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開發類入職試用期半年合適嗎,工作試用期竟然要半年???這合法嗎?

2022-10-27 18:00:07 字數 5471 閱讀 8937

1樓:

好像不是特別合適吧,一般兩三個月,法律上也有明文規定的,看你勞動合同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2樓:

一般不都是3個月麼。。

試用期半年合法嗎?

3樓:豫眼屏媒

法律依據:

1、《勞動法》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2、《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擴充套件資料:

試用期必須要了解的事

陷阱1——先試用再籤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但試用階段不籤勞動合同,僅簽訂試用期合同等情況比比皆是。

陷阱2——試用期成「隨意期」

《勞動合同法》採用把試用期與合同期限掛鉤的制度,明確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陷阱3——辭退理由莫須有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試用期中,除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陷阱4——工資福利差

用人單位以試用期為藉口壓低畢業生工資且未落實各類相關福利。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第的最低工資標準。

陷阱5——強加試用期

用人單位以熟悉多種崗位為由,要求畢業生在多個崗位試用,增加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陷阱6——拒交或欠交社保

一旦勞動關係建立,用人單位就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拒絕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勞動者以此為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應支付賠償金。

4樓:禰的生活小幫手

試用期三個月合法。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試用期的長度是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相應確定的。試用期有上限,沒下限,甚至可以約定不需要試用期。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有關問題的通知》,具體來說就是: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半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到一年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0天;

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0天;

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還特別規定,勞動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係不得約定試用期。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

5樓:智鵠隱

勞動法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限定能夠約定試用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並且在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將試用期細化。具體規定是: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是約定試用期的唯一參照。

據此,如果你簽訂的是三年以上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半年就是合法的。否則,就是違法。

試用期半年合法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一下子簽訂三年合同可以約定半年的試用期。

7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三年以上才可以定半年試用期

工作試用期竟然要半年???這合法嗎?

9樓:永不暗淡的光

簽訂3年以上的勞動合同的最多可以約定最長6個月的試用期。

勞動合同應該在入職後一個月內簽訂,合同期是包括試用期的。

勞動合同一年以內的,只能約定一個月的試用期。

你們公司顯然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你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主要是前6個月沒簽勞動合同的,有5個月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10樓:壞壞天使

試用期半年的必須籤的合同是3年以上的。不合法。要求賠償金。肯定你贏。

11樓:匿名使用者

1、你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只有不到一年,試用期是半年,這是明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要簽訂三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才可以約定半年,且最長不超過半年。

2、你們公司違法,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要求補償試用期內的工資差額。2、

在一家公司實習半年,還要再經過六個月的試用期才能正式轉正,我覺得試用時間好長,這個試用時間正常嗎?

12樓:晴天小憨

如果等你畢業以後跟你簽訂的是至少3年的勞動合同,6個月的試用期是沒問題的,即便你之前是跟這實習,那只是實習階段,身份也跟你畢業後不一樣,所以正式簽訂勞動合同重新計算6個月試用期勉強也說的過去,只是你們人事部做事太死板,這種事可以靈活掌握,或者你找人事部去協商象徵性的試用1-2個月看看可否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試用期的時候有簽過合同麼?合同上又說多少時間轉正麼?還有你這家公司是正規的公司麼?

你這個所謂的主管是你們部門的還是人事部門的?你在裡面實習半年了,應該有熟識的同事吧,問問他們試用期多久,是否有超過半年的試用期,一般超過半年的比較少。如果有,那你自己要考量下,這家公司發展前景如何,你在裡面的待遇如何,如果還不錯那就在實習半年。

如果沒有超過半年試用期的,工資待遇都一般的話,那直接就找主管的上級,先諮詢下,在要求給與解決,支支吾吾的話,那就走人,反正有半年經驗了,乾脆找家好的。

14樓:陶之滕

3年以上勞動合同可以約定6個月的試用期 你沒簽合同的實習不算在勞動合同裡面,屬於實習協議。但四方協議具一定的法律效應,你應督促人事部蓋章。公章是公司開展業務的憑證,不能夠不在公司。

公司不正規,存在走法律空子壓榨勞動者行為,建議換

15樓:匿名使用者

實習期和試用期是不一樣的。簽訂3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約定最長6個月的試用期。實習期是不計入試用期和勞動合同期限的。實習期滿公司認為符合公司用人條件才會與你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去it公司應聘,他們說實習期(3個月)工資低,結束後幾個月內要交1萬9給他們,這是騙人的嗎

16樓:

只要涉及應聘要交費的,都不要去,很多正規的平臺,都寫明瞭這一項,人家要招聘你,不可能還要找你要錢。

結束後還要交1.9萬,這是什麼費用,你打工的還反過來交錢給公司,開什麼玩笑。,這種公司你千萬別去,一定要謹慎,我可以百分百保證是個吃人不吐骨頭的**公司,你現在有時間多投些簡歷吧!

試用期提前轉正有啥要求嗎?我們單位要求半年的試用期....無法接受。

17樓:匿名使用者

1、試用期過長的企業建議一般不要去,老闆都是很小氣的。我以前就是去過這類企業。

18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1、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的規定,約定六個月試用期的勞動合同期限,應該為三年以上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對,是可以隨時解除的。

2、即使勞動合同期限符合上述規定,但你感覺無法接受,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履行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義務且繼續工作至三天屆滿,同樣可以解除與單位的勞動合同,有權得到已工作期間的工資。

3、屬於勞動爭議,可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試用期算作入職時間嗎?

19樓:簡簡單單

算的,因為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的。

20樓:韓飛律師

1、試用期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算工作時間;

2、試用期期間,應該支付工資,也應該繳納社會保險;

3、試用期最長可以約定6個月。

21樓:安嶽城

入職時間是從你去單位報道的那天算起,合同簽訂時間也是那天開始的,所以,試用期是算作入職時間的。

試用期一般什麼時候籤合同,剛入職試用期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結束了籤合同。勞動法 第21條規定 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的長度是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相應確定的。試用期有上限,沒下限,甚至可以約定不需要試用期。根據勞動部 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有關問題的通知 具體來說就是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 半年 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 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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