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綾玥
有兩種辦法,一種是撕破臉直接不去上班,因為你沒簽合同已經過了一個月,正的仲裁起來肯定還是企業吃虧要賠償的,這樣的話企業並不會和你糾結離職的問題(除非你手上有重要的客戶資源或未結的現金借款等),在我們企業的話頂多發個信函說解除勞動關係(當然你連合同都沒簽,那就應該也不會發了)。這樣做的後果是有可能你這個月的工資拿不到(正規的公司肯定還會發你的,如果說萬一這個公司不發給你,那你可以去仲裁,但是仲裁就牽扯到很多事情了,所以一般這情況的選擇下都情願不要一個月的工資,和公司就這樣不了了之)。
第二種辦法就是拿公司沒簽合同或者不給你交金之類這種違反勞動法的事情和老闆談判,我也不搞你,也不舉報你,也不仲裁,你就放我走,好聚好散。
2樓:聽妖
既然家裡出事故了,那你可以先和老闆申請請假回去,我覺得既然家裡出了這麼大的事情,請假總是可以的,先請假回家處理好再說。等回來了,再和老闆談辭職的事情。如果你那個老闆連你請假都不批准的話,我覺得你到乾脆和他撕破臉皮算了,這種老闆一點情面都不給你,你幹嘛要顧忌那麼多
我已經辭職了 今天老闆找我談話 給我升職的機會 我該怎麼辦 我以前也是在這個公司做過的
如何處理員工一定要離職,領導要留人的情況
3樓:情水之戀
離職一般分為以下幾種情況,臨時起
意要走,稍加挽留就可以。賭氣要走,
就是心理不平衡,多加挽留,給足了
面子可以。以要走要挾提加薪要求,
看情況,如果是人才就滿足條件留下
人才。如果是早走預謀,已經找好下家,真的留不住的人,就只能祝福他平安了。
4樓:祥果
如果員工提前一個月辭職,只能批評他辭職,因為合同國家規定都是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必須要批准的。
辭職時,hr不批應該如何處理?
5樓:小周高等教育**答疑
問清楚公司為什麼不批准離職,如果是沒有人交接,可以談自己先請假,等找到交接人再回來辦理交接手續,一般公司都會同意的,很多公司領導動作慢,所以需要慢慢磨磨就給辦了,如果遇到奇葩公司不同意的,那就用下面的方法應對好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從另一個方面考慮,領導不批肯定是因為你的才能得到了領導的認可,如果認為有必要,還是值得在公司發展下去的。
7樓:茹涵薇
「凡事留一線,日後好見面」,如果雙方能換位思考、協商一致,勞動者為了公司考慮做好交接,公司也為了勞動者考慮不影響到離職同事的新工作,這樣對於雙方來說都是最好。但當遇到一些頑固,實在談不下來的情況,那就只能依法操作,捍衛自己的勞動自由權利了。
8樓:半世
如果已經交了辭職書單位不批,也許是你表達不當。你現在要做的是,儘快想辦法要回你之前遞交的辭職書。我不知道你在辭書中寫了什麼,但辭職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寫得不當,即使仲裁也會對你不利,何況既得利益還會受到損失。
9樓:雅俗共賞
向他詳細的闡明自己的情況,買賣不成仁義在,不能生氣
10樓:名
老闆之所以不批准離職,無非就是擔心你走了之後工作不好開展,對新人不放心,這樣的話可以給老闆一個定心丸,告訴老闆自己離開後只要是工作需要,利用週末和下班時間隨時可以回來參與相關事情,能力範圍內能盡力辦到的都會辦到。
11樓:方老師數學課堂
一般來說,你辭職都會同意的。除非你是特別厲害的人才。就算再厲害的人才,你想辭職了,老闆或者hr都會同意。
12樓:迪
你也可以打感情牌,可以裝裝可憐。比如說上有老下有小,中間有條單身狗就是自己,都需要你養。畢竟隨著年齡的增長,每個人對物質的需求都會越來越大,而且也要考慮自己的職業發展。
跟老闆說要好聚好散,走之前已經做好工作交接,感謝公司的信任和培養等。
13樓:巴嘯風
我的建議是,如果真的想走,不如將手頭工作做好,多與領導溝通交流,將自己的想法與規劃與領導交談,將自己去意已決的想法表達出來,只要好言相說,基本領導都會同意的,畢竟誰會留一個去意已決的人呢?
14樓:辰星
我的話,會先給老闆希望。告訴老闆,未來將要去更大更好的一個平臺發展,去了新平臺,說不定能學到更加先進的技術,更加好的管理,而這些經驗以後也可以分享給老闆,給老闆的公司帶來新的思路和模式,說不定還能為老闆帶來更多的業務拓展。
15樓:能初柳
我建議去當地的勞動監察機構舉報,把自己的離職申請資料提交給他們,要求他們幫助協調,一般勞動監察機構出面都能解決的。也不再需要進行勞動仲裁了。
16樓:瀟遙子說
辭職申請別亂寫,公司不批,跳槽跳不了,送你一個模板
工作調動,原單位不放,怎麼辦
17樓:孤塔
一、對自身合理定位
hr是一個彈性很大的工作,小到端茶倒水,大到戰略架構,都在hr的涵蓋範圍之內。如果讓一個人資菜鳥去溝通戰略,可能其他部門根本不買賬;如果讓一個hr天天干一些影印跑腿之類的事,可能也不會長久。可見,定位的重要性。
定位不僅是對自身實力和位置的確認,更包括了對企業現狀的瞭解,如企業文化、價值觀、發展階段、發展前景等,此外還包括對其他部門的評估和認識。對環境以及溝通雙方都有一個合理的定位,是hr開展工作的前提。
二、保證部門間的溝通頻率
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大家都認可只有相識才能相知的道理,其實部門之間的關係也是如此。沒有溝通,那來得配合。假設哪天你說了一大堆要求或建議,人家一句「我和你很熟嗎」,讓你的努力瞬間歸零。
不瞭解各部門的工作特點,你如何為其提供服務支援;不深入一線,你如何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被其他部門所接納,你如何去更快捷的落實各種規章制度?
臨時抱佛腳是無奈之舉,千萬不要把無奈常態化。只有平時加強溝通,做足功課,才能在企業文化、員工關係等方面有所建樹,從而保證組織的和諧運轉。
三、功夫在室外
為什麼同樣一件事,別人幾句話就輕描淡寫地處理好了?而我們卻處處受阻:下發的制度無人執行,培訓通知大家當耳旁風,交叉部門各種推工作……這樣的情況下,連自身部門的權益都得不到保障,更不要說為其他部門提供服務支援。
兩種人每個單位都不少見。前者有天生的組織能力、管理能力,又善於交際,自然是長袖善舞;後者給人任勞任怨的感覺,有的內向,恨不得做個鴕鳥;有的邊幹邊抱怨,最後啥好處都沒落著。
作為hr,我們不能做鴕鳥,更不能做祥林嫂。想在各部門間遊刃有餘,自己先應該練好內功:專業技能、組織能力、溝通技巧等,都是我們的必修項。
四、對其他部門的評估
不同部門需要不同的溝通方式,財務你就和他談制度流程;對業務部就說結果;研發部你需要的是真誠,接觸久了或許會發現,他們其實是最好打交道的。
五、借勢
部門同個人一樣,永遠不乏一些難啃的硬骨頭。有時候hr人微言輕,借勢或許是不錯的選擇。
借勢不是事無鉅細的依賴領導,而是在適當的時候提一些方案,要一些政策,在適當的場合把這些方案和政策落實下去。
借勢不僅僅是借領導的勢,平級之間也可借勢,這個需要看平時的人品了。人品好了,無論提出什麼建議,都有人積極響應,辦什麼事都順順當當的;反之,說句話沒人理睬,還總惹來一堆抱怨。
部門間的溝通協調,說得再多,再好,也不如踏踏實實地為大家辦實事,這是你積攢人品的捷徑。群眾的眼睛永遠是雪亮的,這是我工作多年來感觸最深的。得到大家的認可,贏得大家的信任,部門間的溝通協調其實是一件很簡單的事。
18樓:布珉瑤
解決方法:
1、根據《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如果是你的工作出色,調動後影響原單位正常工作,你要看下你的職位是否對被轉移人有利。領導通常不會妨礙員工的個人發展,如果這是最好的晉升的話,你有必要謙卑地傾聽領導人的意見,仔細審視自己的決定,然後清理和表達自己的想法。我相信領導會理解你的。
3、假如你與原單位領導存在矛盾,原工作單位領導可以是藉機刁難你。那你就需要糾正態度,感謝領導們的長期關懷,並承認你的年輕或脾氣暴躁給領導者增添了很多麻煩。以表明你想藉此機會求一個新的機會。
擺正態度接受批評,並希望領導者能夠理解自己。
19樓:小武的日記
遇到這情況,首先要想辦法做原單位負責人的工作,可以說情,說明工作流動的機會難得,儘量以情打動對方。另就是找有關係的人去說情,可以先走人後補辦手續。
20樓:
工作調動有兩個環節必須沒有問題的。一是接收單位,另一個是原單位。現在單位不放你,只有找到上一級領導或者機關做單位主要領導的工作,讓他同意放人,自己有耐心與單位主要領導進行溝通協調態度誠懇端正,以達到自己的目標,儘量不要爭議爭執,在適當的時候可以做出一些讓步,比如在工作一段時間後再調動工作。
21樓:源源
工作調動,兩個環節都必須沒有問題,一是接收單位,一個是現單位。現在單位不同意放人,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找到上一級領導或機關做單位主要領導的工作,讓他同意放人;二是自己與單位主要領導進行再溝通、再協調,態度要好,以達到目的為目標,儘量不要爭吵、爭執。在適當的時候可以做出一些讓步,比如再工作一段時間後辭職。
2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因為工作調動原單位不放人,可以辭職後再簽約新單位!
23樓:汗靖易
當遇到這種情況下要有足夠的耐心,永遠要保持一顆冷靜的心。當你有足夠的耐心不夠冷靜時一定會打動領導
24樓:來自東洛島見義勇為 的菠菜
這個問題我是這樣子認為的,我覺得你最主要還是要看你自己原單位不放你,我覺得還是你做的比較好,所以他才不放你什麼事情都要做得更好,才是最好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
你可以提前30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不需要單位同意、批准,到時走人
儲存好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據
26樓:雞毛上天好好吃飯
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離職,然後再和領導人事當面說,如果要挽留這個時候肯定會挽留的,升職加薪什麼的,如果還是決心要走就拒絕,其他按照公司正常的流程辦理離職,如果原單位不肯放人,可以讓勞動局列介入。
27樓:鄂爾多斯醫者仁心
與現在的領導多加溝通,我相信領導會為你的前途考慮的。
28樓:滴滴噠噠
是因為你太優秀了,領導不願意失去這樣一個人才,你可以跟領導溝通一協商一下,看能不能申**工資。
29樓:束利君
人事制度問題不是法律問題。人事制度問題不能以訴訟的方式解決,只能用協商的方式求得解決。 如果你的調動請求是合理的,且你的調出不會影響到原單位的工作,而原單位個別領導故意刁難,你可以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投訴。
3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有兩個辦法,一是你自己去找原單位領導談,一個是你要調去的單位找你原單位領導談,儘量說服他放你
31樓:狄遊
提出離職就好了,不放無非看重你是人才,那麼加薪或者同意辭職,原單位還能把你關起來嗎
32樓:峰兄話人力
向新單位反映,由其向原單位進行溝通與交流。
祝愉快!
33樓:晉彗雲
找原單位的領導好談一談。可以說在工作一段時間再辭職。
我是實習生,我已經向公司辭職,但是公司不放人,還不讓我走,我們並沒有籤任何合同,該怎麼辦
不要工資了 走人 還有一種方式談條件 不能達到共識好合好散 要是剋扣工資的話 就讓勞動監察大隊解決 你是怎麼解決的?我也遇到了類似情況 依法公司應在你入職的次月起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自用工之日起為你繳納養老 失業等各項社會保險,若公司未依法給予你前述待遇,你既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也可以向勞動...
怎麼和老闆說辭職,如何巧妙跟老闆說辭職?
既然還在乎老闆對你的看法,就說明並不是真的想離開,實在是因為手頭工作的混亂,無法繼續進行才想要辭職。其實公司運營期間一般都會存在亂賬,首先如果自己能找一位有經驗的老會計幫忙做一下賬解決問題是最好了。如果實在找不到,那就及時向領導說明情況,公司應該會有處理相關方面的辦法。年輕人幹工作經驗不足,發生錯誤...
提辭職,領導不捨得放人走,怎麼辦
辭職公司不批准?做到這三點,領導立馬放你走 我就是個不善於拒絕的人,在職場上也最討厭摻和人情,在工作上,盡心盡力,最期待是薪資和自己的付出成正比!如果有能力,去更好的地方工作,就走唄!人生短短幾十年,有那麼多時間糾結!在社會上,永遠不要自作多情!所以老闆挽留也可能是表面做做,不能太當真。既然決定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