秀的企業在給員工電腦或檔案等工作物品或工作資料的同時,都會讓員工簽收。如員工在跳槽時,沒及時交接工作,造成企業損失的時候,容易承擔賠償責任,又或者員工返還資料或財物的同時,沒有讓企業簽收回執,如碰到企業惡意打擊報復,主張員工從未返還資料或財物,員工則非常被動。
此外,交接單應該一式兩份,公司與員工個人各執乙份,交接單原件應當經過了企業蓋章或者hr等負責人簽字。
4、注意勞動手冊與退工單的內容記載。
勞動手冊、退工單作為記載勞動者就業流動情況的憑證,如果沒有上述憑證,勞動者的就業權利和勞動保障權利就得不到有效的保護。因此,一些企業粗念旅在挽留勞動者的時候,往往採取扣押勞動手冊和威脅在勞動手冊上新增不利於勞動者再就業的記載的方法。
綜述,員工與企業簽訂好勞動合同後一定要注意是否有違高碼約金一項,如果有注意違約金的數額數額巨大可以雙方協商調低。員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一定要遵守離職程式,這樣才能保障不會因自身原因導致企業財產損失而被企業要求賠償的情況出現。
勞動合同未到期企業要求解除合同有補嗎
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分以下三種情形 一 勞動者有法定過錯,用人單位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沒有補償。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主張賠償部分損失。二 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用人單位可以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第...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需注意哪些問題,企業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注意什麼問題
我在離職的時候就遇到過這樣的問題,因為剛剛參加工作,所以我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問題,讓我顯得有些手忙腳亂,最後也沒有爭取到自己的利益。公司在和我們簽訂合同的時候,總會在合同中設計一個又一個的陷阱,所以在籤合同的時候,一定要認真的看清合同,不要讓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與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
沒有同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處理
勞動者沒有同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