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完整的法律規範必定由3個要素:假定、處理和制裁。
假定是適用規範的必要條件,即實施某種行為可以適用法律規範;
處理是行為規範本身的基本要求,即以權利和義務的形式規定人們應當作什,不能做什麼。
制裁是法律規範中規定主體違反法律規定時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接受何種國家強制措施的部分。
假定、處理和制裁三要素密切聯絡、缺一不可。否則就不能構成法律規範。
法律規範,是指國家制定或認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現的一種社會規範。它是構成法的體系的最基本細胞。
它是法學研究和法律實踐的基礎,可以說它是連線理論法學和實踐法學的橋樑。法學家對於法律規範的理性分析和思考,其本質並非僅僅是用以指導實踐,而更重要的要是通過這種研究來加強法律人在法律實踐中的論證,推理能力。
法律規則的分類的案例
2樓:貧血去
義務性規則是指內容上規定人們的法律義務,規定人們應為或勿為一定行為的規則。比如憲法規定「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破壞國家和集體的財產」,婚姻法規定的「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即屬於此種規則。
有關法律案例分析 50
有關法律的案例分析
求:法律規則沒有明文規定,用法律原則來裁判的案例。
3樓:匿名使用者
2001 年發生在四川省的所謂「瀘州遺贈案」中, 法院直接援引 法律原則作出了判決,並引發了廣泛的爭議,仁者見仁,智者見 智,使法律原則的司法適用問題得到了一次集中性的關注。
司法過程中能否直接適用法律原則作為案件裁判的依據, 國有關的法律、司法解釋都沒有明確的規定。但作為法律要素的 國有關的法律、司法解釋都沒有明確的規定。但作為法律要素的 法律原則在司法實踐中的適用是不可避免的。
其司法適用的功能 法律原則在司法實踐中的適用是不可避免的。
司法適用的功能 其 是多方面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法律原則是彌補法律漏洞或法律缺陷的重要手段。
2.法律原則能有效規範法官的自由裁量權。立法者通過擬 定法律原則等模糊條款,將自由裁量權賦予法官,一定程度上認 定法律原則等模糊條款,將自由裁量權賦予法官,一定程度上認 雖然有人擔心法院適用法律原則的 可了司法的能動性和創造性。
4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學理論上,法律原則是法規範的一種;而在法律實務中,法律原則作為有效法規範被援引的合法性常常受到質疑。法律原則在法學中的尷尬地位表明,法律原則在個案中能否直接適用的問題並未得到徹底解決,仍值得進一步**。筆者將以四個案例為切入點,**法律原則適用於個案所引發的困惑及思考。
一、個案引發的困惑及思考
(一)在法律無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法院是否可以根據基本的法律原則、法律的內在精神受理案件並作出裁判?
「親吻權受傷害」案:陶某被吳某駕車撞傷,車禍造成陶某上脣裂傷等多處傷害,構成十級傷殘。陶某認為,由於上嘴脣殘留了片狀疤痕,讓她每次與丈夫親吻時都會疼痛,造成心理障礙,陶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法院認為,親吻權的提出於法無據,對陶某不能親吻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不予支援,吳某侵犯了陶某的身體權、健康權,應給付500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性權利受損害」案:某環衛所駕駛員徐某,在工作時間駕車倒車時,將正在卡車後幫助關車門的張某撞傷,法醫鑑定結果為:因外傷致**勃起障礙。
張某的妻子王某認為,丈夫因車禍喪失性功能,使自己的生理及心理健康受到了嚴重損害。夫妻二人以環衛所為被告起訴,要求賠償各項損失15萬元,其中包括性權利受損害的精神損失賠償。法院認為,性權利是公民健康權的一個方面,王某作為妻子的性權利受到侵害,法院判決環衛所賠償張某醫療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等損失10萬餘元,賠償王某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
兩個案例中,前一個案件的訴求未得到法官的支援,因為法官認為「親吻權」是一種推定的權利,後一個案件的訴求得到法官的支援,因為法官認為「性權利」是公民健康權的一個方面,是一種法定權利。事實上,性權利顯然是中國的民事法律未明確規定的一項權利,對於由它引起的訴訟請求,法院不僅坦然接受,而且作出有利於原告的賠償請求。不管審判該案的法官如何解釋,其裁決的依據顯然不是源自於法律的明確規定,而是法律的基本原則和內在精神。
而同樣是法律未明確規定的權利,親吻權就未得到法律的支援。
(二)在僅有法律原則而無法律規則的情況下,法院能否直接援引該條原則裁判案件?
違反「忠誠協議」案:曾某與賈某登記結婚時簽署了一份「忠誠協議書」,協議約定,夫妻婚後應互敬互愛,對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觀和責任感,協議還約定了「違約責任」:若一方在婚姻存續期內由於道德品質的問題,出現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為,要賠償對方名譽損失及精神損失費30萬元。
婚後不久,賈某便發現丈夫不僅與前妻繼續來往,也與其他女人有染,便起訴離婚並請求賠償。法院認定「忠誠協議」有效,判決曾某支付原告違約金30萬元。
(三)在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法院是否可以根據法律原則而不是法律的明確規定進行裁判?
「第三者」遺贈案:已婚的黃某與張某公開以夫妻名義租房同居,後黃某被確診為肝癌晚期,住院**期間,張某陪侍在黃某的病床前。黃某立下一份公證遺囑,將其去世後的住房補貼、公積金、撫卹金和原住房售價的一半贈給張某。
黃某去世後,其合法妻子蔣某拒絕執行遺囑,張某遂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決蔣某履行遺囑。一審法院以該遺贈協議違背「社會公德」而宣告該協議無效,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二審法院認為,儘管遺囑形式上合法,但其內容卻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另外,夫妻間的繼承權是婚姻效力的一種具體體現,蔣某本應享有繼承權,黃某將財產遺贈給張某,實質上剝奪了蔣某的合法繼承權,違反法律,應為無效,遂判決駁回上訴。
5樓:馮豐佟佳延
猝死是指突然發生、出乎意料的死亡,目前流行的定義有1小時內、6小時內和24小時內死亡等3種說法,許多疾病如心、腦、血管、胰腺炎、劇烈運動、某些藥物等都可以造成猝死,其中90%以上的是心因性死亡。法律上認定為意外死亡。
跪求一些關於遵守規則的例子
6樓:匿名使用者
「我去德國出差的時候,一次和德國的一個朋友上街,走到一個路口。我看左右都沒有車,就想走過去。結果被德國的朋友拉住。
我說現在麼有車,並不影響交通,附近也麼有警察,為什麼不可以過去。朋友說:可是你能保證附近的樓裡沒有正在看著我們的孩子麼?
」我無語。德國人的規範意思是出名的,我遇到一個很健談的計程車實際,他那著自己駕駛證向我炫耀自己開車30年沒有受到過一例處罰。《----**與05年的〈讀者〉,原文記不清,大概是這個意思。
你可以自己加工下。
7樓:tt魚兒
[內容提要]:本文將首先討論一些前提性的問題
8樓:北極米
日本一個學生少洗碗而被開除,走投無路.
關於《物權法》的案例,法律達人亂入
可以,乙沒有取得房屋的產權,為無處分權人,乙丙間的買賣房屋合同無效。甲可以要求丙搬家。我覺得甲和乙和丙之間的合同都無效,因為這兩個合同都沒有經過發登記,而登記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所以甲可以要回該房,不過乙和丙都可以要求甲賠償。不能,乙,丙起訴甲,繼續履行合同,辦理過戶手續,兩份合同都有效,但有一個人顯...
關於法的詞語有哪些,關於法的四字詞語有哪些?
關於 法 的抄四字詞語有如下 遵紀守法,讀音為 z n j sh u f 意思是 指的是每個從業人員都要遵守紀律和法律,尤其要遵守職業紀律和與職業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法網恢恢,讀音為 f w ng hu hu 意思是 形容作惡者一定受到嚴密法律的懲罰。徇私枉法,讀音為 x n s w ng f 意思...
勞動法的法律問題,關於勞動法的法律問題
發生死傷事故,企業概不負責 這條規定是不合法的規定,法律是不支援的.1 請根據想關法律規定分析印刷廠與張某之間的法律關係是什麼關係?這種關係是否受勞動法的調整?答 印刷廠與張某之間的法律關係就是勞動僱用關係 2 請根據想關法律規定分析張某與印刷廠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其中的免責條款是否有效?為什麼...