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簽勞動合同 我可以自動離職拿到工資

2022-04-06 19:55:43 字數 5750 閱讀 2728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可以!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八五後人

這樣的小公司 要去告他! 壞人!

3樓:依依菲菲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開始,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直到一年,一年之後如果還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動離職可以拿到工資,但是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對於沒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隨時辭職,但工資要全額發放。

5樓:楊振勇律師

你好,由於你沒有說你幹了多長時間後現在離職,我只能做以下分析供你參考: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82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二、如果超過如果超過一年了,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以上兩種情況看你符合第一種還是都符合,加上保險金一塊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

你可以離開公司,這是你的自由,這是憲法賦予公民和勞動者的權利;主要還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也規定了學校違反勞動合同法,你有單方解除勞動關係的權利。

6樓:

你可以要求四個月的雙倍工資,並可要求公司補繳社保。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即可!大約2個月

請問如果是沒簽勞動合同自動離職公司可以不給我算工資嗎

7樓:

1、你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同樣有義務提前3天或30天通知公司(視是否在試用期而定),擅自離職未履行提前通知義務,公司有權扣取一個月工資作為通知金。

2、依據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尋找你自動離職的合法理由:

比如公司未購買社保、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等)

3、合同沒簽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差額賠償。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公司用別人的名字報銷你的工傷費用,這屬於欺詐行為。

依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有關工傷保險的違法行為,有權舉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調查,按照規定處理,併為舉報人保密。

第六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騙取工傷保險**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沒簽勞動合同的自動離職可以拿工資嗎

8樓:竹本無心

很難。勞動仲裁你必須要有初步有證據證明你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仲裁才可以立案,最有力的證據如銀行工資明細,合同、社保繳納證明,工作證(有你的名字有單位的公章)等等,根據你的描述,好像僅工資幾天,很難,仲裁應該是沒辦法立案的。你可以嘗試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試試,看是否能夠立案,以後要注意,勞動關係的證據證明一共要留個心眼。

看了有幾個人的回答,呵呵。提醒你,勞動仲裁必須要有初步的證據證明勞動關係,其次關於賠償就更難了,只有證明了你的勞動關係,才能提到賠償等事宜,如果工作不到一個月是沒有未簽訂合同賠償的,超過一個月才有,經濟補償金是你自己離職的,也不存在。

9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工資,但是員工在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起訴的時候都需要提供基本的證據材料證明上班的事實

10樓:劉誠發律師

回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自動離職是指勞動者不向用人單位打招呼,隨意脫離所在工作崗位和所在單位的行為。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覆函》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條第1項中的自動離職的解釋,是指職工擅自離職的行為。

但是,無論什麼原因,在離職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的時候,都應對公司進行結算,應得工資和按照規定扣除的公司需要逐項計算清楚。

自動離職有工資的,否則就是單位違法。自動離職,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去勞動局投訴。

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是工資結算日,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都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期限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協調不成,當事人再申請勞動仲裁,如單位有證據證明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你應承擔賠償責任。

只是實踐中,單位一般無法舉證證明其存在的損失,也無法舉證證明損失的金額。

自動離職是有工資的,一般在員工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公司不可以不發工資。

您的正常工資,沒有什麼賠償哦

提問不需要賠償,只要能正常給勞動所得工資就好,

回答嗯嗯,正常會給的

不給您可以向勞動局舉報

提問跟老闆商量這個事,而且是提前一個禮拜說的,讓老闆找人,老闆一直找不到人,而且說不來上班會每天扣除三倍工資,直到把勞動所得工資扣完為止,這樣的話我應該怎麼做?

回答建議您申請勞動仲裁哦

提問我怎麼申請?

回答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去勞動監察大隊

申請哦提問

好的,謝謝

回答不客氣的哦

提問謝謝

回答不客氣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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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周律師說

你好,這種情況,如果公司不支付工資,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可以申請仲裁,要求支付所欠工資。視具體情況,你還可能主張雙倍工資。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合同的,公司需支付雙倍工資,離職的,公司還要支付補償金,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4樓:米宜章白風

你們為什麼要自動離職?不如直接去仲裁,訴救補加社保,賠償解除合同補償1個工資,賠償已工作數月雙倍工資,索要下個月的雙倍工資,賠償工作半年不到的1個月工齡工資,要求由於違反勞動法用工解除雙方勞動合同。希望對你們有幫助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勞動合同在一年內可以要求補發工資,可以以沒辦理保險起訴單位,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申請即可。

16樓:崇薩孤

可以的,沒簽合同也沒交五險,不僅可以得到雙倍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賠償。建議你保留證據,如工資條,簡訊,錄音等,可以去公司所在地勞動監察保障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去仲裁庭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

17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您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於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您雙倍工資。歡迎來電諮詢。

我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自動離職嗎?

18樓:海警

可以離職;

如果你沒有和醫院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你就是臨時工,可以隨時離職。

沒簽勞動合同,工資已結完,自己自動離職後,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19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離職1年內,都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拖欠的工資、獎金、提成等。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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