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離職又不放我走,我該怎麼辦

2022-06-27 04:00:06 字數 5659 閱讀 9594

1樓:來自石鼓書院機智的辰砂

1全部如果是勞動者主動辭職的話,遞交書面辭職報告30日後勞動合同就解除了(不過你得保證對方收到你的辭職信了),不用單位批准就可以走人。不過記得要讓公司給開解除合同的證明,如果它不給開,可以到勞動局舉報它。

另外,從1月6日(即用工之日滿一月的次日)起至勞動合同解除之日至,由於公司沒和你籤書面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公司欠繳的保險費也可以要求支付。

如果你是因為公司違法才辭職的,那麼就可以立即走人,不用等30天過。這時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相當於半個月的工資)。

如果公司不履行其義務,你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2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你目前的情況,可以視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你有以下權利:

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之規定要求公司支付你工作期間的雙倍工資。

3、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按照工作時間,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沒簽勞動合同,要辭職但單位不放人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盲目的從業者,無法抉擇!

1、站在道義的角度:我個人覺得你應該緩一段時間,把手頭的工作交接清楚了,就像你說的帶一個人出來頂你做的事。這個屬於個人道德操守的問題。

即便原單位有再多的對不起你的地方,你都需要把自己的份內事情做好。上述僅為我個人之見。因為我覺得,寧願是公司對不起我,我也不會對不起他!

2、站在職業的生涯角度:今天有份好的工作,等待你。擇日一定還會有比這更好的工作要你去選擇。

難道你都這樣草率的決定嗎?任何公司用人的標準都在向忠誠靠近。企業的老總圈時下都信奉一句話:

忠誠比能力更重要!仔細尋味這句話,不難看出,所有的企業要求員工的都有忠於公司、忠於企業、終於老闆!有一天新的單位知道你這樣離開的原單位,你試想重用你的機會還有多少?

3、從現在的公司看待這個問題:你的工作無人接替!說明了什麼?

說明了你在目前這家單位的重要性!老闆對你的器重與信任。你又給公司帶來了什麼?

待遇不好,可以向領導反映,向主管部門提要求,選擇離開絕對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我們都知道溝通無障礙,這句話,為什麼我們不嘗試去做。

所以我個人覺得,你還是留下來好了。至少把你手頭的工作交接一下。做人要有始有終!

4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這家公司可以說鑽了法律的空子,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它並沒有違法。因為根據合同年限,試用期確實有半年的情況。我覺得你不應該過多患得患失。

對於一個月工資來說,自己的前途似乎要重要的多。不要在這方面浪費太多的時間和精力,以最好的狀態和心情投入到新工作中去吧。

5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告他去 一天班也不給他多上 你去找個律師做你** 一告一個準

6樓:

告到勞動局去,你公司沒有跟你籤合同,他們就違法了,所以這個你是佔優勢的!

7樓:今日看啥片

立即申請勞動仲裁,你的情況絕對有利,因為即使沒簽合同,只要有勞動關係事實就可以視為僱傭關係存在,單位無權扣押你的工資.並立即提交辭職信,記得用**信,這樣公司無法以未收到為藉口拖延。

維權溝通,畢竟這裡邊有個人的原因,建議不要把公司搞的太僵,正常維護個人權益就行了。

我們公司算是和**簽訂合同,現在不給我們投保也不給籤勞動合同,離職說沒人不讓走我該怎麼辦。 200

8樓:薛定諤就是怪貓

你沒說清楚你們是什麼性質的公司,跟**簽訂合同提供的是哪方面的服務?如果是**外包給你們公司做配套人力資源的,你們實際上在**部門工作,不簽訂勞動合同肯定是違法的,這要牽扯到**了,如果只是單純賣給**東西的,例如就給****廁紙類的物品,那麼你就要找勞動局了,跟**沒有關係!

9樓:柳念瑤

我也是上班兩個月 ,公司不給籤合同,也不上社保,上次遇到意見不一樣,老闆很淡定的說:你別幹了。 然後我就走了。 說給公司,還沒給呢。

不過我諮詢了相關的律師和社保局, 這樣的情況可以通過蒐集在這個公司上班的證據,通過勞動仲裁去處理。 如果請律師前期費用是6000元。 你可以考慮一下。

10樓:匿名使用者

也許是你們老闆騙你們的呢?現在的老闆為了掙錢可是什麼招都使用得出來?第一你要確定他給你們說和**籤合同你們的工資有沒有**?

有沒有安他說的給你們發放工資,第二也許你們的公司正面臨著倒閉,老闆撒出來的慌,目的就是你們走了就沒有人會來,其次就是想吃你們的工資,因為以前我也遇到你這樣的情況

11樓:匿名使用者

以不參加社保為由辭職,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

12樓:不想動重症患者

反正沒簽合同,你不去上班他還能把你怎麼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和**幹不會出事,幹就對了。從古至今也沒有**拖欠工資的事

14樓:儒德律師事務所

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其次,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因此,用人單位未依法支付社保的,勞動者可以立即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最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因此,因用人單位未支付社保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提前半個月說離職,還沒簽勞動合同,公司說現在缺人不讓我走該怎麼辦?

15樓:王元頁

按法律規定,試用期提前三天、轉正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辭職,到期就可以離職

辭職是通知單位,不是等單位批准

到期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有損失可以要求單位賠償《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6樓:

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公司要支付你雙倍工資

未簽訂勞動合同,離職不讓走怎麼辦

17樓:aa微湖來客

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約定15日發放工資,16日也未發放,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勞動者辭職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沒有義務給用人單位招聘員工,勞動者應當去郵政局用ems快遞「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收件人寫明用人單位名稱,收件人是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沒有人事部的寫法定代表人名字。寄單上物品欄註明是「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

30日後即可要求用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一次性結清工資,否則就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或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擴充套件資料:

向勞動監察投訴需要以下材料

1、投訴人身份證

2、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4、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5、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6、考勤記錄

7、其他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

18樓:喂k北

別說未簽定勞動合同了,就算簽訂勞動合同,也是可以離職走人的。

19樓:孫豔律師

回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一般來說提前三天告知,就可以走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非試用期的話提前一個月哈

提問不讓走怎麼辦

回答他們沒有權利不讓你走,提前通知了直接走就行

不給你發工資就去勞動仲裁

提問那也要到年底給錢

回答那您現在可以直接去勞動仲裁哈,沒合同也可以去

您這邊要提起勞動仲裁的話,是要去您公司所在的城區那邊的勞動爭議的部門去申請的。一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範圍主要是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等等,另外的話就是還要考慮到您公司所在地的一個情況,也就是您這邊是不能在您現在所在的城區進行申請的。因為根據我們國家的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負責的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更多11條

20樓:丶久愛不膩灬

1、你現在不能馬上離開,否則你的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主張,公司以告你相威脅,其實希望你趕快走,不要找事,公司可以省很多錢。

2、公司的行為已經違法,你可一口咬定辭職的理由就是因為公司不籤勞動合同、不辦理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特別是如果進入勞動仲裁程式,一定要堅持這個理由。

3、你可主張的合法權益有以下幾項:

第一,2023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頒佈以後,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沒簽勞動合同隨時可以走嗎,我沒簽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走人嗎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有押錢的工作大多是騙人的,而且向工商部門投訴後,也不會有很好的反應。如果目前你沒有太大的損失的話,我勸你還是趁早走人。當然如果可...

沒簽勞動合同可以開離職證明嗎,沒簽勞動合同,有離職證明嗎

勞動者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以及社保轉移手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

我沒簽勞動合同 我可以自動離職拿到工資

可以!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 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1 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 押金 經濟補償金 雙倍工資 最多11個月 加班工資等 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