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車禍法律的來幫忙,懂法律的來幫忙哈!!

2022-09-09 08:45:13 字數 6436 閱讀 2917

1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順便說一下,沒猜錯的話,您的主要目的是獲得經濟賠償。

在定殘前,由於不能進行民事賠償方面的起訴。但是可以訴前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也就是把對方的財產先凍結起來的意思。

2樓:劉豫川健

一般對方不構成犯罪,不能坐牢的。你只能要求對方賠償。

3樓:匿名使用者

坐牢不太能吧。

但是隻要對方有財產,起訴他,讓法院執行他的財產。

祝你媽媽早日**。

4樓:劉淑傑律師

你這個是交通事故,不是交通肇事罪,不能要求對方承擔刑事責任

只能請求民事賠償

5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不存在坐牢的問題

不給錢可以申請強執執行

6樓:樵子橋

傷殘鑑定太慢了 上午剛去做了一個 說大概2星期

不能坐牢 要求賠償 如果車子有保險 可以讓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賠償

對方不給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事故組問問傷情鑑定的事,看看是否構成重傷。

懂法律的來幫忙哈!!

8樓:絕望小蘿蔔

甲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如構成犯罪,構成何罪?如不構成犯罪,請說明理由

甲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判斷是否構成犯罪需要從幾個方面考慮

一主觀上看,甲沒有想用毒藥殺死乙的故意,也不存在過失,乙作為成年人,有正常的思維行動能力,對於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後果承擔。這個例子和一個人和另一個人開玩笑說你去死吧,另一人便跳樓或服毒死了有點類似。玩笑和戲謔不能作為歸罪的依據。

從客觀上,甲也沒有故意要殺死乙的行為,拿出農藥,當面倒入碗中,可見他的想法是乙絕對不會喝下農藥的,根本只是一種戲謔的行為。

乙喝下農藥,是在自己意識支配下所為,甲不構成犯罪。

(1)錢某提出趙揚為趙偉光親生兒子,有權繼承趙偉光的遺產份額,她的主張是否成立,為什麼?

成立,非婚生子享有與婚生子一樣參與遺產繼承的權利

(2)趙巨集的妻子主張代位繼承趙巨集的應繼份額,她的主張是否成立?

所謂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親屬代替先死亡的長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本案中「被繼承人」就是指趙偉光,「被繼承人的子女」是指趙巨集,「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親屬」是指趙揚。由趙揚代替趙巨集繼承趙光偉的遺產,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任何人不得無理阻撓。

不僅如此,我國《繼承法》還規定:喪偶兒媳或女婿,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繼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遺產。本案中要看趙巨集的妻子盡沒盡贍養義務。

如果盡了贍養義務,可繼承。

她並不能代位繼承,她的孩子趙揚可以。她盡了贍養義務便可以繼承。

9樓:綿陽小唐律師

請不要把考試的題拿到這裡來 這裡是解決實際問題的

你可以去各大司法考試的** 例如中法網 萬國 那裡會有你想要的答案

10樓:未獲獎

3、甲不夠成犯罪。

因為甲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其應當知道自己行為的後果。而且是其自願的行為,無人強迫。甲和乙妻又採取了必要救護措施,故甲不構成犯罪。

4、(1)錢某的主張成立。

趙揚為趙偉光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一樣的權利。有權繼承趙偉光的遺產份額。

(2)趙巨集妻子的主張不成立。

趙巨集死於趙偉光前,其子趙小剛可以代其位繼承趙偉光的遺產,但他的妻子無權代位。

朋友出車禍,想懂法律的朋友幫忙。

11樓:範der斯特魯伊

如果是計程車,或者這個車不是司機自己的,那你可以向計程車公司或者這個司機的老闆追償,他們有連帶責任,而且還有保險公司呢,車都有事故保險,不怕錢追不回來。你被撞了之後的所有損失,都是由司機的撞擊造成的,應該由他賠償。

至於你說東西丟了,怕司機不承認,這個還是有可能的,這就需要找證物證明了。比如手機的發票啊,手鐲的購買證明等等。

12樓:

起訴車主、司機即可

請求賠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您可以到法院訴訟,被告為車主、司機、如果車上了保險還有保險公司。解決賠償問題。

14樓:知識大全

如果司機沒錢,那隻好打欠款

這是民事糾紛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 那就讓他的親人或某人 來證明啊 \(^o^)/~

車禍事故,懂法律的幫幫忙看下

16樓:匿名使用者

無證駕車首先就是有責任的!還有就是你掉頭轉向的時候是要先讓直行的車輛先行的!這2點你都不佔有優勢!

但是他酒精含量超標也屬於違法!還有就是你查下他有駕照沒有!!!!如果沒有那就沒啥事!

讓他告去吧!如果有的話要慎重!!!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但是你們都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最好私了了吧!

同情樓主!!

18樓:榮巨集科技

贏輸的關鍵是你轉向的時候是否違反了交通規則?

19樓:保定坐看峰雲

第一,事故責任就由交警依法認定

第二,就你所述,雙方都有責任,只是責任比例問題。對方若起訴你,你可反訴,看誰的損失更大一些

關於車禍問題、懂法律的幫忙

20樓:要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1.請問我是不是應該負全責

是不是負全責得看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建議報警處理否則責任問題扯不清楚。但是你是有責任的,因為電動車開到了機動車道,只是責任多少的差別

2.車主應不應該負責

車主是你的僱主,也就是說你是在僱傭或者工作期間撞人的,由僱主或者單位承擔責任,而不是你和僱主或單位連帶,依據是侵權法34、35條

車主不是僱主,你也不是因工駕車的話,車主不負責

3.關於賠償方面

撞傷人可能涉及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賠償專案,以對方實際發生為準,再乘以你承擔責任的比例得出。依據是最高院人損解釋17條

另外鎖骨骨折大概不是傷殘,無需額外賠償

大概就這3個情況,建議你還是找交警先處理較好,否則恐怕你會被對方家屬要求負全責...

祝你好運吧!

21樓:匿名使用者

1、按你所描述的你們雙方的交通事故屬於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的交通事故;可以協商賠償問題,如果無法協商,只能由交警部門的事故科出具責任認定書,然後走司法程式。

2、由於你是在機動車行走,可能你方是主要或者全部責任。道交法未規定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事故後的賠償問題,因此應該適用一般法即侵權責任法和有關司法解釋。一般情況下你方應該承擔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等(要結合醫院診斷證明和傷情實際狀況)

3、由於你是被僱傭的,因此你方責任由僱主承擔。(按侵權法規定,不再區分你是重大過失或者一般過失)。

參考條款: 第三十五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急!!!懂法律的人都來幫忙拿點主意吧

22樓:匡廬竹影

這筆錢是由你後媽、你和你姐姐三個人分,她的兩個兒子不算。不過不幸的是,你後媽會拿大頭,你們倆拿小頭

23樓:斯迪克_雷霆

遺產繼承與戶口無關、與年齡無關

繼子女與繼父母如果構成收養關係(好像是看撫養的支出還是什麼吧),也有權繼承

首先要確定遺產範圍,不僅包括死亡賠償,還要在你父親和繼母的夫妻共同財產中區分出一半作為遺產(原則上),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所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平分(原則),鑑於你們家的情況,我建議還是考慮一下訴訟吧,提前找律師諮詢一下

24樓:匿名使用者

一、你父親因車禍亡故,賠償的費用24萬除支付醫療費用外,剩餘的由繼承人繼承。

二、哪些是你父親的繼承人?你的繼母、你和你的姐姐三人。你繼母的孩子一是因與你父親沒有法律上的收養關係;二是因為年少根本沒有贍養過你父親,所以不是法定的繼承人。

三、至於賠償金先分後領還是先領後分,我建議讓你父親的兄弟姐妹與你家一起坐下來商量後,再領不遲;如果家庭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由你姐姐先代領。

25樓:安若平

賠償金是分為幾個專案的,要先扣除喪葬費,未獨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費以及父,母的撫養費,辦理喪葬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費。剩下的才是死亡補償費。

死亡補償費一般按照配偶,父,母協商分配,可以各佔1/3。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法院分配。

另外,你父親死亡後,其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一半為其個人財產,成為遺產,進行繼承。

遺產繼承按:配偶,父母,子女一人一份平均分配。

2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子女、配偶和父母是有繼承權的,如果沒有遺囑那麼就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

2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的繼承法規定 無論是否成年 是否農村戶口 是否你爸的婚生子女 都有權繼承這筆遺產 就是說你繼母的孩子和你們姐弟擁有同等的繼承權 你繼母也有權分得你父親的遺產 請節哀

2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還比較明顯。

你後媽和你老爸辦理了結婚登記有結婚做什麼的嗎?如果有的話,肯定是她可以分的。

你後媽的小兒子也是可以分的,因為那時候他沒有滿18歲。大兒子就不能了而你和你老姐,無論戶口怎麼樣,都可以分到。

交通事故(真實事件),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忙

29樓:淺灰色

鄙人作為一名處理了多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專業執法人員,樓主的幾個問題應當不算難。

1、交通事故導致有人員死亡,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必須按照一般程式進行立案處理。所以樓主所謂的責任認定書肯定是要下的。但是糾正下,自從《安全法》實施以來,就叫《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叫《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因為《交通事故認定書》從法律上來說,是證據,尤其是在涉及賠償的時候。當然,事故造成的損害賠償事宜和事故責任的劃分是密不可分的,所以交警的判定決定賠償責任的劃分。如果b是完全責任,那麼造成c死亡、b受傷,甚至是a的車輛損失、貨物損失等一系列的損害,都應當由b負責。

但是這並不代表a就不需要賠償了,因為有交強險。交強險自誕生以來,就屬於保險公司的「暗箱操作」,除了律師與其進行交涉,不然一般人都是吃虧的。不過也不用擔心,無責一方畢竟無責,最多也就是幾百塊的事。

因為我知道樓主擔心的是a的車什麼時候放,所以請看第三個問題。

2、事故認定書送達後,本起事故涉及的各方當事人可以共同提交書面申請,要求交警組織損害賠償協商,俗稱調解。但是,記住,是共同提交,有一方不同意,調解就不能進行。因為現在調解已經不是交警的義務。

打官司相對於私下協商肯定效率要低很多很多!我處理的一起05年的事故,現在還在打官司。建議,樓主在不是很瞭解損害賠償的情況下,僱一個專門從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官司的律師,在邀請保險公司人員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協商。

這樣達成的協議,保險公司那邊賠付起來也很方便。具體賠償多少?這個問題,我確實回答不出來了,因為樓主你提供的資訊確實叫少得可憐!

3、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為了確保交通事故的後期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方便證據的收集,為了對車輛進行痕跡勘驗、技術效能檢定,交警是有權利暫扣肇事車輛的。本起事故是重大事故,按照規定必須進行車輛的技術效能檢定。但是一旦當事人各方收到車輛技術檢定報告書後,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交警部門應當在三日內放車,不需要等到《事故認定書》下發後才放車。

而且交警只能暫扣車輛,對車輛載運的貨物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扣留的。我不知道樓主所說的事故處理到了哪個階段?如果到了應該放車而沒有放車的階段,我建議你不要走行政複議或者打官司的途徑,那樣很麻煩,即使你贏了,行政官司得到的國家賠償是很少的。

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建議你向公安機關的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直接打市長公開**,這樣還快得多!

4、按照樓主的說法,a與貨主應當有承運人與託運人的事實合同關係。但是本起事故涉及到的不光是a和貨主了,如果事故造成了貨物損失,應當牽涉到b進來。所以打起官司來也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

相信我的回答可以解決樓主的部分問題。具體問題的商榷,我建議a僱請一個專門負責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律師,畢竟專業人事打起官司來還是不含糊的!呵呵!

最後囉嗦一句,分給我吧!能回答得比我詳細的人可不多哦!

懂法律的朋友幫個忙,懂法律的來幫個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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