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來下,懂法律的來

2022-03-16 08:13:23 字數 4867 閱讀 6913

1樓:彩律師

1、某一天我自己出去玩,出事了,那從法律上來講是誰的責任?

要先看是發生了什麼事件,然後根據事件中各方的過錯來確定責任。沒有過錯的沒有責任。這與是因為你主動到你四叔家還是受邀到你四叔家沒有關係。

2、還有就是我想學些法律知識要看什麼書好呢?

所有的法律幾乎和生活都有一定關係,只是有時我們沒有遇到或者遇到沒有意思到要適用這些法律。但從學習的角度來看,一般最密切的要說民法,日常生活中很多行為都可以通過民法解釋,如果從社會責任上,還有刑法等。

2樓:很萌很準

是你再自己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

歲是具有完全行事能力,所以是你個人的責任。

邀請和自己來的都跟你的叔叔沒有任何關係!

3樓:掘金計劃

20歲要區分是否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是精神病人,哪四叔就有義務照顧,如發生事故當然要承擔連帶責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該為滿18週歲,可以獨立行使民事權利的人。

4樓:劉大來律師

1、20歲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這不管是你自己來的,還是你四叔讓你來的,只要事情的發生與你四叔沒有關係,那你四叔也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2、你想學些法律知道,這要看你想學習什麼方面的,法律很龐雜的,而且本身就很枯燥無味的,現在書店這方面的書很多,都是帶案例的。

5樓:匿名使用者

第1----你到你四叔家裡玩,有多久?

第2----是你自己出事了,還是你四叔家裡出事了?

第3----法律類案例分析書籍,新華書店多的是。

6樓:匿名使用者

提問者: 匿名

你不是想害你叔叔吧???

7樓:呼應不暇

有關法律的書很多,如有關經濟糾紛的,合同的,遺產的----。有民事案件,有刑事案件等。可以選擇某一方面為重點。

除了看書自學外,還可看電視分析案例學習和提高法律知識。能到學校進修更好。拿到文憑可以當律師呢。

書:到新華書店去買。根據自己需要選購。

學習好比上高山,高山頂上有平川。你要努力呀!

8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 你成年了 責任自己承擔 和你叔叔無關 不用例子分析的 你這事情很明白的

9樓:

你可能把假設數字打錯了 是12歲還合理一點

10樓:

如果是完全行為能力人,你自己負全責,與你叔叔無關。

如果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你叔叔邀請你來,他就有責任將你看護好,如果出事,他是要負一定的責任。

11樓:咪菲

你好,這是完全沒有關係的,你已經滿18歲了,是個成年人了,一切法律後果是有自己承擔的。

12樓:依稀如影

大哥,你已經成年了。如果你是未成年的,那麼他們作為臨時監護你的人在這方面要承擔一點責任的,但是你都幾歲了,還要問別人拉?

可以去看些你感興趣的案例分析,法庭紀實?書除了民法(婚姻)和刑法都是比較枯燥的。

13樓:正氣長春

如果你已經20歲,就是全民事能力人,無論是你四叔或者其它人邀請你,還是你自己去的,出了事都和他們沒有直接的法律關係,他們都不需要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

如果你要學法律,建議你購買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基礎知識 》,從這本書入手,這是一本挺不錯的法律基礎讀本。

14樓:機會來找我

你當自己還是未成年人啊?又沒人脅迫你!玩出事前來還想賴誰啊?

15樓:

第一、20歲已經是成年人了,只要不是精神病或者生活受限制的,所有行為都要自己負責了。和你叔叔邀請與否沒有任何關係。

第二、出事是怎樣出事呢?如果是第三人所造成的,第三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買本萬國所出李建偉的民法看看吧,理論和例子都有了。

16樓:壞孩子蒼月

同志......你已經20歲了,已經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了,你出事時和別人沒關係的,但是,和你出事的地點有關係,比如說你在遊樂場玩過山車掉下來了,那就是遊樂場的責任,明白?你要是想看書的話看看民法,比較貼合生活,也比較有意思

17樓:匿名使用者

年滿十八週歲的完全行為能力人享有法律所賦予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如果您已年滿十八週歲那麼應該對自己所實施的行為負責。並可以要求對您實施侵害並造成實際損害結果的行為人給予賠償。

看書的話建議還是看民法之類一般就足夠了。

18樓:火與土之歌

因為你是單個出去,你跟你四叔都沒有責任,是肇事者的責任。

另外,法律知識的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用法律全書》,看法律書也要準備一個法律詞典

19樓:泠映爍山新

因為你是單個出去,你跟你四叔都沒有責任,是肇事者的責任。

20樓:鏡湖閒人

你很無聊,就算是你四叔請你來,和你出事之間沒有法律的因果關係,而且你已經十八歲了,更加沒有關係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都成年了 又不是誰故意把你弄出事了 出了意外肯定得自己承擔嘛

懂法律的來 10

22樓:何律師

男方婚前出全資購買,只要有證據證明,是應該認定為其個人財產的。不會因為變更登記給您,而改變這個事實,也不會變為共同財產。不建議婚姻附帶物質條件。

23樓:唯愛魚線

有雙方家長的出資證明就可以了

懂法律的來一下謝謝!

24樓:烏鴉小小七

這個要詳詢律師看看那些聊天記錄是否可以作為證據…

例外就是財產分配…

如果可以證明對方是過錯方,樓主可以申請分割財產的時候佔大頭…

25樓:匿名使用者

蒐集他們在一起的親密**向法庭起訴,法庭會看二人收支情況判定財產,如果你對家庭貢獻少會分一半財產,如果貢獻多你會多分,全部是你支撐這個家那她會淨身出戶,總之你佔優勢

26樓:q版鬆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共同財產的時候有過錯的一方只能分的少一些,比例不是很大

懂法律的幫忙下。

27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公司是根據肇事司機的投保產生的保險合同關係,保險公司有義務向其支付理賠款,受害人有權利向肇事司機主張賠償權利。如果保險公司在支付理賠款時沒有過錯的話,受害人不能起訴保險公司。其實肇事司機在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要向保險公司提交包括受害人身份證件在內的資料的,這時受害人一方可以向保險公司說明,請求向受害人直接支付理賠款。

如果保險公司不予配合才會存在過錯,那麼可以起訴保險公司。

至於領取保險理賠款的程式並不必然影響受害人的實體權利。

懂法律的來

28樓:

你們屬於共同犯罪,在行為時視作一個整體,部分實行全部責任,所以無論誰導致的傷害結果,你們作為一個整體都要承擔責任(故意傷害罪共犯)

故意傷害罪(輕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9樓:趙輝煌律師

你不是被刑事拘留了,怎麼會在外面上網呢?

這種情況下構成故意傷害的.且你與你的同事是共犯.

30樓:不過如此

你這種情況屬於群毆,雖然對方構成輕傷不是你直接擊打的,但區別不打。如果構成犯罪你們這是共同犯罪,你的情節比另一位保安略輕,但區別不大。定你們故意傷害是準確的。

31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一個保安,人家叫你過去處理問題,而你動手打了對方,當然是故意傷害,至於能否定罪,這要看傷勢情況和當時的具體情節,輕傷是否法醫做出的鑑定,輕傷可以負刑事責任,並非一定要負刑事責任,如果積極賠償,對方諒解,很好地配合公安機關處理問題,按治安管理法處理也是可以的,還是做做工作吧!爭取從輕處罰。不過,要很好的反省,當保安去處理問題,自已又打人,法制觀念不強,處事水平也不高呀!

要吸取教訓,好好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工作水平,今後無論做什麼工作,都要為社會做出貢獻才對!

32樓:蟾蜍的夢

1、請問我不是直接造成那位客人受傷的情況下我定什麼罪合適?

答:你與你的同事屬於結夥毆打他人,對對方被故意傷害後果承擔連帶責任!你當然涉嫌故意傷害罪!

2、現在定的故意傷害罪,請問合理嗎?

答:如果經法醫鑑定,對方的傷情程度為輕傷的,目前定故意傷害罪是正確的!但是你最終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並不能肯定,要根據你行為的情節、危害程度、和危害後果來由檢察院或法院判定!

3、我給你上傳個《傷害案件處理辦法》,你參考下吧!

懂得法律的來!跪求啊

33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年滿18週歲的合法公民,這樣你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4樓:我看國安十幾年

選好店面,到當地工商所需要辦理個體工商執照。你目前還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可以以你父母的名義辦理

35樓:崔鐵嘴

如果要拿你自己的身份證,可能很麻煩。因為還得證明你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還不如直接拿你父母身份證去辦。(第十一條 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懂法律的來下!懂法律的請進!

1 某一天我自己出去玩,出事了,那從法律上來講是誰的責任?要先看是發生了什麼事件,然後根據事件中各方的過錯來確定責任。沒有過錯的沒有責任。這與是因為你主動到你四叔家還是受邀到你四叔家沒有關係。2 還有就是我想學些法律知識要看什麼書好呢?所有的法律幾乎和生活都有一定關係,只是有時我們沒有遇到或者遇到沒...

懂法律的進來下

戶口和撫養義務沒有關係,就是戶口分開,你父親仍然要對你承擔撫養義務。戶口和房產繼承權也沒有關係,除非你父親立遺囑將房產指定他人繼承,否則將來你仍然有權繼承父親的遺產。撫養的權利義務與戶口在哪兒無關。不過,其實你已成年,除非你還在上中學,否則你父母都對你無撫養義務了。你已經滿18歲,你父親完全可以不在...

懂法律請進,懂法律的請進

1對於這些人,你可以運用法言法語震懾他們,比如你可以這樣說,你們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如果你們再糾纏不清,我將報警,而你們將可能受到罰款,重則可以對你們處以15日以下拘留!請你們慎重考慮,注意自己的行為!2在平時的生活中,我們主要會接觸到的是民法,建議你可以去讀讀 民法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