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柔和又通達的國寶
古典合同法理論認為,只有在合同生效後,當事人才負有合同義務。然而現實生活中,許多糾紛發生在合同訂立過程中,而此時合同未生效,依照古典合同法理論締約當事人的利益得不到保護,也違背法律的正義、公平理念,基於此開始了對先合同義務理論的研究。最早對該理論進行系統、深刻、周密研究的當屬德國法學家耶林,其在1861年發表了《締約上過失、契約無效與不成立時之損害賠償》一文中指出:
契約因一方當事人的過失不能成立時,有過失的一方是否應當就他方當事人因信賴契約有效成立而遭受損失負賠償責任?對此耶林認為:「法律所保護的並非僅是乙個業已存在的契約,正在發生中的契約關係亦應包括在內。
否則,契約交易將暴露在外,不受保護。締約一方當事人不免成為他方疏忽或不注意的犧牲品!」「當事人因自己的過失致使契約不成立者對信其契約有效成立的相對人應賠償基於此信賴而發生的損害」,耶林學說的貢獻之一在於將當事人因締約行為而產生的關係歸結為一種類似契約的信賴關係。
締約上的過失破壞了這種信賴關係,法律應保護當事人因信賴合同有效成立而產生的信賴利益。此後,各國對先合同義務理論的研究都是沿著耶林這一思路進行的。隨著實踐的發展,該理論不斷得以完善。
2樓:法妞問答**諮詢
先合同義務是指當事人在締約過程中依誠實信用原則所應承擔的必要的注意義務。而合同的附隨義務是相對於合同的主義務而言,是合同的標的、價款等主條款以外規定的或法律規定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先合同義務與後合同義務的區別是什麼
3樓:李立木
法律分析:先合同義務,是指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發生的,應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的法律義務。後合同義務是法定義務,該義務一般不是基於當事人的合意產生,不需當事人約定。
後合同義務與先合同義務雖然都是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義務,都是在無合同關係情況下,因特定主體之間存在一種信任關係而應向對方承擔的義務,但它們的區別顯而易見。先合同義務發生在合同訂立過程中,合同有效成立前,屬締約階段的義務;而後合同啟鍵皮義務發生在合同權利義務終止之後,即發生在合同效力消失之後。可以說先合同義務是法律對締約當事人之間信任關係的確認和保護,後合同義務是法律對當事人之間的信任關係保護的繼續和延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亮核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一)債務已經履悄差行;(二)債務相互抵銷;(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四)債權人免除債務;(五)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
4樓:陳亞楠
先合同義務的淵源如下:1、先合同義務的主體是特定的。2、先合同義務成立的理論依據是誠信原則。
3、先合同義務是一種法定義務。4、先合同義務是附隨義務。5、先合同義務始於要約生效,終於合同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虧伏列情形之一,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第五百零一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資訊銷消攜,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洩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洩露、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或者資訊,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橋森。
5樓:翟玉梅
法律分析:先合同義務的淵源如下:1、先合同義務的主體是特定的。
2、先合同義務成立的理論依據是誠信原則。3、先合同義務是一種法定義務。4、先合同義務是附隨義務。
5、先合同義務始於要約生效,終於合同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攜或擔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
第五百零一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雀山程中知辯歲伍悉的商業秘密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資訊,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洩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洩露、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或者資訊,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先合同和後合同義務概念是什麼?
6樓:羅仰俠
所謂先合同義務,是指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發生的,應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的法律義務。並侍帆它是建立在民法誠實信用、公平原則基礎上的一項法律義務,是誠實信用、公平原則的具體化。它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互相保護、通知、保密、協作及詐欺禁止等義務。
先合同義務存在於締約過程,其起止時間分別為要約生效與合同生效。作為合同附隨義務,先合同義務之產生與存續依賴於締約行為及當事人對合同生效之期待。先合同義務突出的特徵在於義務的法定性與附隨性。
先合同義務法律制度的價值在於體現民法衡平、正義的理念與誠信精神。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洩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洩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後合同義務,是指在合絕雹同終止後,當事人根據誠實信用原則而應當履行的旨在維護給付效果或者妥善處理合同終止事宜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後合同義務是合同終止後當事人應當履行的義務。有效合同成立是後合同義務存在的前提。合同未成立、合同無效或合同可撤銷都不會產生後合同義務。
當然,這裡的終止是指合同的相對終止,是由於合同履行、解除、抵銷、提存、免除、混同等原因,而使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債權債務關係的消滅。如果後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合同關係徹底消滅,合同就是絕對終止了。
後合同義務不是根據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的義務,而是基於誠實信用原則和交易習慣而產生的義務。因此,後合同義務是一種法定義務,一種強行性義務。
後合同義務的目的是維護給付效果或者妥善處理合同終止事務,就是違反後合同義務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的權利與義務是關乎我們每個人的民事權益的,此時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當及時的注意瞭解談缺相關的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此時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民事合同的秩序穩定。
先合同義務的含義是如何的?
7樓:翟翼翔
法律分析:先合同義務又稱「塵瞎前合同義務」或「先契約義務」,是指在要約生效後合同生效前的締約過程中,締約雙方基於誠信原則而應負有的告知、協力、保護、保密等的合同附隨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擾盯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緩兄和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珠聯璧合同義詞,相輔相成的同義成語
珠聯璧合 珍珠串在一起,美玉合在一塊。比喻傑出的人才或美好的事物結合在一起。近義詞 珠連璧合 1.指日月 五星同時出現於天的一方。2.比喻眾美畢集,相得益彰。相得益彰 指兩個人或兩件事物互相配合,雙方的能力和作用更能顯示出來。針芥之合 磁石引針,琥珀拾芥。指相互投契。藕斷絲連 u du n s li...
勞動合同是先蓋章還是先簽字?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應該從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勞動合同上應該蓋有用工單位蓋章和勞動者簽字。勞動者千萬不能在沒有寫具體條文上的勞動合同上簽字。還有用人單位必須蓋章,勞動者必須親自簽字,必須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一份。誰先蓋章,誰先簽字不重要。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
保管合同,寄存人有什麼義務,保管合同保管人的主要義務是什麼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百六十六條 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保管是無償的。第三百七十條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質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保管人。寄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