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無故連續曠工多少天解除勞動合同

2023-01-06 09:55:08 字數 2060 閱讀 8064

1樓:

連續曠工幾天才能解除勞動合同,目前沒有統一規定,這個問題是由單位規章制度規定的,但是,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有效,也就是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的規定製定企業規章制度。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並且,若依據此條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但是,用人單位應當注意,適用此規定有兩份個前提,一是用人單位符合法定程式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二是適用時舉證責任在於用人單位,也就是說單位應當提出員工嚴重違反規章的證據,方可得到支援。 針對上述問題,有兩種解決辦法:

1、建議你單位把曠工中國天以上定為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在員工曠工的時候適用《勞動合同法》的上述規定解除合同,這樣可以避免經濟補償的糾紛。 2、若直接規定曠工中國天算自動離職,而沒有對其定性為違規行為的話,實質上可以認為是單位與員工之間的離職約定,屬於直協商解除合同,雖然是由於員工主動提出離職(以曠工的實際行為),單位也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從方便單位管理角度來看,建議適用第一種,這樣單位可以掌握是否解除勞動合同的主動權,而第二種則是員工只要想何時走,就直接曠工,這是非常不利於用人單位的。

2樓:丁志忠律師

問題解答。首先,法律並沒有規定員工曠工多久算自動離職以及曠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其次,單位如果有規章制度,其可以以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樓:王小賤

連續曠工15日,累積礦工30日。

員工曠工多長時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樓:秦路律師

員工礦工多長時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並未明確規定,但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可以將曠工的性質明確化,例如超過多少天屬於嚴重違紀行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等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樓:建造師小砼

員工無故曠工三天的,就可以按照自動離職接受勞動合同。並且不能得到任何的補償。.

所以員工有事情的時候要請假,千萬不要無故曠工。

企業員工曠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連續曠工幾天才能解除勞動合同,目前法律上沒有統一規定 一般的公司都規定,無故曠工三到五天,就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這就是公司本身的規章制度,只要員工違反公司制度,在與法律不衝突的情況下,就可以單獨行使公司的內部行政,例如,警告 降職 除名等等處罰。勞動合同法 規定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

試用期員工連續多日曠工,拒籤勞動合同解除書,怎麼辦

先把他的社保什麼的,都給停掉,然後的工作就是全力找人,電聯 快件都不行的話,就查詢人事檔案 上戶口所在地找人等,總會有結果的。公告送達只有在上述各種方法都使用過,且確實找不到人的話,才能生效,直接用公告送達,應該是不好使的。如果是外地員工的話,也只能出差了,就算是hr長個記性吧,今後要留完整的個人資...

用人單位規定曠工三天自動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我只是曠工一天,就被辭退了,請問能否要求經濟賠償

去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你這種情況單位不能一下就辭退,應該先警告,嚴重警告 開除,因為你還沒有達到開除的條件.樓主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賠償.沒用得!除非你有關係!不然就別白費力氣了!公司規定曠工三天算自離,我才曠工一天就打我自離了,現在我的工資該怎麼辦?20 1 從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