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我是專職勞動仲裁員,希望我的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詳細幫助可以hi我!
法律依據: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你工資、押金、年終獎等。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裝、工作證、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等。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樓:山野柴胡
勞動關係 舉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2005)12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3樓:網友
只要受理了!你就不用管那麼多了!因為證據幾乎都在廠子裡面!勞動局會讓廠子提供的!仲裁庭已受理說明你提供的證據已經基本可以證明你和工廠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方面瞭解的請幫我分析下
4樓:網友
1. 首先你要搞清楚是專案部還是分公司,分公司是非獨立法人,不能做訴訟主體,你的起訴就沒有問題;但有些公司的專案部確實是有營業執照的,如果你的勞動關係實際是與專案部發生的,的確應當起訴專案部。
2. 加班費如果有證據就會得到支援;
3. 至於仲裁委是否會要求你去朝陽起訴,就要我的第乙個問題,如果是實際在專案部工作,並且該單位有獨立營業執照,那麼就應該去朝陽起訴。如果不是,就由總公司承擔責任。
4. 你的問題相對負責,建議你請一位律師,律師會為你詳細解答,並且幫助你正確處理訴訟,爭取權益。不要為了省**費耽誤大事。
5樓:網友
根據勞動仲裁法,若企業和員工出現勞動糾紛。可以在勞動合同執行地或勞動合同上勞動主體所在地仲裁。若有異議的規定必須在勞動合同所在地仲裁。你可以看看勞動仲裁法。
6樓:網友
您好!以下意見供參考:
1、分清分公司與子公司的法律概念。分公司在法律上對應的為總公司,應界定為附屬於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實際上並不具有完全的法人地位。也就是說,分公司不具備法人的財產獨立和責任獨立,一般如無總公司委託也不能行使用人權,而相應的權利義務實際承擔人為總公司。
子公司在法律上對應母公司,一般情況下,子母公司二者完全是獨立的法人主體,各自承擔責任,只不過母公司做為子公司的控股股東,可以控制子公司的經營管理,但對外,二者各自獨立。
2、你說的分公司註冊成為子公司,這種情況應當是分公司從總公司獨立出來,成為總公司的子公司。這種情況對於員工的勞動關係是有實質影響的。也就是,如果所有原分公司的人員整體轉入子公司,相當於所有員工與子公司建立新的勞動關係。
子公司做為乙個新的法人主體,擁有完全獨立的權利義務,有用人權利,應當建立自己的人事管理制度,與所有「轉入」員工建立新的勞動關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3、注意的問題,個人認為,這個轉化過程對於勞動者最大的影響就是工作年限是否連續計算。按照法律的原則性規定,因用人單位原因導致勞動者關聯公司之間工作單位發生變化,工作年限應當連續計算。所以,個人認為,子公司在與勞動者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時,應當特別約定勞動者之前的工作年限可連續計算,這樣處理較為公平合理。
4、員工與子公司的新的勞動合同,應當在子公司註冊成立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完畢。子公司應當開設自己的社保賬戶,為其員工繳納社保。原分公司轉入子公司的員工也要辦理社保關係轉移。
5、員工必須與子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參照原合同,但主體必須變更,否則為產生支付雙倍工資的法律風險。畢竟子公司與母公司是完全獨立的法人主體,轉入子公司後,實質勞動關係指向的用人單位為子公司。
去工商局調取企業資訊,看法人代表有無變化,如為同一人,則主體沒有變化。
7樓:匿名使用者
1、只要你的仲裁請求是從2012年3月3日開始要的,仲裁就不應該讓你去朝陽仲裁。因為2012年3月3日至11日期間,和你建立勞動關係的只能是集團公司。即使之後你到了分公司工作,你的請求中有部分涉及到集團公司,現在的仲裁委就有權處理。
2、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允許分公司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至於你到朝陽的身份是集團職工還是分公司職工,現在來說還比較混亂。如果沒有有效證據的話,會認定你一直是集團員工。
如果有證據證明你是分公司的人,就會根據該證據的日期,認定自該日期起你是分公司員工。
3、關於分公司如何承擔責任的事情,仲裁和法院的認定可能會不一致。通常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但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勞動仲裁可以將分公司列為被申請人。
4、加班費問題,最主要是證據。你的證據有蓋章,對你很有利。還要看是否和其他證據衝突等細節問題,綜合來認定證據效力。
從你的敘述來看,總體上還是比較樂觀的。但不瞭解是否存在其他對你不利的因素,所以有些方面不能下斷論。畢竟案件處理是邏輯性很強的事情,常常細節也會決定成敗。
勞動仲裁問題
8樓:普及法律知道
你好,因為變更勞動合同、被拖欠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等跟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為維護勞動權益,勞動者可以採取勞動爭議解決辦法處理。如果跟對方協商、調解甚至投訴等都不能解決,並且爭議較大,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那麼,這時候就要確定勞動仲裁的證據材料。
實際中,勞動者跟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後,申請勞動仲裁要收集以下的證據材料:
1、勞動爭議申訴書。
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人提交仲裁委,乙份由申請人留存。
2、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
勞動者可以直接去工商部門查詢,並且需要交付費用,通常是20元。
3、勞動者的身份證影印件。
如果申請人是用人單位,就要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4、證據資料。
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並且,用人單位掌握管理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就由用人單位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掌握的勞動者檔案、工資發放、社保費繳納、勞動保護提供情況等材料,要承擔不利後果。
最後,勞動者按規定提交證據,若是經勞動仲裁不能解決的,可以接著去法院提起訴訟處理。並且,起訴時,也要將上面收集的證據整理下,在法庭上證明。不過,如果涉及的勞動爭議複雜,建議可以在必要時找個專業律師介入。
網頁連結。
9樓:催天下
一般來說試用期是三個月,既然九個月都沒有給你轉正,這一點只要是有證據,比如合同和銀行流水等,就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賠付最少金額應該是按照全額工資給你賠償,比如你現在發是是試用期的工資,公司會把少掉的拿一部分錢能全部給你補齊,比如轉正之後是6000,試用期只有4800,那缺少的1200塊錢就是公司應該給你補的。
10樓:法妞問答**諮詢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11樓:網友
勞動爭議仲裁遵循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六條 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12樓:網友
合同可以一式兩份,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你籤的合同期是多少,
13樓:紅茶曲奇配烤魚
可以勞動仲裁,因為試用期已經超過了法定期限,可以要求賠償金。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八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4樓:知道
勞動仲裁程式需要多久呢?
勞動爭議諮詢! 公司方,勞動仲裁方面諮詢
你沒有把你們怎麼處理他的實際情況寫下來。1 辭退時你們給了書面通知嗎?寫的什麼理由?離職移交辦了嗎?2 看你的描述好像這個人有違反制度行為,你們有沒有證據能證明他違紀?3 他的仲裁請求是什麼?是你們沒簽合同?還是違法解除?如果是沒簽合同,你們確實沒簽,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從入職第二個月起到第12個月...
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流程
勞動仲裁分為兩種,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申請仲裁你要準備的資料有 身份證 勞動合同 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 近十二個月的工資流水 社保繳費記錄 就職公司的信用網資訊。提問者在對他人追問中說 沒有籤合同。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要在一個月內應該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不籤勞動合同的,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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